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原標題:2020重點城市知識產權運用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具體任務完整梳理
IPRdaily消息:2020 年 4 月,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聯合印發《關于做好 2020 年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啟動 2020 年重點城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7月,國家知識產權局運用促進司組織編寫了《2020 年重點城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手冊》,對《通知》中有關組織領導、制度保障、工作隊伍、資金管理與使用等總體管理要求進行細化。圍繞《通知》提出的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引領產業發展工作機制、支持創新主體提高知識產權運用能力、高水平建設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等四方面必作任務和選作任務,梳理形成了 22 項具體任務, 涉及服務機構、運營平臺、金融資本、產業資源、專業人才等各類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的基本要素,并針對每項任務進行解讀,明確任務內涵、建設目標、具體措施和參與部門等。
附《手冊》主要內容:
總體要求
本部分結合財政部資金管理、績效評價等相關文件要求,圍繞《通知》中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內容,對組織領導、制度保障、隊伍支撐、資金管理、資金使用、宣傳推廣等 6 個方面進行細化。
一、組織領導方面
要建立城市政府領導同志牽頭,多部門共同參與的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協調機制,切實發揮協調機制作用,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推動相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將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及其重大工程、重點任務納入政府督查事項, 及時做好動態跟蹤。
二、制度保障方面
有條件的城市要在地方相關法規制修訂過程中,將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工作統籌納入地方法規,加強法制保障和制度建設。要建立知識產權運用促進長效機制,保持政策穩定性和延續性,加強地方跟進投入,對于行之有效的政策和項目在建設期滿后繼續施行。在推動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過程中,與相關主管部門采用聯合發文等形式,制定和完善相關的產業、科技、金融、人才等配套政策,積極推動將知識產權運用融入到城市區域和產業發展規劃。
三、隊伍支撐方面
要不斷加強知識產權服務促進的公共機構和智庫建設,嚴格落實申報過程中提出的相關支撐機構建設方案,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相關單位開展具體工作。因地制宜引導建立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行業組織,形成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專家智庫等多方參與、共同推動的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工作格局。
四、資金管理方面
要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在建設實施方案印發后 1 個月內,盡快制定和發布資金管理辦法,按照《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要求,資金管理辦法印發前應通過互聯網等媒介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要認真開展支持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 細化有關項目申報條件、績效目標、質量監督、驗收評價等標準和程序,借助第三方評價、審計機構力量,做好全流程績效管理, 切實提高項目質量和資金績效。按照財政部有關通知要求,以年度為周期,及時開展績效自評。對于 2020 年支持的重點城市,國家知識產權局、財政部將于 2022 年年初組織中期績效評價,考察截至 2021 年底的建設進展和成效,并依據評價結果分檔撥付剩余支持資金。
五、資金使用方面
認真遵守“用于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域建設的資金比例不得少于 40 ;以市場化方式使用的資金比例不得少于 40%”要求。需要明確的是,兩個“40%”要求分別是對使用方式和使用范圍進行的要求,可以重疊。按照《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要求,中央財政資金不得用于房屋裝修和征地拆遷等,不得用于人員經費等經常性開支,不得用于提取工作經費;不得支持的主體包括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和被懲戒對象;不得采用的支持方式包括,其他財政資金已支持或資助的項目,支持額度超出實際發生成本,簡單、低效、零散的知識產權補助獎勵, 存在金融風險或造成政府隱形債務的資助方式。
六、宣傳推廣方面
重點城市要做好運營服務體系建設總體進展、重點項目推進和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業態發展等的數據統計、效果追蹤和總結分析,組織編寫運營體系建設工作簡報,及時向國家、省級主管部門和市委市政府報告最新進展,有亮點有價值的簡報信息可向國家局運用促進司刊物《知識產權運營工作簡報》投稿。在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啟動、驗收、落地等時間節點,以現場會、發布會等不同形式,及時宣傳建設成效。要以媒體報道和培訓會、交流會等方式,及時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加大對典型經驗、典型模式、典型單位的宣傳力度,營造知識產權運營的良好氛圍。
可參照執行的政策文件:《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
任務解讀
一、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引領產業發展工作機制方面
(一)績效目標涉及的建設內容
本部分任務納入了《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做好 2020 年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的績效目標,部分指標需要重點城市結合自身實際,合理測算確定量化指標。
