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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關于變更業務用章及相關表格/書式的公告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發布了“關于變更業務用章及相關表格/書式的公告”,公告中提到了“根據中央機構改革部署,國家知識產權局原專利復審委員會并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整合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不再保留專利復審委員會、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
一、機構調整后專利、商標審查工作將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名義開展,原專利復審委員會、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機構名稱不再使用。 涉及原專利復審委員會、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的業務辦理程序不變。尚未辦結的事項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新機構辦理,已發出的通知書/書式、作出的行政決定、簽訂的各類協議繼續有效。
二、機構調整后原專利復審委員會、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的業務印章停止使用,統一啟用新的業務印章。
三、機構調整后專利、商標審查工作中涉及到的請求類表格/書式和發出類通知書/書式中統一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代替原專利局、原商標局、原專利復審委員會、原商標評審委員會及原商標審查協作中心。
此外,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也公布了“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2019年2月15日)”,其中,趙剛被任命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附:關于變更業務用章及相關表格/書式的公告(全文)
根據中央機構改革部署,國家知識產權局原專利復審委員會并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整合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不再保留專利復審委員會、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
為確保知識產權審查業務工作平穩有序運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機構調整后專利、商標審查工作將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名義開展,原專利復審委員會、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機構名稱不再使用。
涉及原專利復審委員會、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的業務辦理程序不變。尚未辦結的事項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新機構辦理,已發出的通知書/書式、作出的行政決定、簽訂的各類協議繼續有效。
二、機構調整后原專利復審委員會、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的業務印章停止使用,統一啟用新的業務印章。新業務印章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加具體業務類型組成,業務用章變更清單見附件1。
三、機構調整后專利、商標審查工作中涉及到的請求類表格/書式和發出類通知書/書式中統一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代替原專利局、原商標局、原專利復審委員會、原商標評審委員會及原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新啟用的審查業務請求類表格/書式清單見附件2。
2019年3月1日起申請人可以登陸以下網址下載使用修改后的請求類表格/書式。
專利業務請求類表格下載地址:http://www.cnipa.gov.cn/bgxz/index.htm
商標業務請求類書式下載地址:http://sbj.saic.gov.cn/sbsq/sqss/
四、新業務用章和請求類表格/書式將于2019年4月1日啟用,同時舊業務用章和舊請求類表格/書式停用。
五、機構調整后負責專利復審、無效案件審理的新機構辦公地址不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9號銀谷大廈10-12層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
負責商標注冊審查的新機構辦公地址不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負責商標爭議事宜的新機構辦公地址不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特此公告。
附件:1.業務用章變更清單
附件:2.新啟用的審查業務請求類表格/書式清單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9年2月14日
附件:1.業務用章變更清單
附件:2.新啟用的審查業務請求類表格/書式清單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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