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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供稿:中國企業知識產權研究院
作者:劉慧 成都光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原標題:原創:淺議企業專利交叉許可談判要素及策略
近年隨著專利保護力度的加大,專利對于企業的價值凸顯。企業通過收購、轉讓、許可或交叉許可等專利運營手段,構建專利組合或專利池,控制市場以實現利益的最大化。專利許可是企業獲得收益的專利運營模式之一,而專利交叉許可作為一種互利共贏的方式,更是成為實體企業之間常用的專利運營策略。為了達成訴訟和解、換取專利技術、收取許可費或規避后續可能產生的專利糾紛等目的,雙方通過專利談判,簽署交叉許可協議來解決爭議或達成合作。本文從企業間基于專利糾紛的專利交叉許可情況入手,厘清解決爭議過程中的專利交叉許可談判要素,并提供一些談判策略與思路供參考。
一、基于專利糾紛背景的專利交叉許可
現代技術的快速發展,使得行業內的技術交叉愈加明顯,產品同質化帶來激烈的市場競爭。市場壓力激發專利權人行使權利,以鞏固市場地位或是通過許可擠壓對手利潤空間。通過專利訴訟,專利權人可借助“以訴定價”體現專利價值,或是借助禁令迫使對手退出市場獲得利潤。盡管訴訟成為專利運營的有效手段,但專利訴訟往往存在著較大的不可預知性。通過訴訟行使權利,面臨著越來越高的成本和越來越大的難度,不僅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財力,周期長、賠償較低且存在敗訴風險。上述復雜因素促使更多的企業選擇通過談判來解決爭議,雙方針對產品、技術或市場等方面所存在的分歧或問題,通過協商、交涉,找出解決方案并達成協議。
而專利交叉許可的本質是一種交換。權利人之間經過談判,根據協議約定的條件交換相關專利技術的使用權。為避免訴累,競爭對手之間專利交叉許可模式更多的是達成一種合作或妥協,如果雙方專利相互對應,技術或市場價值相當,相互免費使用,如果專利的價值不對等,則一方向另一方繳納一定的專利使用費。
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將專利訴訟與專利交叉許可組合使用,與對手同時進行訴訟和許可談判,最終雙方往往選擇交叉許可的方式快速解決專利糾紛,降低訴訟成本。通信行業的交叉許可非常普遍,華為與蘋果公司的專利交叉許可,覆蓋GSM、UMTS、LTE等無線通信技術。蘋果和摩托羅拉移動早期進行了交叉許可協議談判,在智能手機上的專利侵權訴訟得以和解。蘋果公司2015年在美國地方法院起訴愛立信,2016年兩家公司就全面和解,簽署了一份長達七年的全球專利交叉許可協議。
二、專利交叉許可談判要素
基于專利糾紛的專利交叉許可,往往發生在勢均力敵、互有競爭的公司之間,雙方可能在技術實力、專利組合或市場能力等方面互有優勢。進入談判階段,雙方的目標是尋求一種共贏互利的平衡,而要達成許可目標,筆者認為雙方需要把握以下三個談判要素:企業商業競爭需求,談判籌碼以及形成適宜的許可協議,盡力在談判中為已方爭取最大的利益。
1、把握商業競爭需求達成談判互利
專利交叉許可談判中,雙方不同的商業決策,帶來利益關注點不同,許可訴求存在差別。因此,了解和把握商業競爭環境,識別潛在的許可風險,根據商業目標來決定許可利益的取舍,有利于雙方快速、有效地找到共同點,實現趨同互利的專利交叉許可。
企業間的交叉許可往往會對整體行業、 產業或市場的影響,專利交叉許可需要從上下游產業鏈的角度,關注關聯產品和關聯企業。為提高企業競爭力,交叉許可雙方將專利與產品通過協議明確下來,對于專利組合相對強勢的一方,覆蓋對方更多的產品及技術方向,結合商業及技術的發展趨勢,可能更看重未來的許可獲益。而相對弱勢一方需要關注到潛在的風險,通過專利交叉許可,保障自由經營。
專利交叉許可體現在企業經營中的價值,可能是技術上的,也可能是市場方面的價值,企業合作模式也呈現出多元化、互補性。因此,專利交叉許可除了可以清除專利障礙或專利訴訟,如果是雙方技術互補,則將專利進行組合,實現技術或產品合作。企業可以尋找機會,通過交叉許可與對手可結成戰略聯盟和合資合作關系,同時又有效防止了專利訴訟或糾紛,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于創新。如小米近期收購諾基亞部分專利資產,雙方簽署廣泛的商務合作協議及專利授權協議,其中包括雙方將在移動網絡的標準必要專利方面實現交叉授權,雙方還將在IOT\VR等方面探索合作的可能性。
2、策略運用專利組合形成談判籌碼
交叉許可的話語權源自雙方所擁有的專利籌碼,即擁有的專利組合、專利儲備或者基礎專利數量。單個專利或少量專利可能已無法滿足交叉許可對專利體量的要求,專利組合帶來更多的交叉許可可能性。許可雙方專利實力通常存在著差異,所擁有專利的價值也不一樣。擁有大量高質量專利組合的一方,將在談判當中往往占有優勢,而對處于弱勢的一方,可能更注重規避風險,希望通過在對抗中尋求到妥協或合作的機會。
專利交叉許可前,企業應充分調查對手的產品與技術,或利用自身的專利儲備,梳理專利組合的技術發展脈絡,確定核心專利及外圍專利進行打包組合,增加收益;或積極購買專利,構建有效的專利組合,達到專利覆蓋對手產品的目的。通過評估專利組合及潛在機會,旨在找出對方在產品或技術上的弱項,獲得后續交叉許可談判的優勢。如Cree公司依賴強有力的專利組合,通過與Ledvance簽署交叉許可協議,持續向其收取專利使用費。Cree交換的是有關光學、光效率等LED燈泡及燈具的專利組合,涵蓋網絡照明技術和混色技術的專利不在許可范圍內,在設計和制造高性能產品及技術方面保持領先優勢。