任務1:實施一批專利導航示范項目
《通知》中績效目標要求:實施產業類專利導航示范項目 5個以上。
《通知》中任務描述:完善專利導航決策制度和政策。運用專利導航方法,通過產業數據和專利數據融合分析,圍繞產業規劃、科技項目等政府決策,實施一批專利導航示范項目,建立以運用為導向的高價值專利培育機制,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
任務解讀:重點城市開展專利導航工作應遵循“建章立制、打造精品、培養人才、系統發展”的原則,具體任務包括:一是出臺支持專利導航決策機制建設及專利導航項目實施的相關政策,推動創新主體建立專利導航決策機制,樹立專利創造的價值導向,以專利導航提高專利布局的前瞻性和針對性,大力培育高價值專利;二是推廣應用《專利導航指南》,依托運營服務平臺或專業機構,做好專利導航項目的技術指導和第三方評價,規范專利導航工作實施和成果應用;三是根據本地創新發展需求,與產業主管部門密切合作,在全市層面或支持重點產業園區,圍繞城市特色主導產業和未來布局產業,組織實施至少5 項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面向高校院所和企業實施一批研發活動類、人才管理類、企業經營類專利導航項目,打造 5 個以上國家專利導航示范項目;四是完成培養儲備專利導航人才和交流共享專利導航經驗的相關工作。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發改、工信等主管部門及園區管委會等。
可參照執行的政策文件:1.國家局正在研究制訂規范指導專利導航項目實施的系列《專利導航指南》,并將及時對外發布。
2. 國家專利導航示范項目創建工作將于 2020 年下半年啟動,屆時根據國家局統一部署,重點城市可推薦申報國家專利導航示范項目。
任務2:加大商標、地理標志區域品牌培育力度
《通知》中績效目標要求:打造若干特色鮮明、競爭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區域商標品牌。
《通知》中任務描述:發揮商標品牌助推產業發展作用。加大產業集群商標品牌培育力度,支持區域商標品牌做大做強,鼓勵優勢企業打造全球知名商標品牌。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聚焦區域品牌建設和特色產業培育,開展地理標志與專利、商標等多類型知識產權協同運用,支撐區域創新發展實踐。
任務解讀:實施區域商標品牌推進工程和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構建企業自主、市場主導、政府推動、行業促進、社會參與的商標品牌推進工作體系,凝聚商標品牌發展優勢資源,提升商標品牌管理、運用、保護、服務能力,打造一批特色鮮明、競爭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區域商標品牌,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重點面向先進制造業、新型農業、現代服務業和新產業新業態, 選取至少 1 個產業集聚區或特色園區,培育至少 1 個區域特色產業,打造至少 1 個區域商標品牌,提升區域商標品牌價值。
具體任務包括:一是出臺促進區域商標品牌發展的支持政策,建立區域商標品牌和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作體系。二是推動行業協會或產業聯盟等開展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注冊、管理和運用工作;引導園區內企業廣泛、規范地使用區域商標品牌,擴大品牌影響力;以商標品牌工作指導站等方式建立區域商標品牌服務體系。三是按照《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實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制定落實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推進計劃或實施方案;圍繞地理標志品牌提升、品質保障、品類拓展等方面制定地理標志產業規劃,培育壯大地理標志優勢產業。四是探索“地理標志+商標/版權+專利”綜合運用,以地理標志產業為基礎,以專利支撐產品研發和加工技術創新,以商標、版權支撐品牌培育推廣,協同促進區域特色經濟發展。五是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加強商標品牌推廣,不斷提升區域商標品牌的影響力;充分利用展會、電商等多種途徑拓展地理標志營銷傳播渠道,促進產銷對接;拍攝地理標志專題片,講好地理標志故事,傳遞品牌文化和價值。
可參照執行的政策文件:國家局正在研究制訂《區域商標品牌推進工程實施方案》,發布后重點城市應及時貫徹落實?!兜乩順酥具\用促進工程實施方案》。
備注:此任務需要重點城市結合自身實際,合理測算確定量化指標。
任務3:建立并實施城市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統計制度
《通知》中績效目標要求: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和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的地理標志產品產值顯著提升。
《通知》中任務描述:建立并實施城市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地理標志產品產值統計制度。
任務解讀:重點城市知識產權部門要會同統計部門,結合城市專利密集型產業特點,確立分類原則和方法,夯實數據獲取和調查基礎,建立城市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統計制度,統計和監測專利密集型產業發展狀況,并及時發布和上報。同時,將專利密集型產業納入鼓勵發展的產業范圍,加大對專利密集型產業的政策支持力度。
建議參與部門:統計、知識產權等主管部門。
可參照執行的政策文件:《知識產權(專利)密集型產業統計分類(2019)》(國家統計局令第 25 號)。
備注:此任務需要重點城市結合自身實際,合理測算確定量化指標。
任務4:建立并實施城市地理標志產品產值統計制度
《通知》中績效目標要求: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和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的地理標志產品產值顯著提升。
《通知》中任務描述:建立并實施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地理標志產品產值統計制度。
任務解讀:在城市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推進計劃或方案中,明確由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建立并實施城市地理標志產品產值統計制度,全面反映城市地理標志產業發展總體狀況,并納入本地知識產權指標統計監測體系。地理標志產品產值統計制度中應明確統計范圍、統計對象、統計核算內容和方法、數據采集年度、數據發布方式等關鍵內容,研究制定相應的調查統計表式, 對主要指標做好解釋。其中,統計范圍和內容應至少包括:地理標志產品種植/養殖規模,產品銷售額及產品產值;在地理標志產業基礎上帶動的其他加工制造業、物流運輸業、餐飲服務業、旅游業等相關產品和服務的總產值;上述地理標志及相關產業的從業人員數量、從業農戶數量及收入情況。以上數據還應體現年度增長量。上一年度統計數據應于本年度 3 月底之前公布和上報。
