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州發布2020年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4月20日,廣州市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聯合主辦“2021年廣州知識產權宣傳活動周啟動儀式暨廣州知識產權成果展示”專題活動,現場發布了“2020年廣州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1、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經偵大隊破獲特大假冒注冊品牌機油商標案
鏟除制假售假土壤,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事件簡述:
2020年4月,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經偵大隊成功偵破特大假冒注冊品牌機油商標案。經前期摸排和深入調查,4月25日,該隊出動警力60多人,在增城區中新鎮下轄的多個村同時展開行動,現場抓獲陳贊軍等多名涉案嫌疑人,共查封包材生產廠及倉庫8個、成品油灌裝倉庫1個,繳獲制假設備7臺/套、包材14萬套,假冒品牌機油4800瓶、原油3000升,查獲銷售單據及銷售發貨記錄資料一批,涉案金額6500萬元。通過審訊犯罪嫌疑人,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結合嫌疑人資金流、物流等信息分析,成功梳理出案件的上下游線索。分別在增城區派潭鎮、荔湖街搗毀制售假窩點6個。5月21日,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聯合玉林經偵支隊在當玉林摧毀源頭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繳獲大批機器、機油空瓶。
事件點評:
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經偵大隊在工作中突出重點人群,緊盯有假冒注冊犯罪前科人員,綜合運用各種偵查手段,及時開展“舊案”回頭看,充分發揮情報、網警等部門優勢,及時發現有價值線索,集中優勢警力開展多次集群打擊,并在辦案過程中廣貫徹多部門合作理念,破獲一批有影響力的案件,有效遏制犯罪的高發態勢。
2、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組織查處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斬斷侵權鏈條,有效維護臺商在大陸權利
事件簡述:
2019年12月上旬,上海麻吉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麻吉公司”)向廣州市市場監管局舉報稱其注冊商標的專用權在廣州受到多家企業侵犯。經前期實地勘查,最終確認涉嫌侵犯權利人的企業共8家,分布在荔灣、白云和番禺3個區。12月10日,白云、荔灣、番禺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同時開展查處行動,在相關企業均發現涉嫌以招徠加盟的方式從原料提供到門店設計到包裝宣傳全鏈條實施侵權的行為,最終對5個當事人作出552萬多元處罰。據活動現場的市場監管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麻吉公司的主要產品為“麥吉”奶茶,其商標權利人是臺灣的企業,該品牌在亞洲多地銷售火爆。
事件點評: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的發展,新生經濟業態大量出現,部分不法企業假冒市場知名品牌對外招商加盟,嚴重地侵犯了權利人的商標專用權,給商標權利人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使投資者對品牌來源產生誤認,誤交巨額加盟費,甚至對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健康安全形成了威脅。以招徠加盟商、經銷商、合作方等方式實施商標侵權的情形成為商標侵權案件的新常態。這些不法企業參照目標商標品牌的產業全鏈條方式運營,以大量合法形式包裝“侵權核心產品”,以網絡新媒介進行相關模仿大幅推廣;本系列案中,在表面證據材料欠缺的情況下,執法人員另辟蹊徑,從當事人合作客戶端取證,對相應客戶進行詢問,從而提取加盟服務費轉賬記錄等關鍵證據,依法對涉案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理,取得了較好的執法效果,對同類案件的辦理具有借鑒意義。
3、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審結《仙神之怒》游戲著作權糾紛案
有力保護知識產權整體性,助力創新驅動發展
事件簡述:
2020年6月29日,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判決邱某、曹某均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判處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2019年4月,被告人邱某通過網絡黑客獲取《仙俠》游戲源代碼文件等游戲包,后將游戲變更名稱為《刀劍飄渺錄》交給被告人曹某推廣運營。2019年7月12日至7月24日,《刀劍縹緲錄》游戲線上充值用戶人數為2008人,充值經營額為人民幣156670元。經鑒定,《刀劍縹緲錄》游戲與被害單位上海游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仙神之怒》游戲(又名《仙變3》《仙俠》游戲)在代碼邏輯結構、函數調用及參數內容等方面相同部分均超過雙方代碼的90%,具有高度相似性。2019年12月,被告人曹某、邱某被抓獲歸案。
