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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肖振春 知識產權理想國
原標題:專利權,本質為利還是為命?
專利權是私權,那么專利權,能為利而不能為命。
專利權不能為命有兩種含義:
1、專利權無權奪去他人的命;
2、專利權無法奪去他人的命。
這是來自科創板的專利混戰/經典戰的思考。
自科創板開板以來,專利權熱了,并且帶火了FTO、專利無效和專利侵權訴訟,但給專利產業帶來了多少實質性助益?
五大科創板專利龍頭:中芯國際、傳音控股、中國通號、光峰科技和金山辦公的發明專利數量均超過1000件,但他們的股票價格卻是如后文所述:
光峰科技作為第一批科創板上市公司,毫無疑問是科創板的專利大佬,但其股票價格現在不到最高價的50%。
中芯國際還有國民支持,也沒有一路上漲;中國通號作為鎮板股,甚至跌破發行價。
傳音控股和金山辦公的股票價格較發行價有不少上漲,但似乎和專利沒關系。
專利權不能帶來科創板股價上漲,但卻能讓他人失去科創板股價權。
但,失去了科創板股價權的公司并沒有死掉,反而是存在這些公司經營發展比那些上市公司經營得更好,上市公司需要依靠發起專利侵權來阻擊競爭對手上市,為了達到阻擊目的,合法的所有專利阻擊方式都用上,比如無效和舉報。
確切來說,終止上市的那幾十家公司因為專利侵權問題而終止的又有幾家,專利侵權問題僅僅是他們的一個潛在問題,他們終止上市更多是因為存在其他真實存在的問題,畢竟沒有一起專利侵權訴訟是生效判決認定專利侵權存在的。
作為IP專業人士,我們不能認為被起訴的公司都存在專利管理或侵權問題,全球沒有哪家實體公司能確保不成為專利侵權被告。
當然,也不應認為發起專利侵權訴訟的公司就一定專利強大,在上市節點發起專利侵權訴訟的目的絕不是為侵權成立。
科創板所發生的上述真實事件,讓我們見識到了專利權的威力和專利手段的多樣,似乎是為命,但這并不是專利的本質。
專利的本質是“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strong>
談起專利權,行業普遍認可最“致命”的是標準必要專利,其次是專利侵權訴訟,再次是專利無效,以及其他。
標準必要專利(SEP)沒有讓一家領域實體公司因專利權而死亡。
SEP的專利權人只為利最大化,原因有二:一是標準必要專利是要靠消費市場來做大的,二是FRAND原則,此處的利可能是許可費、交叉許可或出售產品。
專利權人不會以SEP禁止其他玩家進入市場,其他玩家也不會讓SEP成為其不能進入市場的原因,還是以通信領域為典型,通信領域不會以SEP禁止其他玩家進入,其他玩家不進入是因為技術累計不夠和投入成本大。
可能覺得我國VCD/DVD產業是被SEP殺死的,但其實不論是6C、3C還是1C,只要有利益,他們就不會阻止他人進入,我國VCD/DVD產業悲慘死亡是因為玩家進入太多和技術自身壽命短。
高通沒讓誰死亡,華為沒讓誰死亡,三星沒讓誰死亡,諾基亞沒讓誰死亡,愛立信沒讓誰死亡,他們選擇活著競爭。
專利侵權訴訟,日常發生的專利侵權訴訟都是下酒菜,上市節點的專利侵權訴訟才是下飯菜,但是雅虎沒有要谷歌的命,雅虎沒有要facebook的命,IBM沒要推特的命,這些都發生在國外,其實國內也有顧泰來沒要永安行的命,但國內最近兩年在上市節點發起專利侵權訴訟的從來不要利,但你不要利就能擊垮競爭對手?
專利無效,科創屬性要求的5或50項發明專利權只是最低門檻,因為無效50項發明專利權的成本也不過百萬級別,從發明專利授權機制和無效成功率來說,沒有誰能無效掉誰的50件發明專利權,再者最快的無效決定也得半年,但對于擬上市公司來說一經無效受理就是重大風險,擬上市公司無從反證,機構出的專利報告都只是紙張。
科創板的專利味道濃烈但又含著糜爛。
我上市了,只要我認定你是競爭對手,我就起訴你專利侵權,畢竟我至少有5件發明專利,考慮到你可能仍然成功上市,我無效你全部發明專利。
我沒上市,你是我競爭對手,我就起訴你專利侵權,光腳不怕穿鞋的。
我的目的很單一,你不能上市,我認為這能要你命,可惜,讓自己專利失去了最小成本獲得最大利益的機會。
假使發起專利侵權訴訟的人最終勝訴,自己沒搞好經營,雖然最終被告賠償幾十、幾百或幾千萬,但市場卻已經是被告為老大,方才明白專利權只是公司經營發展的成果和工具之一。
《埃隆馬斯克給專利帶來了什么顛覆?》一文中有段話:“如果一個公司依賴專利,意味著他們沒在創新,你應該快速創新,快到從前的專利變得毫無價值”。
律師和專家都在說要做好FTO,但律師和專家,你們能告訴我怎么阻止他人起訴我專利侵權嗎?
比如,若臺達電起訴光峰科技專利侵權是在光峰科技成功上市前?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肖振春 知識產權理想國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專利權,本質為利還是為命?(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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