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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北京火車南站長期在其車站內以播送背景音樂的方式侵權使用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管理的歌曲,卻始終拒絕辦理播放音樂所需的許可手續,繳納著作權使用費,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遂將北京火車南站訴至法院。2016年5月17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這是國內首例鐵路車站使用背景音樂侵權案。
早在2014年,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工作人員便于北京火車南站的2層候車大廳內,對其播放的15首音樂作品進行了取證,并向北京鐵路局發送了協商函,希望與對方協商整體解決播放音樂所涉及的著作權問題。但是,一連兩封函件均石沉大海,沒有得到對方任何的回應。隨后,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向北京火車南站發函,希望與對方直接溝通,也沒有任何回音??紤]到北京火車南站作為北方最具規模的火車運載站,客流量巨大,相應地未經許可公開播放背景音樂的侵權情況也更加嚴重,因此,為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遂選取了其中1首歌曲,將北京火車南站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表示,其訴訟并不是為了獲取某一首歌曲的賠償,而是希望通過訴訟,使得對方認清侵權事實,早日加入合法合規使用音樂的行列,在為廣大旅客提供舒適環境的同時也能尊重國內外音樂詞曲作者的權益。法院受理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訴訟后,希望先通過調解的方式,促成雙方達成協議。北京火車南站一方也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調解,會積極了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了解音著協。同時強調,自己是國有企業,帶有一定的公共服務性質,希望能夠酌情降低使用費標準。目前,雙方還在協商之中。
來源: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
編輯:IPRdaily王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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