建議參與部門:統計、知識產權等主管部門。
備注:此任務需要重點城市結合自身實際,合理測算確定量化指標。
(二)必作任務中涉及的其他建設內容
本部分任務沒有列入績效考核目標,但屬于《通知》中要求的必做任務。
任務5:開展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試點
《通知》中任務描述:開展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試點,完善
政府采購等扶持政策,認定一批知識產權自主性和競爭力較強的專利密集型產品。
任務解讀:鼓勵重點城市先行先試,認定一批知識產權自主性和競爭力較強的專利密集型產品,探索相關政策支持措施,更大力度促進以專利為支撐的創新型經濟發展。
具體工作包括:一是探索專利密集型產品的內涵定義和范疇邊界,針對不同層級、不同主體的特點,確定專利密集型產品評價標準,制定《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辦法》;二是開展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試點工作, 建立專利密集型產品清單;三是出臺專利密集型產品相關政策,推動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工作與當地產業政策有機結合,將專利密集型產品納入當地政府采購目錄,加大對專利密集型產品研發、生產、銷售等環節的政策支持力度。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統計、財政等主管部門。
可參照執行的政策文件情況:國家局層面的相關評價標準及認定辦法正在研究制訂中,鼓勵重點城市先行先試,并及時根據國家統一標準進行調整。
二、支持創新主體提高知識產權運用能力方面
(一)績效目標涉及的建設內容
本部分任務納入了《通知》要求的績效目標,部分指標需要重點城市結合自身實際,合理測算確定量化指標。
任務6:高質量推動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貫標認證
《通知》中績效目標要求:200 家以上創新能力較強、知識產權基礎較好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認證。
《通知》中任務描述:推動知識產權貫標提質增效??茖W設置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認證扶持條件,優先獎勵創新能力強、知識產權優勢明顯、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企業、高校和科研組織, 提高創新主體知識產權管理能力。
任務解讀:一是建立完善知識產權貫標認證扶持政策,合理設置條件門檻,高質量推動 200 家以上創新能力較強、知識產權基礎較好的企業、高校、科研組織分別貫徹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并通過認證,避免低質低效貫標。二是更加突出貫標認證的有效性,高度重視企事業單位通過貫標認證前后的知識產權創造質量和運用效益提升情況,在管理實踐中進一步探索完善貫標認證有效性的評價方法和提升有效性的辦法路徑。三是對貫標認證有效性顯著的企事業單位加強獎勵扶持,強化政策“杠桿”效應,將通過認證作為申報其他知識產權項目的重要條件,推動認證結果采信與各部門關聯政策的協同聯動。四是組織貫標企業和高校院所知識產權管理人員使用全國知識產權貫標認證學習平臺,學習相關貫標認證知識,幫助各類創新主體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并高質量運行。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產業、教育、科技、國資、產業園區等主管部門。
可參照執行的政策文件:《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規范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工作的通知》(國知辦發運字〔2019〕34 號),《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全國知識產權貫標認證學習平臺上線運行的通知》(國知辦函運字〔2020〕359 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對知識產權貫標認證學習平臺上不同類型的貫標認證課程進行分類。
任務7: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托管
《通知》中績效目標要求:專業知識產權托管服務累計覆蓋中小企業 1000 家以上。
《通知》中任務描述:深入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支持企業實施轉化專利技術、培育自主商標品牌,提升生產效率、產品質量和品牌價值。
任務解讀:在中小企業相對集中的園區或中小企業集聚區深入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開展知識產權托管服務。
具體任務包括:一是建立區域性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行業性組織、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中小微企業共同參與的知識產權托管工作體系,依托平臺提供基礎性服務,依托服務機構提供差異化服務;二是按照政府采購服務等相關要求,建立服務項目定價機制和質量標準體系,完善競爭機制和第三方評價制度,實施全過程績效評價管理;三是結合當地中小微企業規模和產業基礎,分年度有計劃地選取1000 家以上中小微企業,以發放創新券、服務券等形式提供知識產權托管服務;四是向中小微企業定期免費推送相關專利導航分析報告等成果,及時發布區域、行業和企業知識產權預警信息,指導中小微企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中小企業、產業園區等主管部門。
任務8:暢通中小企業專利技術獲取渠道
《通知》中績效目標要求:支持 100 家以上中小企業成功轉化高校院所專利技術。
《通知》中任務描述:鼓勵高校院所創新專利技術快速許可等模式,降低或緩收相關專利實施許可的一次性費用,降低創新主體專利技術獲取門檻。通過大數據手段分析篩選高校院所未實施專利,鼓勵國有企業共享成熟專利技術,主動對接中小企業專利技術需求,暢通獲取渠道,推動免費或低價許可,支持中小企業轉化實施。