事件點評:
非法獲取網絡游戲源代碼的行為一般分為全部獲取、部分獲取,不同情形下證據如何審查以及定性,實踐中尚有分歧。本案重點審查科技類鑒定的證據效力,確認軟件“源代碼”同一性鑒定原則,解決實踐中網絡科技類侵權的疑難認定問題,以裁判證據標準厘定犯罪構成和事實。本案的判決維護了被害單位的核心技術和競爭力,體現了法院發揮審判職能,服務創新驅動發展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整體性,亦對優化民營企業營商環境有所裨益,也有利于打擊、預防違法犯罪和強化企業自我保護意識,起到了良好的社會價值導向作用,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具有較強參考價值和典型意義。
4、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結一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以司法智慧維護正當競爭環境,保護市場主體權益
事件簡述:
2019年1月4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結廣州市紅日燃具有限公司(下稱“廣州紅日”)訴廣東睿尚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判決廣東睿尚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廣東睿尚”)、江西省紅日家電有限公司(下稱“江西紅日”)等公司停止使用涉案注冊商標及其變體“紅日E家”和“RSE+紅日E家”侵權行為,并全額支持紅日公司經濟損失5000萬元及合理維權費用45萬元的訴請。
2009年12月14日,江西紅日申請注冊的“紅日e家及圖”商標被核準注冊。2016年8月30日,江西紅日將“紅日e家及圖”注冊商標轉讓給睿尚公司。2017年4月6日,該轉讓被核準。2016年8月18日,睿尚公司登記成立,開始在燃氣灶、抽油煙機等產品上使用“紅日E家”或“RSE+紅日E家”商標并展開銷售。廣州紅日發現相關侵權事實后,針對廣東睿尚等公司通過微信公眾號及相關網站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百度貼吧相關討論和相關媒體報道等進行了證據保全后,對廣東睿尚等公司提起了訴訟。
事件點評:
本案并非通過精確的財務審計來計算被訴行為的侵權獲利或原告因侵權所受損失,而是結合在案證據和日常生活情理,合理認定原告經濟損失5000萬元訴請成立的裁量性賠償。本案對于懲罰性賠償規則的適用,體現了合理運用法律方法對規則進行解釋和創造性適用的司法智慧。同時,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通過準確適用保護在先權利、誠實信用、維護公平競爭的原則,較好地解決了原告在先字號與被告在后商標之間的權利沖突問題,對類案處理具有較強示范作用。
5、黃埔海關查獲一萬余件侵權國際品牌背包
積極維護中國企業良好國際形象
事件簡述:
2020年10月,黃埔海關隸屬黃埔老港海關關員對新沂市某公司一批出口至伯利茲的無品牌衛生紙、手提包等貨物進行查驗。海關官員依法核對柜號信息,察看掏箱情況,查驗關員隨機抽取兩包貨物,發現取出的背包上標有“FILA”“Kipling及圖形”商標,這一情況引起查驗關員高度警覺,判定該批貨物有較大侵權嫌疑。經聯系商標權利人滿景(IP)有限公司、VF國際公司確認,該批10080個“FILA”“Kipling及圖形”背包有侵權嫌疑。黃埔海關立即對該批貨物實施扣留,并通過“兩法銜接”機制將案件情況通報公安部門,最終該案由企業屬地公安部門進行刑事立案處理。
事件點評:
本案是黃埔海關深化與公安部門“兩法銜接”的典型案例。由于涉案貨物數量較多、案值較大,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黃埔海關在案件通報、情報交流、案件協查等方面與公安機關建立了密切的協作配合機制,及時向公安部門通報線索、移送案件,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迅速清查侵權貨物,收集固定證據,實現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針對侵權貨物品牌混雜、數量較大等情況,黃埔海關注重加強法規、查驗、物流、船管部門合作,聯防聯控,提升打擊侵權合力,筑牢打擊侵權防線,對重點航線、重點口岸實施嚴密監管,有效提升打擊侵權效能維護進出口貿易秩序,積極維護中國創造良好國際形象。
6、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結典型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
有力打擊高新技術行業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引導企業進行良性競爭
事件簡述:
2020年5月,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定,廣州聯虹公司制造、許諾銷售、銷售“一種簡易訪問網絡運營商門戶網站的方法”發明專利的行為,構成對敦駿公司發明專利權的侵害,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敦駿100萬元。
