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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
作者:周多 律師 中糧集團高級法律顧問 中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專家 法學博士 博士后
八月份的印度德里之行,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喜馬拉雅山脈的那頭,那個同樣古老的國度,除了隨處可見的紗麗和紋身,也有世界領先的軟件和通信技術;既有廢而不止的種姓等級,也有現代化的法治與共和,這里與國內一樣,也熱衷討論知識產權。
經過7個小時的飛行,終于回到北京了。
八月份的印度德里之行,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喜馬拉雅山脈的那頭,那個同樣古老的國度,除了隨處可見的紗麗和紋身,也有世界領先的軟件和通信技術;既有廢而不止的種姓等級,也有現代化的法治與共和,這里與國內一樣,也熱衷討論知識產權。
這些看似矛盾的對峙每天都在德里上演。傳統與現代,富有與貧窮,尊貴與低賤、美麗與丑陋,歧視與包容,敵對與謙和,封閉與時尚,落后與發展,宗教與科學,蓬頭垢面與西裝革履,捷豹豪車與三輪蹦蹦,低矮棚戶與摩天大樓,污水橫流與金碧輝煌共存一城,時時刻刻碰撞、糾纏在一起。刺目的反差,令我唏噓不已。
印度人民的生活場景
金德爾全球法學院是印度最現代化和國際化的學校之一,老師清一色都有歐美名牌法學院的留學背景,甚至本身就是從哈佛、耶魯“挖”來的學者,學生清一色貴族子弟,家庭背景深厚,非富即貴。應庫瑪院長和文娟教授之邀,我第一次來到印度,參加金德爾組織的關于知識產權保護和標準化專利運行的研討會,下榻在極具印度風情的泰姬陵酒店。在這家近乎奢侈的酒店的一街之隔,就是破破爛爛的貧民區。當我徒步走到那里,大街兩側擠滿了躺睡在地上的人們,破破爛爛的簡易帳篷隨意支著,垃圾遍地、蚊蠅四飛,婦女抱著孩子,稍大一些的孩子跟著你,睜著大大的眼睛訥訥地向你行乞。嚴重的兩極分化困擾著這個國家,貧富的差距、種姓的歧視、宗教的沖突讓這個霧霾比北京更加肆虐的城市陰翳叢生、愁云密布。對于現實,這里的平民更愿意等待宗教給予的來世期許。
孩子們在草坪上奔跑
8月15日是印度獨立日。嚴格地說印度在歷史上一直是個地理概念,作為政治國家,是在英國統治時期才有的。但戲劇性的是,印度人卻將脫離英國統治的那天作為自己國家的獨立日。在英國殖民的近兩百年的時間,印度擺脫了莫臥兒王權的專制統治,習得并至今踐行著聯邦政體、民主議會和判例法習慣,這些近現代的制度文明也為印度泊來更為現代化的知識產權做了鋪墊。
知識產權在印度絕對是高大上的存在,那是掌控在少數知識精英階層手中的制度工具。與阿凡提故事中的“巴依老爺”不同,印度精英階層絕少會是腦滿肥腸的“地主老財”,他們大多家教嚴厲,素食禁欲,有過留洋的經歷,操著流利的英語,思想和行為嚴格遵從印度教或伊斯蘭教的宗教教義,對于自己的國家和民族充滿著深切的同情。他們的這種情感也宣泄在印度的知識產權制度設計上。
研討會現場
關于專利法。印度《專利法》一度是只保護工藝而不保護產品,尤其是堅決拒絕藥品、食品、農業化學品的產品專利授權。以藥品為例,印度僅授權方法專利,即給予某一制造合成藥物的流程、步驟、方法以專利,這鼓勵了印度地方公司以發展自身流程繼而進行批量藥品生產的方式制造仿造藥品,促進了醫藥的進口替代,讓廣大低收入人群享受了低廉而有效的現代醫療。
雖然受到西方國家的強烈批評,但是考慮到國內經濟基礎薄弱的現實國情和公眾的現實需要,印度堅持專利法的上述原則十余年不動搖,直到最近才為了履行TRIPS協議的相關承諾進行了修改。印度《專利法》還特別規定了專利權的限制,規定因公共利益、國家安全、印度傳統、公共健康等原因,國家可以對專利強制許可。在專利權授予3年后,任何人認為印度人民對于專利發明的合理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或公眾無法以合理價格獲得專利發明,均可申請專利局給予強制許可,即使申請人本人已經獲得許可,也不妨礙其申請強制許可的資格。印度對于專利的“創造性”審查堅持較高的標準,對于技術進步有限的“小專利”不予授權,以防止行業發展和相關技術領域的技術創新受到“小專利”的制約。此外,印度積極防止本國的傳統知識被非法利用,如果印度傳統知識被他國不恰當地授予專利,印度政府會利用無效宣告要求取消授權,如果民間力量去當地國宣告專利無效,保護印度傳統知識,政府會對該組織或個人給予經濟資助。
