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版權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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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中文作品在海外傳播如何獲取版權收益?歐美國家如何利用新技術手段保護新聞作品版權?“付費墻”模式是怎么運作的?今天,我們推出“新輿論格局背景下新聞界的版權保護”系列文章之三,向您介紹海外媒體在開展版權保護方面有哪些可供借鑒的經驗和做法。
在著作權管理領域中,美國、歐盟、澳大利亞等國家法律體系、體制機制相對較為完善,在打擊盜版、維護新聞作品版權方面運轉良好,其成功經驗對于我國媒體版權保護工作具有一定參考意義,提供了新的思路。
采取影印復制權和數字化復制權保護
隨著漢語在海外的逐漸推廣,海外教育機構、企業和政府部門對中文書報刊內容的影印復制和數字化復制需求劇增。據國際復制權組織聯合會(IFRRO)公布的2013年年報,當年該組織會員收取全球影印復制權和數字化復制權使用費7.85億歐元。美、英、澳、意、韓、日、新加坡、北歐五國等以及中國香港等地區都存在對大量中文書報刊內容的影印復制和數字化復制,并且已經對本地區的學校、商業機構、政府部門發放多年的許可和使用費征收,其中涉及大量中國作者、譯者、中國報刊社和出版社利益。但我國媒體普遍缺乏這方面的版權意識,多年來,不但喪失了諸如影印復制權和數字化復制權等很多海外版權收益,也喪失了中國在這些領域的話語權。
向海外授予復印權、數字化復制權利和信息網絡傳播權并收取版權費,不但可以加快中國文化“走出去”的步伐,增強漢語和中國文化的國際影響力,而且能提高中國新聞界的海外收益,提升國際傳播力和競爭力,提升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良好形象。
采用科技創新建立版權保護系統
2009年,美聯社建立“新聞注冊”系統,對美聯社所有新聞內容設置標簽和版權信息,可反饋文章內容的具體使用情況。該系統向內容擁有者和出版商提供詳細的內容使用、付費服務和強制的技術支持等指標,任何第三方或用戶均可通過新型數字平臺和設備,找到并使用美聯社的新聞內容。
美國版權結算中心(CCC)、澳大利亞版權代理機構(CA)和英國版權代理機構(CLA)等海外機構針對新聞媒體開發了版權管理系統,任何學校、企業和政府部門在對與其合作的新聞媒體進行影印復制和數字化復制時,都有詳細的計費系統,幫助新聞媒體收取復制權和數字化復制權使用費。
用付費墻等模式引導規范版權有償使用
付費墻模式是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傳統媒體對其在線內容進行有償付費閱讀而建立的支付模式。美國上千種日報中,200多家建立付費墻,占日報的16%,但代表1/3日報讀者。美國發行量前20名的報紙有9個建立付費墻,占前20名報紙發行量的51%。華爾街日報以獨家新聞對每個平臺收費。紐約時報以個性化服務推行碼表付費墻。此外,還有數據庫、電子教材等授權收費模式。
明確新聞作品版權歸屬
在美國等國家和地區,著作權法中有雇傭作品概念,記者屬于受雇者,職務作品版權歸媒體,記者有獲益的權利。也有一些國家規定新聞作品版權歸屬由媒體與記者協商,媒體可提取一定比例管理費,大部分收益則歸屬記者。
來源: 中國記協網
編輯:IPRdaily王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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