任務解讀:以解決中小企業專利技術獲取過程中信息不對稱問題為著力點,依托區域性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暢通中小企業專利技術獲取渠道。在專利技術供給側,對高校院所等不具備專利技術實施能力主體尚未轉化的“沉睡專利”數據進行深度加工,將“專利語言”改寫為易于理解的“技術語言”,關聯專利發明人團隊等信息,豐富信息供給內容;面向國有企業征集方案較為成熟、實施難度不大、可向中小企業許可的專利技術,明確專利技術許可條件;采用人工智能技術,開發專利技術供需對接算法,建設“沉睡專利”推廣運用平臺,精準分析中小企業技術需求,智能匹配專利技術工具;鼓勵和支持“沉睡專利”等專利技術持有人對中小企業降低轉讓、許可費門檻或采用先免費許可、后有償轉化等方式,并提供后續技術指導,增加專利技術有效供給。在專利技術需求側,積極向中小企業宣傳“沉睡專利”推廣運用平臺,指導線上檢索專利技術,有效利用“互聯網+” 模式,鼓勵與專利技術持有人或中介機構進行線上供需對接和技術咨詢;支持中小企業獲得專利技術后,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方式,獲得資金扶持,快速實現專利技術轉化運用。在專利技術對接過程中,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建立規范、便捷、開放的專利快速許可等新型許可模式,提前設定清晰、合理的專利技術許可條件,通過在線簽約等方式簡化許可流程,鼓勵降低面向中小企業特別是初創企業的專利技術使用資金成本,解決高校院所在專利許可過程中所面臨的商業談判時間長,合同條款過于復雜,信息不對稱和供需不匹配等問題。
可參考的背景資料:《快速許可的國際動態及我國的借鑒建議》。
(二)必作任務中涉及的其他建設內容
本部分任務沒有列入績效考核目標,但屬于《通知》中要求的必做任務。
任務9:引導規范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建設
《通知》中任務描述:引導規范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建設,推動產業鏈知識產權資源整合、共建共享。
任務解讀: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是以知識產權為紐帶、以專利協同運用為基礎的產業發展聯盟,對于整合產業鏈知識產權資源,降低產業知識產權風險,提升產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發揮著積極作用。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建設要堅持規范引導和支持指導兩手抓。在規范聯盟管理方面
具體任務包括:一是要強化聯盟法律意識,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加強日?;顒庸芾?,不得擅自以黨和政府機構名義開展活動,不得擅自以國家戰略名義開展活動;二是要提高聯盟公共服務能力,注重公益性質,在規范市場秩序, 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三是要對聯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定期總結報告,對組織管理散亂、涉嫌違法亂紀等問題的聯盟,及時配合有關管理部門進行清理取締并及時報國家局撤銷備案。在引導聯盟高質量發展方面具體任務包括:一是引導聯盟圍繞產業共性領域開展專利導航,加強專利信息服務,為聯盟成員及時掌握行業知識產權動態,預警和應對知識產權風險提供支撐;二是抓好專利池構筑和運營,圍繞產業鏈上下游核心技術和產品,形成相互支撐、交叉許可的專利集群;三是支持聯盟根據產業發展和市場需要參與標準制修訂工作,推動建立標準制定和專利池構建的良性互動機制;四是指導聯盟加強業務培訓和人才培養,提升成員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用能力。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產業、民政等主管部門。
可參照執行的政策文件:《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印發〈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建設指南〉的通知》(國知辦函管字〔2015〕192 號),《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的通知》(國知辦發管字〔2018〕15 號)
三、深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方面
(一)績效目標涉及的建設內容
本部分任務納入了《通知》要求的績效目標,部分指標需要重點城市結合自身實際,合理測算確定量化指標。
任務10: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
《通知》中績效目標要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和項目數年均增幅 30%以上。
《通知》中任務描述:推動商業銀行落實單列信貸計劃和放寬不良率考核等政策,豐富知識產權質押物范圍,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
任務解讀: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34 號)有關要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與相關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共同制定和實施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相關支持政策,打好政策組合拳,推動專利、商標政策互通, 全面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確保完成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和項目數年均增幅 30%以上的目標。
具體任務包括:一是因地制宜設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和風險保障作用。遴選合作商業銀行托管風險補償基金,按照一定倍數予以放大,并適當降低貸款利率,簡化審批程序;明確風險分擔比例,對于合作銀行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中產生的損失,經審核認定后按比例給予補償。二是完善知識產權質押風險分擔機制,引導和支持各類擔保機構為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提供擔保服務,鼓勵開展同業擔保、供應鏈擔保等業務,有效利用知識產權保險緩釋金融機構風險。三是落實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導商業銀行落實專門管理制度、單列信貸計劃、放寬不良率考核等支持措施;鼓勵商業銀行建立適合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特點的風險評估、授信審查、授信盡職和獎懲制定,創新信貸審批制度和利率定價機制。四是加大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積極促成小微企業知識產權質押“首貸”。五是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能力建設,定期開展經驗推廣和業務交流, 重點提升需求調查、項目對接、登記服務、信息跟蹤、重點項目質權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建設,確保質押融資金額和服務企業數量穩步增長。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金融、財政、中小企業、產業園區等主管部門。
