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關于報送國家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和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2016年工作總結及2017年工作計劃的通知
國知辦函管字〔2017〕1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國家專利導航各類試點單位和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以下簡稱“試點示范園區”)的分類指導和規范管理,現對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以下簡稱“實驗區”)、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以下簡稱“試點單位”,其中,行業協會和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分別簡稱“協會”和“聯盟”、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簡稱為“高校院所”)、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兩類企業分別稱為“生產型試點企業”和“服務型試點企業”)、國家專利技術展示交易中心(以下簡稱“展示交易中心”)、備案在冊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以及試點示范園區,就做好2016年工作總結和2017年工作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6 年工作總結
(一)國家專利導航各類試點單位
請各有關?。▍^、市)知識產權局(以下簡稱“省局”)組織本區域內各類試點單位(省份分布表詳見附件1),按照《2016 年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實施工作要點》及重點任務清單,做好2016 年工作總結,形成工作總結文字材料,并在線填報信息統計表(網址www.patnavi.cn,操作須知詳見數據報送平臺首頁),已納入試點企業的展示交易中心僅填寫試點企業信息統計表;省局總結梳理本地區2016年專利導航產業發展有關配套或自主實施的政策措施,形成2016年省局專利導航專項工作總結。
(二)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
請各有關省局組織本區域內試點示范園區(省份分布表詳見附件2),按照上年度園區工作部署,總結好2016年度完成工作,形成文字材料,同時各試點示范園區在線填報信息統計表(網址及操作須知同上);2016年12月新獲批的試點示范園區無需報送2016年工作總結,已納入實驗區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僅報送實驗區2016年工作總結,其實驗區信息統計表和示范園區信息統計表均須在線填報;省局總結梳理本地區2016年試點示范園區建設有關配套或自主實施的政策措施,形成2016年省局園區專項工作總結。
二、做好2017年工作計劃
為指導做好2017年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實施和試點示范園區建設工作,我局制定了《國家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及試點示范園區2017年工作要點》(詳見附件3)。請各有關省局指導本區域專利導航各類試點單位按照工作要點,認真制定完善2017年工作計劃,并在各類試點單位工作計劃基礎上,研究制定相應支持和管理措施,形成省局專利導航專項工作計劃;指導本區域試點示范園區按照工作要點、新修訂的園區管理辦法和《2017年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驗收復核工作的通知》(國知辦函管字〔2017〕110號),認真制定完善2017年工作計劃,并在試點示范園區工作計劃基礎上,研究制定相應支持和管理措施,形成省局園區專項工作計劃。
三、有關要求
專利導航各類試點單位和試點示范園區在線填報信息統計表時,一并上傳2016 年工作總結和2017年工作計劃的電子件。請各有關省局做好統籌協調,及時匯總各類試點單位和試點示范園區2016 年工作總結和2017年工作計劃正式紙件,與省局專項工作總結及計劃一并報送,并在線審核信息統計表(網址及操作須知同上),于3月31日前將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正式紙件以EMS 方式報送我局,電子件及信息統計表在線報送。全國性協會、中央企業、部屬高等學校和中央科研單位直接報送我局。未按時報送有關材料的單位視為退出試點序列或予以除名。有關省局要加強專利導航各類試點單位和試點示范園區的日常聯系和管理,及時掌握工作進展和總結工作成效,主動收集典型案例,督促指導落實有關工作方案。我局將根據各專利導航試點單位和試點示范園區2016年工作總結和2017年工作計劃報送情況,選取重點單位或園區予以項目支持。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17年3月15日
聯系人:專利管理司 姜海飛(產業知識產權聯盟)
王明智(專利導航各試點單位)
徐俊峰(試點示范園區)
電 話:010—62083421 62083113 62086568
傳 真:010—62020895
郵 箱:zhuanlidaohang@126.com
附件:1.國家專利導航各類試點單位省份分布表
附件:2.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省份分布表
附件:3.國家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及試點示范園區2017年工作要點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編輯:IPRdaily.cn LoCo
校對:IPRdaily.cn 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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