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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確定新一批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的通知
國知發管函字〔2016〕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組織申報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和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的通知》(國知辦發管字〔2015〕15號)要求,經有關單位自主申報,各?。▍^、市)知識產權局擇優推薦,專家評審和集中評定,現確定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9個產業集聚區為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以下簡稱“實驗區”,名單詳見附件1),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等8家行業協會、新醫藥技術創新知識產權聯盟等7個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江南大學等8所高等學校和中國科學院寧波材料技術與工程研究所等9個科研機構為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以下簡稱“試點單位”,名單詳見附件2),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生產型企業和上海數字電視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24家服務型企業為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名單詳見附件3),并原則同意建設(培育)工作方案。
上述實驗區、試點單位及試點企業的建設(培育)期截至2018年8月。建設(培育)期間,我局將建立跟蹤管理工作機制和核心指標年度統計上報制度;根據建設(培育)工作成效,選取部分實驗區、試點單位及試點企業給予重點支持。建設(培育)期滿后,我局將對實驗區、試點單位及試點企業進行考核驗收。
各有關?。▍^、市)知識產權局要將實驗區、試點單位和試點企業作為推動產業知識產權工作,構建知識產權運營體系的重要載體,加強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導,予以政策傾斜和項目扶持;督促各實驗區所屬地市級人民政府或園區管委會、試點單位及試點企業認真落實工作方案,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各實驗區、試點單位及試點企業要分別參照《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培育工作指引》(行業協會)、《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建設指南》、《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培育工作指引(高等學校、科研機構)》(詳見附件4)和《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培育工作指引》,細化時間節點、落實責任部門、健全工作機制、加強支撐保障,積極探索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和知識產權運營的有效模式,支撐創新驅動發展和產業提質增效升級。
特此通知。
附件:1.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名單
2.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名單
3.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名單
4.《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培育工作指引(高等學校、科研機構)》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6年1月29日
附件4
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培育工作指引(高等學校、科研機構)
主要任務 | 工作內容 | 工作要求 | 國家知識產權局 支持措施 |
一、建立專利導航決策機制和運行體系 | (一)建立專利導航科技創新的決策機制 | 1.瞄準國家戰略導向和產業重大需求,實施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找準融入產業創新體系的重點產業領域。 2.開展重點產業領域專利分析,明晰專利布局趨勢和產業競爭態勢,引導技術突破路徑和知識產權前瞻布局。 3.在產學研合作過程中,面向合作對象的產業布局結構與專利實力定位等開展專利分析,提高與地方政府、產業園區或企業項目對接的匹配度。 4.在重大科研項目的選題立項、試驗研究、成果產出的全過程開展專利導航,提高研發起點,調整技術路線,防范知識產權風險,培育形成高價值專利或專利組合。 | 1.建立專家指導機制,制定考核指標,開展工作指導和年度考核。 2.開展專利導航與專利運營綜合業務培訓,鼓勵試點單位充分利用國家局已有專利導航項目成果。 3.與有條件的單位開展干部交流,加強工作聯系和人才培養,提高專利導航和知識產權管理能力。 |
(二)加強專利導航工作的信息和人才支撐 | 5.整合專利數據、科技文獻、產業信息等資源,充分利用已有資源平臺或工具,建立專利導航信息支撐平臺。 6.建立科研項目知識產權專員,圖書館、文獻情報中心等內部機構和外部專業化服務機構共同參與的專利導航服務支撐體系。 7.培養與知識產權創造規模、運營需求相適應的專利導航和知識產權運營人才隊伍。 | ||
二、開展專利協同運用和專業化運營 | (三)組建和參加產業知識產權聯盟 | 8.以專利聯合研發與協同運用為紐帶,圍繞重點產業領域,積極構建與政府、企業、金融資本和服務機構等共同參與的專利協同運用體系。 | 4.根據試點單位工作進展和業務基礎,選取部分重點單位,給予一定項目經費支持。 5.在專利導航試點工程的框架內,搭建交流合作平臺,推動高校、科研機構與其它單位建立專利協同運用對接機制。 |
(四)開展訂單式專利研發和運營 | 9.參與實施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推動建立企業主導的訂單式專利技術研發機制,以獲取核心專利為目的,開展研發創新和專利運營。 | ||
(五)推動知識產權創新創業 | 10. 加強專利技術二次開發和孵化,推動科技成果以許可方式擴散。 11.依托現有大學科技園、各類校(院)地合作基地等平臺,推動知識產權創業和專利技術產業化,為科研人員創新創業提供良好的知識產權服務。 | ||
(六)開展專業化知識產權運營 | 12.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開展知識產權分級分類管理。 13.明確技術轉移機構功能定位,強化其知識產權申請、運營權責,推動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運營機構。 |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官方網站
編輯;IPRdaily王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