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原標題: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917號(政治法律類072號)提案答復的函
8月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發布了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917號(政治法律類072號)提案答復的函。答復中提到:持續推進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不斷完善全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加快建立快速協同保護體系,在重點產業設立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將快速確權與快速維權有機結合,高效快捷滿足企業需求。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917號(政治法律類072號)提案答復的函
蔡金釵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跨省知識產權維權機制建設的提案收悉,結合高法院和市場監管總局意見,現答復如下: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工作,多次就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作出重要指示。我局會同相關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不斷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大打擊侵權假冒的工作力度,加強跨部門跨區域執法協作,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為企業創新發展創造良好知識產權環境。
一、構建聯合執法與協作執法機制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跨地區侵權行為查處工作,2018年7月召開了涉及26個省市的重大不正當案件會,組織相關省份聯動,對涉及江中集團、百威英博、寶潔、景田、方太、今麥郎等企業跨區域混淆等侵犯知識產權不正當競爭案件進行查處,取得良好效果。2019年1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假冒偽劣重點領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推動建立跨區域執法辦案協作機制,促進執法程序和標準統一,消除監管空白地帶。
2016年,知識產權局組織成立中國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維權協作調度(浙江)中心,推進相關地方知識產權局深化與大型電子商務平臺的合作,制定針對侵權假冒行為的預警監測與風險防范方案,推進深化電子商務知識產權執法監管機制。目前參與協作調度的省份已拓展至25個。2018年共查處電商領域專利侵權假冒案件33025件,同比增長66.4%。積極開展跨地區執法案件與辦案人員調度工作,暢通跨區域協助調查、送達、執行的渠道。深化“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區域的聯合專利執法和協作執法。機構改革后,做好專利商標執法指導工作,配合市場監管總局加強專利商標行政執法工作。
2018年,國務院對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進行了調整,并將領導小組辦公室從商務部調整到市場監管總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推進區域合作。推動京津冀、長三角、泛珠三角、絲綢之路沿線4大區域協作不斷深化,長三角、泛珠三角13省市聯合開展跨區域電商打假“云劍聯盟”行動。
二、不斷完善全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
持續推進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不斷完善全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加快建立快速協同保護體系,在重點產業設立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將快速確權與快速維權有機結合,高效快捷滿足企業需求。目前全國已設立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20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24家,進一步暢通從授權、確權到維權的全鏈條快速保護通道,擴大知識產權快速授權、確權、維權覆蓋面,推進快速保護由單一專業領域向多領域拓展。依托全國76家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推進建立分中心和工作站900余家,維權援助中心、分中心以及工作站基本覆蓋全國大部分地區。指導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維權援助中心及分中心不斷強化知識產權舉報投訴與維權援助工作機制,加強跨地區舉報投訴案件轉辦協作,拓寬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與舉報投訴渠道。
三、不斷推進知識產權審判機構建設
最高人民法院在總結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國情特點、順應時代潮流,加大跨區域知識產權專門審判機構的建設力度。2017年1月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批復在南京、蘇州、杭州等21個中心城市設立知識產權法庭,包括福州知識產權法庭。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正式成立。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關于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的常設派出審批機構,主要審理全國范圍內專利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上訴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3家知識產權法院及21個地方知識產權法庭,作為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是人民法院貫徹中央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精神,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的重大戰略部署。
全國知識產權系統積極推進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的協作機制建設,不斷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中行政部門與司法部門的合作,逐步形成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兩條途徑“優勢互補、有效銜接”的高效保護模式。知識產權局指導保護中心與法院等司法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工作互動、執法協作等協作機制,設立知識產權巡回審判法庭,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緊密銜接,發揮好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的優勢互補作用。
四、充分運用“互聯網+”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2018年8月,知識產權局印發《“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方案》,積極探索運用“互聯網+”相關技術手段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效率和水平,著力營造更好的創新、投資和營商環境。將“互聯網+”作為深化知識產權保護方式改革的重要手段,創新執法指導和管理機制,發揮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在知識產權侵權假冒的在線識別、實時監測、源頭追溯、網上取證存證、固化網絡證據中的作用,最大程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行為的影響,提升打擊知識產權侵權假冒行為的效率、力度及精準度,科學推進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增強知識產權領域治理能力。
市場監管總局將在建設“全國網絡交易監測平臺”中進行專題研究“知識產權預警監測系統融合問題”的建議。
五、積極推進知識產權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知識產權局將信用體系建設作為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的重要一環予以推進。同時加強商標信用監管,積極推動將商標注冊、商標侵權假冒等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推動形成對商標侵權假冒違法行為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與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37個部門聯合簽署《關于對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制度。扎實推進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知識產權局部分建設工作,加快構建對知識產權領域嚴重失信主體的聯合懲戒機制,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市場監管總局全面推進企業信用信息公示?,F已歸集公示各類市場主體登記、商標、知識產權抵押等信息6.29億條,其中包含289.36萬戶市場主體的商標注冊信息574.79萬條,初步構筑了知識產權信用建設的數據基礎,對降低市場交易風險和社會交易成本、建立信用監管機制和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發揮了重要支撐作用。截至2019年3月底,市場監管部門簽署了《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等44個聯合懲戒備忘錄,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落實相關懲戒措施,推動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局面。
對關于加強跨省知識產權維權機制建設的建議,下一步,知識產權局將會同相關部門,一是加大對跨省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進一步完善跨地區跨部門聯合執法與協作執法機制,完善全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二是聯合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執法行動,特別是推動跨區域聯合執法辦案,對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追根溯源,深挖源頭,斬斷利益鏈條,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三是探索建立執法辦案長效機制,構建案件移送、信息通報、督察督辦、聯合辦案、地區間協作等工作制度,統一執法尺度,推進執法規范化,加強跨地區、跨部門合作。四是充分運用“互聯網+”手段,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效率和水平,繼續發揮好企業信用公示系統作用,加大黑名單聯合懲戒力度,提高知識產權侵權違法成本。
衷心感謝您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關注,希望繼續關心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建議。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9年8月1日
(聯系單位及電話:知識產權保護司 010—62083312)
延伸閱讀(點擊標題,查看全文):
1、國知局:對“嚴厲打擊囤積商標非法牟利行為”和“嚴格規范商標中介代理機構代理行為”的答復
4、國知局:對全國人大會議《關于降低專利收費標準的建議》的答復(全文)
5、國知局:對全國人大會議《關于盡快修改商標法》議案的答復(全文)
9、國知局:對《關于對企業商號權與商標專用權產生權利沖突解決的建議》的答復
10、國知局:對“完善專利審查制度,合理調整專利費用的建議”的答復
12、國知局:對“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完善建議”的答復
14、國知局: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力度,高度重視企業知識產權工作
15、國知局:關于對“規范使用知名作家姓名筆名注冊商標提案”的答復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推薦閱讀(點擊圖文,閱讀全文)
嘉賓寄語CPIPS 2019:相約第四屆中國醫藥知識產權峰會2019(10月23-25,上海)
延期通知!尋找40位40歲以下企業知識產權精英(40 Under 40)活動改期
“投稿”請投郵箱“iprdaily@163.com”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響力的知識產權媒體+產業服務平臺,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人,用戶匯聚了中國、美國、德國、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的高科技公司、成長型科技企業IP高管、研發人員、法務、政府機構、律所、事務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萬產業用戶(國內25萬+海外30萬);同時擁有近百萬條高質量的技術資源+專利資源,通過媒體構建全球知識產權資產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獲啟賦資本領投和天使匯跟投的Pre-A輪融資。
(英文官網:iprdaily.com 中文官網:iprdaily.cn)
本文來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meihaolu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