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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一文打盡」Global君帶你盤點2016全球專利大事紀
2016年的全球專利圈并不平靜,既有狼煙四起也有恩仇相泯,可謂精彩紛呈。
在亞洲,以中國和印度為代表的東方戰場逐漸崛起,成為全球專利世界除美歐之外當之無愧的「第三極」;中國的華為公司厚積薄發,攪動風云,更是和三星電子展開全球專利戰;美國高通公司向魅族發難,雄心勃勃的誓要獲取中國許可業務的最后一塊拼圖;而蘋果和三星這一對老對手的戰爭卻在今年悄然收尾,三星在最后時刻絕地反擊,取得關鍵勝果;平衡車市場,小小車輪間諸強逐鹿,已殺得血光四濺。
除了刺刀見血的廝殺之外,今年美國的Enfish案使得頻臨絕境的計算機軟件專利重遇曙光,以及大洋彼岸的中國土豪們這一年揮金如土的買買買,也為2016年的專利世界添加了不少暖意。
來來來,以下是Gloal君的年終專利大事盤點,排名分先后哦。
2016年的專利大事有一多半都發生在中國和印度這兩個東方國家,雖然客觀上說,無論是中國還是印度,專利保護環境和美歐相比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但是作為全球最重要的兩個新興市場,無與倫比的市場地位使得任何公司都無法避開這個戰場;再者,除了美歐和中印之外,其他國家(比如日韓)的專利運用和保護現狀也已經多年不見起色,中國和印度更是頻繁推出知識產權戰略和立法,當仁不讓的迅速崛起,站穩第三極的位置。
A. 戰略和立法:
從去年底到年初,發改委、工商局等多部委發布《關于濫用知識產權的反壟斷指南》的征求意見稿;
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其中對權利要求解釋、間接侵權、標準實施抗辯、合法來源抗辯、停止侵權行為、賠償額計算、專利無效對侵權訴訟的影響等問題做出了新的規定。
6月24日,中國發布《2016年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推進計劃》,對今年的知識產權相關大事進行了重點部署;
10月2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專利審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見稿)》,正式就審查指南的修改征求公眾意見。
無獨有偶,5月13日,印度政府公布首個統一的知識產權政策(IPR Policy),由新成立的工業政策和促進局來協調所有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和政府部門 。政策旨在提升公眾對商標、版權、專利的認識,以鼓勵創新。根據該項政策,注冊專利和商標都將得以提速,其中注冊商標將由以往的耗時數月乃至數年改變為在一個月內完成。與此同時,印度成功抵制了來自國際大藥商的壓力,拒絕修改專利法中的有關藥品仿制的內容。
5月14日,印度知識產權局正式發布了專利法細則的修改版本「The Patent (Amendment) Rules, 2016 (Revised Rules)」,該修改后的專利法細則于5月16日正式生效。
B. 專利侵權訴訟案:
a.大案要案頻出:
5月25日,華為在深圳(同時在美國)起訴三星;7月6日,華為終端在泉州中院起訴三星專利侵權,索賠8000萬元。7月21日,三星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反訴華為,涉案專利共6件,共計索賠1.61億元,三星同時還在深圳和西安也對華為提起專利訴訟。
6月24日,高通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提起反壟斷民事訴訟。6月30日,高通同時在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和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魅族發起專利侵權訴訟,涉案專利共有17件。
與此同時,繼2015年搜狗訴百度案請求天價賠償之后,2016年也出現了賠償金較高的初審審結案件,12月8日,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依法判決北京握奇數據系統有限公司在訴恒寶股份的專利侵權訴訟案中獲勝,并判決共計5000萬的賠償金。
b.老牌NPE也看好中國專利訴訟戰場,有所行動:
