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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索賠600萬元!“浙江正泰”狀告“江蘇正泰”侵權
一起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在市中院開庭審理。因生產、銷售帶有“正泰”等字樣的商品,江蘇正泰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正泰)、溫州索創電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索創電氣),一并被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正泰)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侵權,并索賠600萬元。
遭遇“傍名牌”,“浙江正泰”要求索賠600萬
浙江正泰訴稱,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低壓電器行業龍頭企業,產品暢銷世界多個國家和地區,并已于2010年1月成功上市,是中國第一家以低壓電器為主業的A股上市公司,其旗下的馳名商標“正泰”商標在公眾中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罢鄙虡硕啻伪徽J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具有極高的品牌價值。
浙江正泰認為,江蘇正泰和索創電氣的行為構成了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江蘇正泰未經許可在其產品、網站、經營場所使用“江蘇正泰”“正泰集團”“江蘇正泰集團”等文字,索創電氣未經許可銷售江蘇正泰前述的產品,均構成商標侵權。同時,江蘇正泰是在明知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正泰”商標和企業字號具有知名度的前提下,將企業名稱更改為“正泰”并持續使用,且在自己設立的五個分公司均沿用了這一企業名稱,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江蘇正泰和索創電氣還注冊并使用包含了浙江正泰的注冊商標的中文域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商品包裝上標注“www.江蘇正泰.com”,同時構成商標侵權。
浙江正泰訴請,江蘇正泰和索創電氣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正泰”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要求“江蘇正泰”及其全部分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并限期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后的企業名稱不得包含與“正泰”相同或近似的字樣,并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銷“WWW.江蘇正泰.CN”中文域名,并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600萬元,同時要求在相關報紙上刊登聲明,為原告消除影響。
“江蘇正泰”辯稱,不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庭審中,江蘇正泰辯稱,江蘇正泰電氣集團有限公司歷史悠久,是所在地區的龍頭骨干企業,在市場上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其行為不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江蘇正泰使用“正泰”作為字號系基于對法定代表人劉榮余原上海正泰橡膠廠中“正泰”字號的感情,江蘇正泰使用“正泰”作為企業字號的時間最早是在1995年1月,領取“揚中市正泰實業公司”營業執照的時間為1997年3月,變更為“江蘇正泰電器集團公司”營業執照的時間為1997年12月,而浙江正泰獲得僅用“正泰”文字作為注冊商標的時間是1998年7月,晚于江蘇正泰將“正泰”作為企業字號使用的時間。
2003年,浙江正泰法定代表人南存輝與江蘇正泰法定代表人劉榮余就雙方同時使用“正泰”作為企業字號的事宜達成了互不干涉及合作共贏的共識,且數十年來江蘇正泰在有能力自行生產的情況下仍向浙江正泰采購大批產品,致力于與浙江正泰的合作,其主觀上并沒有侵權故意。且江蘇正泰在產品上完整標注其企業名稱、地址、電話以及企業的注冊商標,在產品銘牌下方標注“江蘇正泰”文字,進一步告知消費者其銷售的產品產地是江蘇的,不會造成消費者的混淆。
索創電氣辯稱,自身行為也不構成侵權,因為江蘇正泰企業名稱是經國家工商管理機關核準注冊,始終合法有效存續的,而自己則是經過江蘇正泰的合法授權委托,按照其指示和要求生產、銷售涉案產品,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加之,浙江正泰公證保全的被訴侵權產品、網頁上均未突出使用“正泰”商標,故不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
庭審持續了兩個半小時,雙方表示均不接受調解,該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IPRdaily綜合溫州晚報、浙江新聞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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