可參照執行的政策文件:《中國銀保監會 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34 號)。
任務11:依法依規推進知識產權證券化
《通知》中績效目標要求:推動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 1單以上。
《通知》中任務描述:積極復制借鑒現有成熟經驗,以產業鏈條或產業集群高價值專利組合為基礎,支持構建底層知識產權資產;完善知識產權證券化配套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任務解讀:加大基于供應鏈金融、融資租賃、信托等金融形式的知識產權證券化工作探索力度,以更加具有競爭力的融資條件進一步批量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拓寬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具體任務包括:一是調研企業融資需求和知識產權資產情況,掌握知識產權評估、律所、運營等專業服務機構和金融服務機構基本信息,逐步建立完善企業庫、優質知識產權庫、各類專業機構庫等基礎數據庫,為深入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奠定基礎。二是聯合專業機構,對企業知識產權資產情況進行精準分析,構筑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等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底層資產, 并進行合理估值。三是在風險可控的原則下,圍繞知識產權許可、質押、售后回租等方式,制定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方案,按程序推進上市發行。四是嚴格風險管控,將風險控制融入到企業審核、發行擔保、資金安全、風險處置等環節,嚴守金融風險底線。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金融、中小企業、產業園區等主管部門。
(二)必作任務中涉及的其他建設內容
本部分任務沒有列入績效考核目標,但屬于《通知》中要求的必做任務。
任務12:增加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和服務工具供給
《通知》中任務描述:研究開發適用于不同應用場景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模型及工具;建立以知識產權為核心指標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評價體系;創新和推廣知識產權保險產品。
任務解讀: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與相關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創新,完善知識產權金融產品體系,豐富各類應用場景的服務工具。
具體任務包括:一是豐富質押物范圍,支持商業銀行對企業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地理標志商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單獨或打包組合融資。二是鼓勵商業銀行建立以知識產權為核心指標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評價體系,更好利用知識產權洞察企業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三是分類分析知識產權作價出資、質押融資、許可交易、訴訟賠償和財務報告等多元場景需求,研究開發適用于不同應用場景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模型及工具。四是支持商業銀行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創新知識產權投融資模式,為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五是聯合保險機構開發推廣知識產權保險產品,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保險產品體系,分擔知識產權金融風險。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金融、財政等主管部門。
可參照執行的政策文件:《中國銀保監會 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34 號)。
四、高水平建設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方面
(一)績效目標涉及的建設內容
本部分任務納入了《通知》要求的績效目標,部分指標需要重點城市結合自身實際,合理測算確定量化指標。
任務13: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載體建設
《通知》中績效目標要求:高水平建設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
《通知》中任務描述:加強服務業集聚載體建設和政策供給,引導各門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入駐,集聚全鏈條知識產權服務資源,推動知識產權服務創新升級。
任務解讀:一是做好集聚載體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服務大廈、服務園等集聚載體建設,實現載體面積3000 平方米以上,集聚服務機構數量 30 家以上,并配置適當公共服務空間,形成服務集群,提供“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 實現創新主體、市場主體解決知識產權問題“最多跑一地”,展示知識產權服務的良好形象。加強統籌協調,在企業注冊等事務辦理、公共設施建設等方面,為集聚載體中的服務機構提供便利, 降低機構經營成本,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探索線下物理空間集聚和互聯網線上集聚相結合的模式,提升集聚功能和效率。二是制定優化集聚發展的政策措施。通過購買服務、項目獎補、成本補貼等多種方式,引導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入駐集聚載體,促進各類機構交流合作,形成協同發展的集聚效應。制定有關管理辦法,采取合同約定等方式,建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入駐和遷出的動態監測和管理機制,加強對申請入駐機構的審核,引入質量高、信譽好、模式新的優質資源;加強對服務機構的日常管理,建立退出機制,對于入駐期間受到行政處罰或懲戒的機構,根據合同約定取消入駐資格。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中小企業、產業園區等主管部門。