11月4日,加拿大老牌專利許可公司WiLAN旗下子公司Wireless Future Technologies Inc(無線未來科技公司)在南京中級人民法院正式起訴日本手機廠商:索尼移動(Sony Mobile)。這也是國內首個NPE主動發起的標準必要專利訴訟。無線未來科技公司起訴索尼移動的兩款Xperia Z5手機產品侵權其專利權,并要求法院給予禁令以及800萬人民幣的賠償。
c. 在“有中國特色”的專利訴訟策略的指導下,今年以弱勝強的案例也屢見不鮮:
5月10月,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依據《專利行政執法辦法》審理后,作出一份《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書》。在決定書中,北京知識產權局聲稱同意深圳市佰利營銷服務有限公司的請求,認定蘋果公司存在外觀設計專利侵權行為,責令蘋果公司和中復公司停售iPhone6和iPhone6 Plus。
11月25日,福建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伊時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聲稱收到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其起訴三星公司專利侵權一審勝訴,被告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被判決停止生產、銷售四款侵權手機,并賠償伊時代1000萬元。
d.印度專利訴訟也是風波猶在:
11月10日,全球領先的音頻技術研發企業杜比公司(DOLBY INTERNATIONAL)在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起訴兩家中國智能手機廠商:Oppo和Vivo專利侵權,起因是經過談判,后者仍然拒絕向杜比公司繳納音頻技術相關的專利許可費。Oppo和Vivo向法院表示愿意交納每臺設備34盧比(3.44元)的保證金,以換取在印度境內繼續生產制造、銷售和進口相關的智能手機產品。另外,Oppo和Vivo也向法院表示愿意繼續與杜比公司進行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專利許可條款談判。而此前,中國的小米、金立等,以及印度本土智能手機廠商Micromax、Intex等,也都曾經被卷入智能手機專利侵權訴訟中。
C. 當然,比數量我們一向誰都不懼:
11月23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公開數據稱,在由亞洲帶動的全球創新潮流中,中國扮演了主力推手,成為首個在一年內(2015年)提出一百萬件專利申請的國家。
華為一向是個有爭議的公司,譽者有之貶者更甚。但是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經過多年的積累,2016年對于華為來說是個厚積薄發的年頭,多個全球專利大事均和這個IT巨頭密不可分,華為正在以自己的專利實力攪動全球知識產權風云。
A. 與宿敵們“化干戈為玉帛”:
1月14日,華為宣布與愛立信續簽全球專利交叉許可協議。該協議覆蓋了兩家公司包括GSM、UMTS及LTE蜂窩標準在內的無線通信標準相關基本專利。根據協議,雙方互相交叉許可對方在全球范圍內使用自身持有的標準專利技術。作為續簽協議的一部分,華為自2016年起將基于實際銷售向愛立信支付許可費。協議的進一步細節保密。
9月初,InterDigital宣布和華為簽署了全球性的、多年的、非排他專利許可協議。協議的簽署方涉及InterDigital及其所有子公司,華為這邊的簽署法人是華為投資和控股公司(Huawei Investment & Holding Co., Ltd)。根據協議,華為及其子公司的所有3G和4G終端設備的銷售將需要給InterDigital支付專利許可費用(cash payment),華為將向InterDigital轉讓部分專利。此外,華為和InterDigital就未來共同研發合作的談判已經達成了初步框架協議,也就自2013年12月開始的雙方仲裁達成全面和解(settled all proceedings related to the arbitration initiated in December 2013)。
B. 向蘋果收錢:
5月初,國內媒體紛紛報道,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備案信息,華為和蘋果簽署了全球專利的交叉許可協議,且華為公司許可給蘋果公司的中國專利是769件,而蘋果公司許可給華為的卻只有98件。國內多數媒體據此推測,蘋果公司在這個專利許可協議中,需要給華為繳納數目不小的專利許可費。
C. 強勢訴訟:
5月25日,華為公開宣布在美國和中國對韓國IT巨頭三星電子發起專利侵權訴訟,美國方面,華為在加州北區地區法院狀告三星電子、三星電子(美國)和三星研究院(美國),華為在起訴書中聲稱三星侵權了其11項美國授權專利,這11項專利大部分都和LTE(4G)技術相關,也有涉及2G/3G技術的。起訴書中除了專利侵權訴求,還有一項被保密的民事訴訟請求;7月6日,華為終端在泉州中院起訴三星專利侵權,索賠8000萬元。
一言不合甚至敢把本該是客戶的運營商訴至法庭:7月5日,華為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法庭,對美國無線運營商T-Mobile提起訴訟,指控T-Mobile侵犯了華為的4G專利。
蘋果和三星的「世紀專利大戰」雖然談不上已然落幕,但是的確是已經漸漸收尾。收尾階段雖然雙方互有勝負,但是三星在最高院重審外觀設計案中取得關鍵的勝利,也可謂絕地反擊了。不過專利訴訟打到這個份上,雙方已是疲態盡顯,再加上手機業務的共同萎靡,相信最終任何訴訟結果,都只能讓大家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10月初,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CAFC做出的全席判決(en banc)推翻了2月份CAFC的Prost等三位法官做出的不侵犯裁定,恢復了原地院陪審團的關于1.2億(準確的說應該是1.196億)美金的判決,重新裁定三星電子侵犯蘋果公司三項功能性專利,仍需按照地區法院的原裁定賠償對方上述1.2億美金。然而,在全席判決的決定書中,原審法官Prost(現任CAFC首席法官)等三人言辭激烈的表達了自己的不同意見(dissent),長達107頁的決定書中,有超過半數(55頁)的dissent,在美國專利案件中也屬罕見,可見此案爭議之大。
12月6日,在時隔122年之后重申外觀設計專利案的美國最高法院公布最終判決,判定美國專利法第289條中的工業產品「article of manufacture」可以僅僅是產品的一個組件「component」,從而推翻了美國巡回上訴法院CAFC的先前判決,也意味著三星的最終獲勝。最高院的結論簡短而又一致,短短11頁的判決加上了8:0的全票支持,無疑表明了最高院對本案的態度。最終判決的出爐也意味著蘋果公司此前因外觀設計專利侵權而獲得的4億(3.99)美金的賠償已然打了水漂,最終能賠多少錢還需要下級法院的進一步審理。
▎4、曲徑徐行漸有村:Enfish案后美國軟件專利終見曙光。
用「山窮水盡」來形容后Alice時代之后的美國計算機軟件專利,好像是十分貼切的。美國專利局利用Mayo兩步測試法,對美國軟件專利可謂是趕盡殺絕。在這個背景下,Enfish案的出現猶如黑暗中的一縷曙光,繼其之后出現的Bascom、Mcro和Amdocs案,漸漸的把軟件專利的可專利性拉回正規。
5月13日,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在Enfish起訴Microsoft案中,認定涉案專利US 6,151,604以及US 6,163,775不屬于抽象概念「abstract idea」,因此也沒有必要進行第二步測試的討論。涉案專利屬于適格主題。CAFC認為最高院在Alice案中并沒有排除所有軟件專利的可專利性,下級法院也不應該這么認為。實際上,很多重要的計算機技術的發明都涉及對軟件和程序的改良,這些改良往往僅僅涉及邏輯架構或者處理方法。如果使用抽象概念把這些發明都一棒子打死,顯然將否定計算機領域的很多優秀發明成果。CAFC在Enfish案中采取了對軟件專利相對正向的態度,更希望地區法院能夠從技術的本質去公平的看待軟件專利,如果該專利確實帶來了很大的、不一般的技術改良,則不應該濫用專利適格專利來打壓其有效性。
9月13日,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對MCRO,INC vs BANDAI NAMCO GAMES AMERICA INC一案作出了判決, 推翻了加州中區的地區法院關于MCRO的兩件專利US6307576以及US6611278的權利要求請求保護的主題因不具備美國專利法第101條要求的可專利性而宣判專利無效的結論,認為上述兩件專利的請求保護的主題并不屬于抽象概念(Abstract idea),并結合權利要求的內容,明確其符合第101條所規定的可專利性。本案中,聯邦巡回法院明確了權利要求解釋(Claim construction)有助于對于解決專利法第101條問題。同時強調利用Alice案的two steps原中,第一步和第二步兩者的關系,并且明確了,在第一步和第二步的判斷中,都應當將權利要求當作整體來看,而不是孤立地考量單個特征。
