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廈門地區35家中小超市因其銷售的文具、抱枕、雨傘等產品上印有“喜羊羊”、“灰太狼”等卡通形象,成為被告,原告系上海天絡行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一不留神成被告
?2010年,廈門地區35家中小超市因其銷售的文具、抱枕、雨傘等產品上印有“喜羊羊”、“灰太狼”等卡通形象,成為被告,原告系上海天絡行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原來,2010年1月,《喜羊羊與灰太狼》系列電視動畫片及電影中的卡通形象“喜羊羊”、“灰太狼”等的著作權人廣東原創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將卡通形象的著作權以獨占方式許可給天絡行公司使用,并由其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相關的維權事宜,天絡行公司又委托當地的律師事務所批量提起了訴訟,向超市主張了10萬元-50萬元不等的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最終70%的案件雙方達成了庭外和解。 美國蓋帝圖像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圖片分銷商之一,其從世界各地攝影師處獲取圖片分銷授權,并通過其公司網站將圖片許可給終端客戶使用。華蓋創意(北京)圖像技術有限公司是美國蓋帝公司與一家國內企業聯合在北京設立的中外合資企業。通過授權,華蓋創意公司獲得了美國蓋帝公司在中國內地對其所有圖片著作權侵權的追索權。華蓋創意公司再將各地區的維權追索承包給當地的律師事務所取證并進而批量訴訟。因此,近年來,廈門市法院每年均會受理數十件華蓋創意公司提起的針對圖片著作權的侵權訴訟。 2010年,廈門市法院還受理了近300件網吧被訴侵犯影視作品著作權的案件。原告涉及上海激動網絡有限公司、北京網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網樂互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這些公司先是低價購買各類影視作品的版權,再將作品的維權一次性賣給各地律師事務所或者律師個人,律師事務所支付費用后即對網吧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播放影視作品的行為進行批量公證取證,再以原告的名義打包提起訴訟,要求被告網吧賠償每部影視作品1.5萬元的經濟損失。在這類案件中,作為被告的網吧對于原告的“維權”行為有很大的抵觸情緒。 ? ┃備受爭議的維權訴訟產業化 ? 當前,業內對于知識產權維權訴訟產業化傾向,存在著不同的聲音。
?反對者認為,知識產權產業化的維權模式,過分夸大了對權利的主張,是對合法權利的不正當濫用,從而背離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初衷。首先,商業性質的代理公司從事維權,其在動機上明確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并非為了促進知識產權的傳播和創新,存在“掛羊頭賣狗肉”的嫌疑;其次,這種訴訟代理在手段上有“釣魚訴訟”、“陷阱取證”之嫌,有違商業道德和誠信原則;第三,對于規范整個市場和行業的發展而言,商業化的維權代理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收效甚微,無法真正起到保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作用,甚至會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但是,肯定這一現象的也大有人在。他們認為,這種商業維權是在法律許可范圍之內進行的,并沒有違背法律規定和相關政策,不存在違法性的問題。同時,從效果上來看,通過集中維權形成規模效應,可以節省權利人的維權成本,客觀上有利于打擊侵權行為,實現企業與被授權方獲利的共贏,從而推動全社會在保護知識產權上形成共識。 其實,這類知識產權糾紛案已經形成了一條訴訟產業鏈。原告是專門的知識產權代理公司,以類似“投資”的方式購買相關作品的知識產權,之后將追索維權的代理權層層外包給各地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再由律師進行批量取證、打包訴訟,“分工協作、流水作業”的商業維權模式給他們帶來了頗豐的利潤。而被告多為侵權鏈條末端的銷售者或服務提供者,如個體零售者、中小超市、網吧等,他們普遍知識產權法律意識較弱,有的根本就不知法,有的人則認為“法不責眾”。因此,廈門市法院民三庭庭長劉新平認為,知識產權訴訟維權產業化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維權效率,加大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力度;另一方面,若過度濫用反而會影響知識的傳播和運用,因此,法院要注意運用適當的裁判方法,妥善處理此類案件。
201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意見,確立了“加強保護、分門別類、寬嚴適度”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基本政策,要求法官以鼓勵創新和促進文化繁榮為原則,強化利益平衡觀念,對不同情況作出分類裁判。
來源:東南網-福建日報 整理:iprdaily 網站:http://www.meihaoluc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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