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業|連接IP變革者
2015年9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內容多達143條。內容全面,目標明確,思路開闊,措施有力,辦法很多,科技創新者的熱情要真正被點燃,科技創新的春天真正要來臨,科技創新的氛圍將會前所未有的風起云涌。
《方案》中對知識產權工作提出了專門的措施和目標,涉及條款多達12項。具體如下: 10.?完善中小企業創新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創業孵化、知識產權服務、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等機構的專業化、市場化改革,構建面向中小微企業的社會化、專業化、網絡化技術創新服務平臺。
45.?完善職務發明制度,推動修訂專利法、公司法等相關內容,完善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提高骨干團隊、主要發明人受益比例。完善獎勵報酬制度,健全職務發明的爭議仲裁和法律救濟制度。
49.?加強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識產權管理,完善技術轉移工作體系,制定具體措施,推動建立專業化的機構和職業化的人才隊伍,強化知識產權申請、運營權責。
67.?推動修訂相關法律法規,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
70.?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簡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流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科技保險獎補機制和再保險制度,加快發展科技保險,開展專利保險試點,完善專利保險服務機制。
139.?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改進新技術新產品新商業模式的準入管理和產業準入制度,加快推進壟斷性行業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要素價格的機制,形成有利于轉型升級、鼓勵創新的產業政策導向,營造勇于探索、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文化和社會氛圍。
(二十七)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鼓勵創業、激勵創新 117.?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研究降低侵權行為追究刑事責任門檻,調整損害賠償標準,探索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完善權利人維權機制,合理劃分權利人舉證責任。
118.?完善商業秘密保護法律制度,明確商業秘密和侵權行為界定,研究制定相關保護措施,探索建立訴前保護制度。
119.?研究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
120.?完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機制,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積極發揮知識產權法院的作用,探索建立跨地區知識產權案件異地審理機制,打破對侵權行為的地方保護。
121.?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查處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加強知識產權綜合行政執法,將侵權行為信息納入社會信用記錄。
122.?建立知識產權海外維權援助機制,完善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海外維權信息平臺建設和知識產權海外服務機構、專家名錄。
編輯:IPRdaily 王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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