在被中國發改委反壟斷調查之后,高通乖乖的交了罰金,降了費率,此后的中國許可業務可謂開展的順風順水。然而,無論是拆遷還是專利許可,事實證明「釘子戶」總是有的。對于死也不交錢的魅族,高通果斷的在多國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殺雞儆猴之心昭然若揭。
2015年11月,高通和中興、TCL達成專利許可協議;2015年12月,高通和小米、奇酷、海爾、天宇朗通達成專利許可協議;今年2月,高通和聯想達成專利許可協議;4月,高通和格力、酷派、海信達成專利許可協議。
4月,高通高調宣布,和酷派的許可協議是高通第100份中國專利許可協議。8月,在起訴魅族之后,高通和OPPO、VIVO達成專利許可協議。
6月24日,高通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提起反壟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高通向魅族提供的專利許可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規定和高通所承擔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視的許可義務。同時請求法院判決高通向魅族提供的專利許可條件,構成高通與魅族之間針對移動終端中所實施的高通中國基本專利的專利許可協議的基礎。
6月30日,高通同時在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和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魅族發起專利侵權訴訟,涉案專利共有17件。
10月15日,高通官方宣布在美國、德國和法國分別對魅族采取法律行動。在德國,高通選擇了曼海姆地區法院(Mannheim Regional Court)作為起訴地。在法國,高通目前執行的是Seizure-infringement侵權扣押程序,這種扣押僅僅是用來收集侵權證據(an element of proof)。在美國高通在ITC發起了337投訴,投訴號為3179,被訴方除了魅族還有兩個銷售商。高通在ITC訴魅族的5個美國專利中大多與半導體技術和芯片電路相關.涉案產品包括Meizu M1 Note,M1 Metal,M2,M2 Note,M3S,MX4,MX5,MX6,M3 Note和PRO 6。
除了華為之外,其他中國公司雖然訴訟不多,但是架不住有錢,且急于擴充自己的專利彈藥庫,于是到處買買買的舉動也給2016年的專利行當添加了不少暖意。其中,小米的收購專利數量在諸多土豪們位列榜首。
A. 小米
1月份傳出消息,美國博通公司Broadcom Corporation的19項美國專利已經被小米收入囊中,交易金額不詳,這19項專利包括4項公開未授權專利和15項已授權專利,基本上都是和無線通信技術相關的專利。
2月份傳出消息,小米從美國芯片巨頭Intel公司購得332件美國專利(。這也是小米繼收購博通的無線通信專利之后的又一次美國專利收購行為,而這次的手筆要大的多。
6月傳出消息,小米和微軟宣布簽訂專利許可協議,作為協議的一部分,小米聲稱從微軟處購得1500余件專利。根據USPTO的Assignment數據庫最新的數據顯示,這1500項專利包括560個美國授權專利和專利申請以及它們的全球同族,這些專利的受讓人是注冊地在開曼群島的智谷控股(Zhigu Holding),轉讓時間是今年的5月16日。
根據ROL最新的2016年美國專利市場交易報告,購買美國專利者的排名中,中國的小米和華為榜上有名,分別列第4和第13位。
B.滴滴
10月19日,滴滴通過其關系公司滴滴(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向臺灣企業神達集團(MiTAC International)收購29項美國專利,這些專利均與導航系統和技術相關,最原始的申請人是神達集團旗下專注于GPS和戶外產品的Magellang公司。同時歸入滴滴名下的還包括這29項美國專利的同族專利,包括30多項歐洲國家的授權專利和1項臺灣專利。
C.OPPO
