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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阿里“雙十一”的驚人銷量相比,京東“618”的成績似乎還有一段距離。但京東和沃爾瑪達成戰略合作,并獲得1號店主要資產的消息,讓人們對東哥的下一步做出很多猜想。
電商對中國的改變已有目共睹,除了“創造節日”,電商行業的競爭,也已深入到知識產權領域。
6月21日凌晨,沃爾瑪和京東共同宣布,雙方達成一系列深度戰略合作。
根據協議,沃爾瑪將獲得京東新發行的約1.45億股A類普通股,約為京東發行總股本數的5%;京東將擁有1號商城主要資產,包括“1號店”的品牌、網站、App;京東和沃爾瑪將在供應鏈端展開合作,包括擴大進口產品的豐富度;沃爾瑪在中國的實體門店將接入京東投資的眾包物流平臺“達達”和O2O電商平臺“京東到家”,并成為其重點合作伙伴。
一、1號店易主史
此次1號店并入京東,是1號店自2008年創立以來,第4次股權變動。
2008年初,1號店創立;
2010年5月,中國平安集團出資8000萬元收購1號店80%股權成為最大股東;
2011年5月,沃爾瑪通過平安集團的股權轉讓開始全面掌控1號店,占股17.7%;
2012年8月,沃爾瑪對1號店的控股增至51.3%,成為1號店最大股東。隨后由于股權稀釋問題,1號店兩大創始人先后出走,1號店徹底易主,歸沃爾瑪所有。
二、1號店是怎樣淪落的
2008年剛剛創立時,1號店將自己定位為B2C模式的網上超市,通過快銷食品等特色品類打開市場,當時的1號店,看起來也確實是成功的。
2008年,1號店銷售額為417萬元;第二即翻了11倍,增長到4600萬元;到2011年,1號店的銷售額達到27.2億元,成為中國排名前十的電商品牌;2013年1號店全年銷售額更是殺入百億。在沃爾瑪完全掌控1號店后,傳統大超市將電商僅僅視為區分于線下的銷售渠道的想法,使1號店遇到發展上升的天花板。
被沃爾瑪收購之前的1號店,在市場銷售上的不凡表現,除了歸因于當時快銷類電商的市場空白,1號店所進行的專利布局也不容忽視。
觀察1號店的總體專利申請情況,共申請專利100件,申請類型構成如下:
所申請專利主要集中在G06Q30(商業,例如購物或電子商務)和G06F17(特別適用于特定功能的數字計算設備或數據處理設備或數據處理方法),內容包括信息檢索、貨物分揀和物流配送等方面,幾乎涵蓋了電商技術的各大分支,有趣的是,1號店專利申請的趨勢如下:
可以看出,幾乎在易主為沃爾瑪后,1號店對專利的重視程度開始減弱。2014年的公開專利中僅有1件發明專利,2015年也僅申請了3件外觀專利。
若從已公開的數據來看,1號店似乎徹底放棄了技術布局和專利布局。這與下降的市場銷售趨勢也非常相近,結果令人唏噓。
沃爾瑪沒規劃好1號店的路,也未能讓當年的線上贏家助自己錦上添花。
三、強東哥帶頭搞專利
京東目前的專利申請量為1178件,除在中國申請1055件外,在歐洲及美國也都有專利布局,從發明到外觀均有大量專利申請, IPC分布如下:
申請專利主要集中在G06F17(特別適用于特定功能的數字計算設備或數據處理設備或數據處理方法)、 H04L29(數字信息傳輸系統)、 G06Q30(商業,例如購物或電子商務)和G06F9(程序控制裝置),內容除了電商的基礎技術,還涵蓋了搜索推薦,大數據和彈性云等方面技術,申請趨勢如下:
京東專利申請投入逐年增加,幾個月前還被認定為“北京市專利示范單位”,可見京東在技術布局上的重視程度,這也是這家電商巨頭成功的原因之一,更體現了京東為未來規劃、取得長遠發展的決心。
筆者發現京東CEO強東哥也不甘示弱,劉強東作為發明人,申請了專利號為CN201410731491.7的發明專利,可實現由智能終端控制電視,購物便可在電視上完成,看來東哥也要來分智能電視應用領域的一杯羹了。
四、線上線下雙豐收 京東在下一盤很大的棋
自營商品的高品質和高效的配上,在初期為京東贏得了大批的忠實用戶。目前在 “京東到家”上,超市商品類是消費者購買頻次最高的商品,但這一品類并不是京東的優勢所在,卻正是1號店的優勢,此次收購,京東便可取得更多的線上市場份額;在線下,可以與沃爾瑪共享京東的物流體系和供應鏈,也可借沃爾瑪這個零售巨頭作為自己生鮮商品的便捷倉配點。此次與沃爾瑪的合作,京東可謂線上線下雙豐收。
同時,沃爾瑪的身份不僅僅是零售商巨頭,更是跨國的零售商巨頭,不難推測,京東很可能在跨境電商方面下一盤很大的棋。
后記
目前對各家電商來說,商品同質化難以避免,在銷售品類上可改進的方面已經不多;由于國內中產階級的崛起,價格也已經成為了購買的非首選要素。
所以,電商大業的革命性進步需要電商們在努力“造節”的同時,應當更加著眼于技術類解決方案和專利布局。
來源:吹IP
作者:孫迪 專利代理人,知識產權咨詢師
編輯:IPRdaily 彭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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