跨國公司重視專利組合的申請和儲備,對產品相關技術及市場價值有深入的理解,專利申請從數量上成規?;?,從產業鏈上關聯化,策略性地擴大專利保護主題及范圍,并通過外圍專利或改進專利,進行專利組合布局,覆蓋產品、技術與市場,以增加專利交叉許可的機會。例如在光學材料領域,光學玻璃作為上游基礎材料,經過壓型加工后制成光學預制件,再加工后形成光學鏡頭等光學儀器,每個保護主題單獨去申請專利無法在交叉許可中形成強有力的組合。為了加強在產業鏈上的專利保護,專利申請對該領域的技術策略進行重組,保護范圍覆蓋到產業鏈與應用領域,在后續可獲得更多的交叉許可機會。
專利組合可以促進專利交叉許可,專利交叉許可也往往伴隨著專利收購的行為,成為企業形成專利組合的一種有效方式。通過收購專利資產,企業可以提前規避專利糾紛,拓展市場份額,或是得到新的合作機會。
3、談判成果形成適宜的許可協議
通過交叉許可談判,當事雙方充分協商協議框架,形成結構清楚,條款明晰的專利交叉許可協議,約定協議期間專利許可的交換條件。從法律角度,對協議條款的把握要著眼于訴訟,雙方需確保協議的有效性和約束力;從商業角度,雙方需要識別潛在的商業或法律風險,對協議中要爭取或避免的議題或條款做到心中有數。
如何確定許可協議,第一步是根據商業需求確定許可基本框架;第二步是對涉及的專利進行盡職調查,確認專利的法律狀態,專利所有權鏈條,進行專利評估,選擇專利組合增值方案;第三步是當事雙方進行充分協商討論,確定協議關鍵條款,可簽署合意書記錄雙方對關鍵條款的共識;第四步是通過充分協商,雙方形成正式的許可協議,雙方再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盡職調查。
起草或審核交叉許可協議階段,需要明確協議項下的專利及其狀態,包括同簇專利確定如何組合專利,增加專利組合價值;明確授權性質,確定可能的許可架構,如是否排他及其期限,是否有限制區域、特定產品及銷售渠道等;確定雙方如何使用授權專利,如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及進口等權利及其使用范圍;對于需要支付許可費的情況,支付多少許可費以及如何支付,是協議的核心部分,雙方通過制訂財務框架,詳細表述經濟條款,在協議中將費用的計算方式、費用的支付時間及審計權等條款進行明確規定。
如基于技術合作的專利交叉許可,協議重要條款可能不是質量保證等方面的內容,而是雙方協議項下所定義的產品、專利,關聯方等條款,甚至可能直接省卻協議的財務或審計條款,交叉許可雙方直接以專利進行對沖,通過一攬子協議,劃定產品范圍,劃定許可區域,選擇一次性或季節性支付費用,對應進行執行情況檢查。
協議達成后,雙方應當遵守交叉許可協議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因此對于協議的執行情況,雙方可以約定進行階段性(例如按年度)會晤通報,對協議項下的被許可專利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確認使用情況是否與協議相符?;趨f議條款的審計結果,與雙方公開信息的分析結果,綜合對比得出協議執行結論。
三、專利交叉許可談判策略要點
專利交叉許可談判的當事雙方均具有兩重身份,既是許可方又是被許可方。為達到共贏互利的專利交叉許可目的,從雙方的視角來看,專利交叉許可的目標不僅僅是合理的價格,而是尋求雙贏的平衡?;谙嗷チ私饧靶湃?,雙方建立了一種以誠信為基礎的長期合作關系,涉及到企業的品牌或商譽。
談判之前,雙方需要對許可前景進行預測與規劃,了解對方研發實力及專利價值,了解對方專利體量及其分布,識別潛在的風險,從市場的角度評估專利與市場的匹配度,從法律上評估許可成功機率,評估專利交叉許可可能帶來的貢獻或者業績。通過擬定談判方案,當事雙方結合商業競爭需求,確定談判要點及總體目標,包括協議條款方案及談判底線,梳理出雙方可能會存在的問題或分歧點,設定自己所能接受的“臨界值”,盡量做足準備工作,推進許可談判。
談判過程中常常涉及到條款之間的交換,雙方要清楚各個議題或條款的優先層級,明白得到某個條款可能帶來的利益,妥協某個條款可能帶來的風險或問題,以相對較低層級爭取優先級別更高的議題或條款,采用靈活的談判技巧,爭取更多的利益和獲得更好的談判結果。例如協議中關于爭議的解決方式,一方可能也可能選擇放棄或選擇中立地點,以換取更有價值的協議條款。
談判的另一個挑戰,來自于在復雜的談判過程中保持對細節的關注度,雙方保持談判的持續性與節奏,反復對合同條款進行仔細審核,思考如果條款存在陷阱,最終走向訴訟條款會存在什么問題,確保萬無一失。當對某一觀點達成一致時,記錄并歸入到協議中,逐步掃清條款談判障礙。
總之,企業間通過專利交叉許可,可以達成競爭與合作的戰略關系,對商業利益進行分配與交換,避免專利侵權訴訟風險,有效降低專利交易成本,體現了專利組合價值優化,通過合作共贏提高以市場或產業領域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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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慧 成都光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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