9月份消息,OPPO在2015年和2016年一共從兩家NPE:Inventergy和Intellectual Discovry手中收購了7個專利族,其中包括了10件美國專利,這些專利的技術領域都隸屬于無線通信領域。
D.阿里巴巴
4月,阿里巴巴從美國Intel公司購得7項美國專利及其全球同族專利。
2016年,圍繞著小小的平衡車,中美各企業之間專利沖突頻發,刺刀見紅。平衡車大戰初期,美國的Segway和Razor用專利武器強勢打擊中國各廠商;而被Ninebot收購之后,Segway和Ninebot聯合發起多起訴訟,大有傲視群雄、肅清市場之勢;再然后中國杭州的騎客公司不甘示弱,奮起反擊??傊畡∏榭芍^是跌宕起伏,堪比好萊塢大片。
3月21日,美國Razor公司、Inventist公司和ShaneChen向美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337調查申請,指控中國企業對美出口、在美進口或在美銷售的電動平衡車(Certain Motorized Self-Balancing Vehicles)侵犯了其在美注冊有效的專利權,請求美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普遍排除令及禁止令,中國大陸有10家企業涉案。
5月18日,平衡車行業又迎來一輪新的337調查,這次出手的原告是:美國的Segway和DEKA Product以及中國的Ninebot公司。DEKA是原Segway創始人Dean Kamen的公司,平衡車的多個原始基礎專利都屬于DEKA和Dean Kamen本人,Segway是這些專利的獨占許可人,而中國的Ninebot公司是該獨占許可的分許可人。此次被告包括美國Inventist、Razor、PhunkeeDuck、Segaway、Swagway和JetsonElectric Bikes LLC公司。有意思的是,與2014年9月相比,被告由「幾乎全是中國公司」變成「幾乎全是美國公司」,而有錢任性的Ninebot更是由被告變成了原告,實現了大逆轉。
5月19日,杭州騎客公司在加州地院起訴美國Razor公司。
6月29日,Segway在美國特拉華州地區法院對多家平衡車公司發起專利侵權訴訟。令人吃驚的是,這次Segway一口氣就發起了9個訴訟,被告有四家中國公司,包括中國杭州的騎客公司。涉案的專利分別是US 6,302,230、US 7,275,607和US 9,188,984,這三個專利屬于Segway在5月的ITC的337調查中用到專利的一部分。
8月9日,德國漢堡地方法院發布禁令,禁止幾家中國公司生產的平衡車產品進口至德國,此前,根據Segway公司的要求,德國海關已經扣押了這些涉嫌侵犯Segway專利的產品,這些產品原本是通過一家名為City Consulting的貿易公司準備進口到德國的。
8月16日,中國平衡車公司Ninebot聯合Segway以及DEKA再次向美國ITC提交了337調查申請,這次的對象一共有13家中外公司,其中中國公司有六家,包括中國杭州的騎客公司。
8月19日,杭州騎客公司在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起訴Swagway,聲稱后者侵犯了騎客的US 9,376,155號發明專利以及US D737,723號外觀設計專利。
8月24日,杭州騎客公司在美國加州中區地方法院起訴美國平衡車公司Razor,聲稱后者侵犯了騎客的US 9376155號發明專利。
除了上述大事紀之外,全球各國的高校大學們,做為最前沿科學技術的弄潮兒,也為2016年的專利事件添了不少油墨。
今年2月,著名芯片產商Marvell同意向卡內基梅隆大學支付7.5億美金,以結束雙方自2009年開始的美國專利官司。7.5億美金的賠償金數額也刷新了計算機領域專利訴訟賠償額的新高度。即使把范圍擴大到整個IT領域,這次賠付也僅次于1991年柯達賠償給寶麗來的9.25億美金而排名第二,而要知道柯達VS寶麗來案已經過去了25年了。
此外,3月份國內媒體也在熱炒復旦大學將用于腫瘤免疫治療的IDO抑制劑專利,以6500萬美元的價錢有償許可給美國HUYA公司的新聞。
此外在美國,加州伯克利大學和麻省理工大學之間還在爭奪關乎全人類命運的CRISPR專利權。
2016年即將過去,以上就是Global君關于今年全球大事的年終匯報,希望大家喜歡,也希望來年全球專利圈依然精彩。
來源:Global一IP一Update
作者:Global君
編輯:IPRdaily.cn趙珍
校對:IPRdaily.cn 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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