備注:此任務需要重點城市結合自身實際,合理選擇區域建設集聚區,確定量化指標。
任務14:建設區域性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
《通知》中績效目標要求:建設 1 家區域性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
《通知》中任務描述:壓實園區管委會責任,建設區域性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新建或依托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等公共機構負責平臺具體運行,參與或承擔集聚區建設管理、有關政策項目組織實施、項目與服務標準制定及評價、知識產權運用數據集成和管理、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托管、中小企業專利技術對接等公共服務。
任務解讀:在選定的重點支持產業園區或產業集聚區內,由市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園區管委會牽頭,會同相關部門推動建設區域性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依托新建的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或現有公共機構,負責平臺的日常運行工作,根據平臺承擔的職責,選優配強工作隊伍。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園區管委會通過集聚區管理和相關項目實施的政策文件,明確平臺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責和任務,委托平臺負責統籌整合區域知識產權運營資源,引導和規范知識產權服務,培育區域知識產權服務業態,給平臺充分賦能。
平臺根據相關主管部門的委托,主要任務包括:一是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和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服務大廈或服務園等集聚載體的建設管理;二是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有關政策項目的組織實施,如項目申報指南制定、項目與服務標準研究、項目過程管理和相關數據統計分析、項目評審和驗收評價組織等工作;三是城市、園區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相關數據集成和管理,有條件的城市建設動態展示的數據大屏,便于上級單位和公眾直觀了解城市和園區知識產權發展狀況;四是集聚相關服務機構和數據資源,集成服務功能和政策資源,根據相關項目要求,開展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托管、中小企業專利技術對接等公共服務,避免重復建設。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產業園區等主管部門。
任務15:建設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
《通知》中績效目標要求:培育 3 家以上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
《通知》中任務描述:充分發揮已有國家級知識產權運營平臺(中心)示范帶動作用,圍繞城市特色主導產業,在集聚區內建設若干產業知識權運營中心,支持創建國家級運營中心;鼓勵中央企業、行業龍頭企業及產投資本等參與運營中心建設,整合產業、資本、知識產權等資源,推動重點產業領域知識產權市場化運營。
任務解讀:在產業園區或產業集聚區內,圍繞知識產權運營需求迫切的特色主導產業,采取市場化方式建設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產業主管部門、園區管委會等可以通過股權投資、項目支持等形式,鼓勵和引導中央企業、行業龍頭企業及產投資本等參與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整合產業、資本、知識產權資源,推動重點產業領域知識產權市場化運營。
具體任務包括:一是優化提升知識產權服務供給,提供符合產業特點的知識產權運營有效方案,積極對接資本和服務資源, 投資相關知識產權組合,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二是推動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和轉化運用,圍繞產業關鍵技術領域核心技術創新,構建布局合理的專利組合,通過交叉許可等方式,提升產業鏈整體技術水平;三是根據產業特點和創新主體需求,整合多類型數據資源,對專利數據資源進行加工,建設產業特色知識產權數據庫;四是開展產業特色知識產權評估評價,按照產業特點構建具備產業特色的評估評價標準體系,服務產業領域專利價格發現和創新主體專利分級分類管理。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產業、國資、產業園區等主管部門。
任務16: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培育
《通知》中績效目標要求:扶持一批專業化、市場化、復合型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通知》中任務描述:加強服務業集聚載體建設和政策供給, 引導各門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入駐,集聚全鏈條知識產權服務資源,推動知識產權服務創新升級。
任務解讀:重點城市要結合集聚區建設,制定扶持政策,強化質量導向,加大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支持力度。
具體任務包括:一是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持續提升代理、法律等服務質量,在傳統業務的基礎上轉型升級,向價值鏈高端延伸。二是鼓勵細化專業分工,在運營、咨詢等領域培育一批專業化、有特色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對開展知識產權運營的重點產業和企業,提供個性化、針對性的高端服務。三是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新理念、新模式、新業態在集聚區落地發展,將集聚區建設成新型服務機構的“孵化器”和“試驗田”。四是鼓勵通過引入資本、集團化等方式,培育若干家成長性好、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綜合性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打造知名服務品牌,發揮標桿典型和示范作用。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產業園區等主管部門。