2015年7月,深圳敦駿公司從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處受讓了涉案專利,涉案專利為涉網絡通訊領域方法專利,系發明專利。本案中,深圳敦駿公司明確表示以權利要求確定其專利權保護范圍。2017年11月,廣州虹聯公司未經許可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了智能無線云AP系列產品。經公證測試及現場勘查,測試數據結果載明:上述被訴產品的使用過程與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限定的步驟完全一致,被訴產品的使用過程落入涉案專利權權要求的保護范圍。鑒于原告因被告侵權所造成的損失、被告因侵權所取得的獲利以及許可費均無法確定,法院根據涉案專利權的類別、被告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被訴侵權方法對于被訴產品利潤的貢獻率高等因素,酌定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萬元。
事件點評:
本案為2020年9月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10個司法服務保障“六穩”“六?!钡湫桶咐?。原告為高新技術企業,其享有權利的涉案專利為涉網絡通訊領域方法專利、系發明專利,技術特征較為復雜,技術比對需綜合多種方式。人民法院對涉案專利權利要求進行準確解釋,依據全案證據,結合公證測試及現場勘查的測試數據,精準認定侵權人制造、銷售、許諾銷售被訴產品的行為構成專利侵權。本案侵權行為和賠償損失的認定,有利于打擊行業競爭對手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引導企業進行良性競爭。與此同時,案件的審理結果亦系對高新技術企業自主研發成果的肯定,有利于企業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提升核心競爭力。
7、廣州市版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字體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為司法實踐中存在爭議的案件提供有效解決方案
事件簡述:
2020年7月,廣州市版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了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大方正公司”)與廣州市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著作權侵權糾紛案,雙方達成了50萬元的和解合作協議。
2020年6月,北大方正公司向廣州市版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稱,北大方正公司為方正字體的著作權人,依法享有方正字體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及美術作品著作權,任何人及企業在使用前需要獲得北大方正公司的正式授權。近幾年,北大方正公司發現廣州市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在其企業網站、新媒體、平面廣告、戶外廣告、海報、包裝、商標、LOGO、宣傳語等中,未經授權使用了北大方正公司的方正字體,侵害了北大方正公司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及美術作品著作權,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申請廣州市版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予以調解,請求調解廣州某企業管理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北大方正公司的著作權并賠償損失。
事件點評:
本案對于單個美術設計字體能否納入著作權法體系進行保護的相關同類案件具有一定的參考作用。近年來,北大方正公司提起的一系列關于計算機程序作品及字體7美術作品維權訴訟案件,在國內知識產權界引發廣泛關注。在這些案件中,北大方正公司主張權利的對象,不僅限于字庫軟件的非法復制者,還包括無意中使用個別字體的終端用戶。在信息化的今天,有漢字的地方就有字體設計,使用者如果實質上是側重使用字體設計者的創意風格和審美意義,則可能構成侵權。但現實中很多企業及個人并不知道字庫、字體涉及著作權,未經字體設計人許可,使用單字字形或字庫程序的企業或個人,都有可能被控侵害著作權。這是納入保護與使用自由觀念的沖突。對于這類司法實踐中還存在爭議的案件,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可有效地解決雙方爭議。
8、廣州仲裁委審結專利合同糾紛典型案例
為相關行業提供全面的參考范本
事件簡述:
2020年4月23日,美籍華人賴某與廣東某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專利合同糾紛案審結,廣州仲裁委裁定廣東某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已經支付給賴某的300萬元預付款系其與賴某達成涉案合作項目所應自行承擔的商業風險,對于其要求賴某返還該筆款項的仲裁反請求不予支持。同時,廣東某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為履行涉案合同支出的相關費用,應與賴某按照各自在項目公司的出資比例對相關費用作合理分擔。
