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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查處了一批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現公布了部分典型案例?!?/strong>
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近年來,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論述,加強知識產權執法力度,依法查處了一批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切實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良好公平競爭環境和安全放心消費環境?,F將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01、江門市蓬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江門某汽配有限公司侵犯“”“Mercedes-Benz”“PORSCHE”標識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4年1月23日,江門市蓬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江門某汽配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侵權商品、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江門某汽配有限公司經營的汽車配件和汽車用品外包裝上標有“”“Mercedes-Benz”“PORSCHE”標識,與注冊號為第43418131號的“”、第43418133號的“Mercedes-Benz”和第G562572號“PORSCHE”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經商標注冊人授權委托的代理人鑒別判定涉案產品并非商標注冊人或其授權單位生產,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江門某汽配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江門市蓬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02、江門市江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江門市某貿易有限公司銷售侵犯“云南白藥”“大寶”“曼秀雷敦”等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24年1月3日,江門市江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依法對江門市某貿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現場發現一批印有“舒適達”“百雀羚”“云南白藥”“大寶”“絲塔芙”“曼秀雷敦”6個商標的化妝品,涉案金額達564400.25元。經相關商標權利人鑒定,上述商品均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江門市某貿易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因涉案金額較大,已涉嫌構成犯罪。2024年3月20日,江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03、江門市新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廣東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新會陳皮”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案
2024年4月17日,江門市新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廣東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并作出沒收違法商品、罰沒3164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廣東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為非核準使用新會陳皮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企業,但其擅自從網上購買一批印有“新會陳皮”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的包裝盒對其生產的陳皮進行包裝,并在其網店店鋪上架銷售。廣東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屬于《廣東省地理標志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所指的擅自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行為。江門市新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04、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開平市某食品廠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案
2024年4月10日,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開平市某食品廠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的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并作出沒收侵權商品、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金蘭+圖形”商標為權利人在國際分類第30類商品“醬油;醋;……”的注冊商標,注冊證號為第17975873號。開平市某食品廠在未取得“金蘭+圖形”注冊商標持有人的授權許可,擅自于2023年8月接受同樣沒有取得權利人商標授權許可的廣州某貿易有限公司的委托生產帶有與“金籣+圖形”注冊商標在文字和圖形相近似的金灡一醬油(釀造醬油)。當事人在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05、鶴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鶴山市某商行銷售假冒“中華”“玉溪”“紅塔山”等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案
2024年3月28日,鶴山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鶴山市某商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的違法行為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侵權商品、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2023年12月9日,鶴山市某商行從上門推銷者處購進一批卷煙,包括紅塔山、云煙、中華、雙喜、玉溪等14個品種規格,然后將部分卷煙拆包自行零售。經廣東省煙草質量監督檢測站檢驗,上述卷煙均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的卷煙。鶴山市某商行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廣東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第八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的行為。鶴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06、恩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恩平市某食品商行銷售侵犯“貴州茅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23年6月6日,恩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恩平市某食品商行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并作出沒收侵權商品、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恩平市某食品商行從網上購進2箱標有“貴州茅臺”注冊商標的白酒共12瓶,擺放在經營場所銷售,采購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商品相關合格證明文件。經“貴州茅臺”注冊商標持有人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授權委托代理人鑒定,上述白酒為侵犯其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情形,構成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恩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江門市場監管微信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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