可參照執行的政策文件:《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區工作實施辦法》(國知辦發規字〔2014〕40 號),《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區有關工作的通知》(國知辦函運字〔2020〕42 號)。
任務17: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
《通知》中績效目標要求:知識產權服務行業監管全面加強。
《通知》中任務描述:加強主動監管、協同監管、信用監管和智慧監管,強化服務機構信用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營造公平、競爭、有序的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環”。
任務解讀:重點城市要積極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不斷強化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業發展環境。
具體任務包括:一是堅決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惡意商標代理等違法違規行為,打擊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代理非正常申請等行為,引導“互聯網+”網絡平臺依法規范從事知識產權服務。二是按照有關要求,有序開展本地專利、商標代理“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管機制,強化上下聯動、部門協作和數據共享,探索協同監管、智慧監管。四是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服務業行業協會或聯盟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積極配合支持違法違規案件查辦工作,開展規范經營自律倡議活動。加大對規范經營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宣傳推介,樹立正面典型。
可參照執行的政策文件:《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深化“藍天”行動 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知辦發運字〔2020〕17 號)。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商務等主管部門。備注:此任務需要重點城市結合自身實際,合理測算確定量化指標。
(二)必作任務中涉及的其他建設內容
本部分任務沒有列入績效考核目標,但屬于《通知》中要求的必做任務。
任務18: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吸納就業
《通知》中任務描述: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吸納就業,對成效顯著的予以重點支持。
任務解讀:重點城市知識產權部門要加強與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溝通協調,對接本地高校,通過開展“知識產權服務萬里行”活動、線上線下招聘會等途徑,組織知識產權代理、咨詢、信息、運營、認證等服務機構與高校畢業生對接,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帶頭作用,吸引高校畢業生到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就業。落實“先上崗、再考證”政策,鼓勵符合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到專利代理機構就業,從事檢索、咨詢、翻譯、研究、信息服務及技術支撐等工作,同步加強業務學習,充分利用考試和資格優惠政策盡早獲取職業資格。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聯合有關高校、服務機構建立大學生知識產權實訓基地,推介知識產權服務業良好前景,增進大學生對知識產權服務業的了解,吸引其就業。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人社、教育等主管部門。
可參照執行的政策文件:《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支持和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穩定和擴大就業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0〕,《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組織開展 2020 年“知識產權萬里行”活動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0〕38 號)。
任務19:知識產權服務人才培養
《通知》中任務描述:完善知識產權服務人才培訓體系、引進和使用政策,加強高素質、復合型、國際化知識產權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任務解讀:重點城市要將知識產權服務高層次人才納入黨委、政府相關人才計劃和人才引進項目,有條件的城市可實施知識產權服務專門人才計劃,多層次、多渠道引進知識產權服務業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吸引國內外高端人才落戶。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和路徑,與國內外知名知識產權學院、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建立合作,培養務實型、復合型、能熟練運用國際規則的服務人才。鼓勵重點城市在專利代理行業發展中先行先試。
具體任務包括:一是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部署,對于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華設立常駐代表處開展知識產權相關業務咨詢、聯絡等業務,鼓勵有條件的運營城市或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開展試點;二是允許取得中國永久居住證且具有其他國家專利代理資格的外籍人員參加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鼓勵有條件的運營城市或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開展試點。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人社、組織、商務、外事等主管部門。