2015年6月,賴某就其擁有的“某化合物及應用”的新產品技術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發明專利申請,專利申請文件中,權利要求書載明的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共10項。2015年11月25日,涉案專利申請公布。2016年3月,賴某與廣東某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賴某就其可能獲得的“某化合物及應用”的發明專利權與廣東某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由廣東某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開發和申報注冊該專利申請項下醫藥產品,在該專利申請獲得授權后獨家經營該合作產品。在廣東某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按合同約定支付完第一次付款后,2017年8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公告,載明涉案技術方案申請獲得產品發明專利授權,該專利權的權利要求書載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共4項,并非賴某與廣東某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時聲稱的10項,雙方就此陷入糾紛。
事件點評:
本案是專利合同糾紛典型案例,廣州仲裁委通過對發明專利及合同法的靈活運用,為相關行業從業人員提供了非常全面的參考價值。專利申請審查工作對于發明創造的新穎性、創造性具有嚴格要求,申請專利的個人或單位應確保自身發明創造在實質上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的具體規定,才能對專利授權結果有較為準確的預估,保障自身專利權的盡快取得,最大程度避免在此類專利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專利授權結果與預期不符而致使雙方因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陷入糾紛。相關企業在選擇合作對象及合作標時,則應提高自身甄別能力,對尚處于專利申請中的發明創造作深入了解,盡可能清晰的認識發明創造所具備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準確預估最終的專利授權結果,在此基礎上再決定是否與對方開展合作,通過支付對價的形式獲得未來的專利權。
9、黃埔區檢察院協助偵查、審理“換皮游戲”侵權案件
貫徹刑民一體理念,有力保護重點領域民營經濟
事件簡述:
2021年1月15日,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胡先放、薛杰林、何雅杰犯侵犯著作權罪,均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90萬元。判決后,3個被告人均未上訴。
2020年4月,被害單位唯思公司報案稱,其公司游戲源代碼被離職員工私自復制,并使用制作“換皮游戲”侵權獲利。同年9月,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將犯罪嫌疑人胡先放、薛杰林、何雅杰移送廣州市黃埔區檢察院審查起訴。11月30日,廣州市黃埔區檢察院以被告人胡先放、薛杰林、何雅杰侵犯著作權罪向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2月23日,廣州市黃埔區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公開審理了該案。
事件點評:
本案是一起包含諸多知識產權法律爭議,又涉及“刑民交叉”的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檢察機關辦理該案過程中,注重融通《民法典》,借助專業“外腦”,并堅持知識產權刑、民一體化保護,擴大刑事打擊效果,凸出重點領域民營經濟平等保護,形成了很好的經驗推廣。
10、廣州海關“網劍行動”應用高科技手段精準攔截批量跨境寄遞侵權物品案
有力地打擊郵遞渠道侵權行為
事件簡述:
2020年10月,廣州海關所屬廣州郵局海關通過便捷通關監管系統(CAAS系統)有關功能模塊監測發現,某寄件人連續寄出多個申報信息為“衣服”“泳衣”的郵件,存在利用分散寄遞形式出口侵權物品的風險。該關通過CAAS系統快速查找定位監管場所內高風險關聯郵件,成功截留侵權郵件36批,經進一步布控查驗,此后一個多月陸續再截獲侵權郵件150批,涉及侵犯“LV”“GUCCI”等知名品牌知識產權。2020年,廣州海關與地方知識產權部門協同開展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充分發揮CAAS系統等改革優勢加強郵遞渠道信息流和實物流監管,綜合運用風險防控、大數據分析、遠程無接觸查驗等手段,進一步加大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力度,嚴格打擊各類進出境侵權違法行為,累計截獲涉嫌侵權郵件2445批,涉及商品逾6000件,主要為手表、服裝、箱包、鞋帽等。
事件點評:
該案是“網劍行動”中多部門聯合作戰打擊網絡市場侵權違法行為的典型案例。近年來,跨境電商迅猛發展,已成為外貿發展新的增長點,也成為不法分子侵犯知識產權的高發地帶,為知識產權執法帶來新的挑戰。為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積極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廣州海關通過加強“智慧海關”建設,有力地打擊了郵遞渠道侵權行為。
來源:廣州日報·新花城
記者:何穎思 通訊員 穗市監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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