關于商標法。印度是個農業大國,有大量的農副產品出口海外,基于這一現實國情,印度《商標法》特別強調地理標識的作用和強化對其的保護。
關于著作權法。隨著經濟的發展,IT產業成為印度新興的經濟支柱,印度成為世界上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軟件出口國。鑒于此,印度修改《著作權法》,加大打擊盜版力度,并引入警察力量參與打擊著作權侵權的執法。印度各邦警局內設獨立的版權保護處,通過使用來源識別碼(SID CODE)進行精確化的盜版打擊行動。
在知識產權保護的落實層面,印度特別強調調動民間的力量,在傳統知識的保護和專利、商標、軟件的保護現場,常常出現行業協會、研究機構、非政府組織甚至民間自發群體的身影。當然,印度的知識產權制度也有許多缺陷,不同的邦對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態度差異明顯,執法環節也常常出現偏離制度設計初衷的情形。
但,印度的精英階層對于知識產權的態度很值得學習。這種工具主義觀念,視知識產權為立足國情,進行國際競爭、捍衛本國利益、謀求公眾福祉的有效工具。對于我們國家,一個同樣歷史悠久、地域遼闊,人口眾多,經濟并不發達的第三世界發展中國家而言,不也有所啟示嗎?
回顧我國近十年,知識產權“超英趕美”,似乎處于“大躍進”式的發展。一方面,專利年申請量52萬5412項,已經超越美國,但專利質量堪憂,“垃圾”專利橫行;商標搶注持續十年,“洪荒之力”熱情不減,馳名商標持續“異化”,版權登記亂象叢生,這些給經濟、技術、文化的發展挖了一個個不必要的“坑”;另一方面,真正體現國家競爭優勢的老字號、傳統知識、民間文學藝術、非物質文化遺產卻并未得到應有的重視和特別的保護。未立足國情,未深刻認識到知識產權的工具本質會不會是造成上述現象的原因之一呢?近十年,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是加大了,判賠的金額是提高了,采取保全措施是越來越頻繁了,但我們保護的是真商譽、真創新、真原創嗎?立法機關制定規則的時候,對我們特有智力成果設置了特別權利和救濟路徑嗎?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保護知識產權的時候,兼顧了使用者、傳播者的利益嗎,考慮了知識產權濫用的后果和后續的制裁嗎?我們泊來的知識產權制度會不會徒具其形,而弱化了為我們國家和大多數人民謀福祉的能力呢?當我們照搬國際規則時,有沒有印度立足自身情況的堅持和保留呢?現在的印度很多方面不如我們,但在會場每每提及中國的時候,他們都表現出極大的好奇心和想迎頭趕上的欲望。相對于印度,我們是幸運的——至少我們沒有那么多宗教分歧,那么多種姓歧視和那么嚴重的貧富分化,我們還有一個強大的單一制政府,可以強而有力地推進各種制度嘗試。在這么利好的環境中,我們的知識產權制度的設計者和從業者,有什么理由不比印度更會利用知識產權這種全球市場的競爭工具,更懂得平衡國際承諾和本國利益的關系?
在時區的顛倒中,我沉沉睡去。夢中,印度門旁只穿一只鞋踢球的孩子們和胡馬雍墓中鑲嵌著寶石的漢白玉棺齊齊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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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多 律師 中糧集團高級法律顧問 中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專家
編輯:IPRdaily 彭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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