注冊商標科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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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消息,近日,小米公司以侵犯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山東小米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稱為對方在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使用“小米”和“XIAOMI”侵犯了自己的權益。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米公司認為,山東小米金融公司使用’'小米"作為企業字號,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小米公司的注冊商標,運營與小米公司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完全相同的業務并將該注冊商標作為服務名稱,通過信息網絡大肆宣傳,企圖誘導消費者認為山東小米金融公司提供的服務與小米公司存在聯系,導致消費者的混淆誤認,以此謀取不正當利益。小米公司要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
據悉,小米其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 是一家專注于智能產品研發和移動互聯網服務的創新型科技企業,同時,小米公司也積極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推出了個人綜合金 IMgg平臺------"小米金融",向互聯網用戶提供小米貸款、活期寶、基金寶等金融服務。隨著產品和服務的不斷發展普及,其品牌 形象及"小米〃、"XIAOMI"等商標已家喻戶曉。
來源:站長之家
編輯:IPRdaily王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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