五、選做任務
本部分任務在《通知》中屬于選做任務。有條件的城市可以積極探索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有關創新性、改革性舉措,從下列工作中選擇不少于一項。
任務20:探索園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集合授信
《通知》中任務描述:支持金融機構與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園區開展合作,面向產業專利集群、區域商標品牌,探索園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集合授信。
任務解讀:支持商業銀行與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園區開展戰略合作,集中遴選優質中小微企業為授信對象,以產業專利集群或區域商標品牌為質押物,給予園區合理的授信額度,形成“統一管理、統一評估、統一擔保、統一授信、分別負債”的信貸新機制。
具體任務包括:一是精準對接園區內企業融資需求,園區與銀行共同研究建立授信準入門檻或授信白名單等篩選機制,集中遴選園區內優質企業組成信用集合體。二是構建園區企業信息和知識產權數據交流共享機制,掌握相關企業專利和商標總體情況,篩選組建高價值專利組合、產業專利集群和/或區域商標品牌等作為質押物。三是對接優質評估機構開展集中綜合評估,合理使用評估工具,統一評估標準,探索開展線上評估與智能評估, 降低企業評估成本。四是建立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制,引入擔保公司集中提供擔保,或引入保險公司統一投保相關知識產權保險產品,并視情況給予財政風險補償,降低信貸風險,提高銀行積極性。五是發揮行業協會或產業知識產權聯盟作用,加強與知識產權運營平臺或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合作,發揮聯動效應,暢通質物處置渠道。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金融、產業園區等主管部門??蓞⒄請绦械恼呶募骸吨袊y保監會 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34 號)。
任務21:探索開展專利與技術標準融合試點
《通知》中任務描述:探索開展專利與技術標準融合試點,推動專利技術納入國際技術標準。
任務解讀:鼓勵重點城市加大創新成果標準化和專利化工作力度,依托具備工作基礎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行業龍頭企業等實施試點項目,綜合發揮專利與標準對產業競爭力的保障作用。
具體任務包括:一是引導創新主體開展專利與標準協同管理,推動標準研制與專利布局有效銜接,提升高質量標準的制定與高價值專利的培育能力;二是發展專利與標準融合的專業化服務,提升專業機構的服務支撐能力;三是支持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合理發揮專利在標準制定與實施,尤其是市場自主類標準中的技術先進性作用以及國際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產業、標準化等主管部門。
任務22:建設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機構庫、專家庫
《通知》中任務描述:建設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機構庫、專家庫,打造高水平專業化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機構。
任務解讀: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探索建立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機構庫、專家庫,提升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機構專業化水平,加強評估人才隊伍建設。
具體任務包括:一是調研知識產權資產評估行業現狀,掌握本地評估機構和從業人員基本信息。二是設立評估機構庫準入標準,建立評估機構庫、專家庫管理規范,明確入庫評估機構和專家權利義務,完善退出和懲戒機制。三是發揮知識產權評估機構庫、專家庫作用,在不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的前提下,對相關評估工作提供業務指導,在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運營平臺建設等工作中加強聯系使用。四是促進知識產權信息、咨詢和評估機構融通發展,組織開展知識產權評估專題研修培訓,加強知識產權信息分析、法律分析與資產評估的財務分析優勢互補,鼓勵依托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等發展深耕某一領域的專業化評估機構。五是結合知識產權服務人才相關項目,鼓勵資產評估機構加大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引進培養力度,鼓勵律師、專利代理師等知識產權服務從業人員積極獲取資產評估從業資質。
建議參與部門:知識產權、金融、財政等主管部門。
可參照執行的政策文件:《中國銀保監會 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版權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34 號)。
其他任務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在落實好上述任務的基礎上,在符合中央精神的情況下,結合本地區創新發展需要,積極探索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其他創新性、改革性舉措。
來源:北京國曦英泰資產評估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知識產權媒體,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與科技創新人才。匯聚了來自于中國、美國、歐洲、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長型科技企業的管理者及科技研發或知識產權負責人,還有來自政府、律師及代理事務所、研發或服務機構的全球近100萬用戶(國內70余萬+海外近30萬),2019年全年全網頁面瀏覽量已經突破過億次傳播。
(英文官網:iprdaily.com 中文官網:iprdaily.cn)
本文來自北京國曦英泰資產評估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meihaolucy.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