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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通州區知識產權促進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中小學生發明專利授權最高獎勵3萬元
2021年1月1日,《通州區知識產權促進辦法》將正式開始實施,新增加六項資助獎勵情形,同時調整了兩項資助標準。新辦法明確了,通州區中小學在校學生申請專利并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授權資助3萬元,實用新型專利授權資助3000元,外觀設計專利授權資助1000元。
今年9月,通州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牽頭開展《通州區知識產權促進辦法》的修訂工作。通過對通州區知識產權資源現狀進行調研,結合2017年制定的《北京市通州區知識產權(專利)促進暫行辦法》,參考國家、其他省市和北京市15個區的相關政策,通州區市場監管局草擬了修訂草案。11月24日,經過廣泛征求區知識產權聯席會議29家成員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后,通過了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
“新辦法共計5章17條,除了對辦法制定的意義、原則,支持的主體及條件進行明確以外,尤其加強了對鼓勵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保護、服務的資助標準進行了調整和完善?!蓖ㄖ輩^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科科長朱曉軍說。
據了解,新辦法實施后,轄區內獲得國內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由1萬元提高到2萬元;獲得國外授權的發明專利由最高資助2萬元提高到5萬元;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或地理標志商標每件資助10萬元;知識產權證券化每單獎勵10萬元;并對為服務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項目購買相應保證保險產品的金融機構及服務機構給予保費50%、最高不超過6萬元的補貼。
“除了增加資助獎勵的情形,新辦法還對先前的部分獎勵政策進行了調整?!敝鞎攒娬f,例如企業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審核認證由“一次性獎勵10萬元”調整為“以實際發生認證費用給予資助,每家資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將支持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重點“對重大、疑難、突出的專利訴訟事項給予援助”調整為“對勝訴的知識產權的訴訟事項給予援助”。
新辦法還明確,通州區中小學在校學生申請專利并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授權資助3萬元,實用新型專利授權資助3000元,外觀設計專利授權資助1000元。
據了解,新辦法原文將在北京市通州區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請廣大企業或個人隨時關注相關信息,符合條件的及時向通州區市場監管局(通州區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
附:
(通政發〔2020〕12號)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通州區知識產權促進辦法的通知
(通政發〔2020〕12號)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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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通州區知識產權促進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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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區知識產權促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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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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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9〕56號)、《北京市專利保護和促進條例》、《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知識產權首善之區建設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7〕4號)等文件精神,深入實施知識產權強國戰略,推動知識產權強區建設,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在創新驅動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與服務的綜合水平,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區政府設立“通州區知識產權促進專項資金”,用于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開展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以及服務等工作。
第三條?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堅持“嚴格審核、科學評估、合理安排、擇優扶持”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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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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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本辦法所指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商標、地理標志。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并實際經營、依法納稅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戶籍在本行政區域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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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專利相關資助、獎勵、補貼等項目的企事業單位、自然人以及其他組織應當是專利權第一權利人。
第五條?企事業單位、自然人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從事國家政策文件支持的行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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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適用范圍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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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鼓勵知識產權創造,支持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一)對獲得國內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2萬元;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向國外申請發明專利進入國家階段并獲得授權的,每一個國家或地區資助5萬元,每件專利最多資助其進入三個國家或地區,每家企業年度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二)對獲得中國專利獎的專利,金獎每項獎勵50萬元,銀獎每項獎勵40萬元,優秀獎每項獎勵30萬元。對獲得中國外觀設計獎的專利,金獎每項獎勵30萬元,銀獎每項獎勵20萬元,優秀獎每項獎勵10萬元。
(三)對獲得北京市發明專利獎的專利,特等獎每項獎勵20萬元,一等獎每項獎勵10萬元,二等獎每項獎勵5萬元,三等獎每項獎勵3萬元。
(四)對獲得中國商標金獎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五)鼓勵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對獲批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或地理標志商標,每件給予10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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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鼓勵知識產權運用,支持企業實現知識產權價值。
(一)支持專利技術成果產業化。對已獲得國內外專利授權,具有較高技術含量、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專利技術產業化項目給予資助,每個項目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對企業以自有知識產權質押獲得的銀行貸款,予以貼息補助,按最高不超過貸款年利息的50%給予貼息補助,每家企業每年享受貼息補助總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支持企業參加專利保險。對已投保的企業,按專利保險費用的50%給予資助,最多資助2年,每家企業每年專利保險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四)支持知識產權聯盟建設。鼓勵企業構建重點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支持知識產權聯盟與專業機構聯合開展重點產業專利信息分析、專利挖掘與布局、構建專利池、知識產權運營等工作。按照開展上述工作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資助,每個知識產權聯盟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五)支持企業委托專業中介服務機構開展專利導航、專利預警、專利戰略制定等工作。按照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資助,每個項目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六)鼓勵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對試點成功發行的知識產權證券,每單給予企業10萬元獎勵。
(七)對于為所服務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項目購買相應保證保險產品的金融機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等單位(通州區注冊企業),按照保費的50%進行補貼,每個項目補貼金額總計最高不超過6萬元。
第八條?鼓勵知識產權規范管理,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一)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稱號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稱號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
(二)對獲得北京市專利示范單位稱號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獲得北京市專利試點單位稱號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
(三)支持企業開展《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貫標工作,對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審核認證的,針對實際發生的認證費用給予資助,每家資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第九條?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鼓勵服務機構深化服務。
(一)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區內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托管、法律、商用化、咨詢、培訓等服務。對工作突出的、在區內注冊納稅的服務機構,按照工作業績評審,擇優給予資助,每家單位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二)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服務品牌培育機構稱號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國家分析評議服務示范創建機構稱號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品牌培育機構稱號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
第十條?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優化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一)大力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區中心、工作站工作制度,逐步形成覆蓋全區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開展知識產權政務服務、糾紛調解、咨詢解答、舉辦公益沙龍、座談、培訓、宣傳等工作。
(二)加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加強聯合執法,定期開展對專利、商標、著作權(版權)等知識產權的執法檢查與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加大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優化區域發展環境,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三)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支持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對勝訴的知識產權訴訟事項給予援助,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資助,每家單位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第十一條?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培訓,營造知識產權保護氛圍。
(一)開展知識產權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商場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針對領導干部、公務員、企事業單位人員、學生和社會公眾,廣泛深入的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教育,提升全區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二)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力度,針對企業負責人、業務主管和專職人員,開展多層次的知識產權培訓,培養一支善管理、會保護、懂運營的知識產權人才隊伍。
(三)對獲得全國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示范學校稱號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全國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稱號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獲得北京市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示范學校稱號的,一次性獎勵4萬元。對獲得北京市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稱號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獲得通州區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示范學校稱號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獲得通州區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稱號的,一次性獎勵5000元。
(四)鼓勵通州區中小學在校學生申請專利,對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資助3萬元;對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的,資助3000元;對獲得外觀專利授權的,資助1000元。
第十二條?加強知識產權宏觀管理。健全完善知識產權聯席會議制度,強化部門聯動機制,提高對區域知識產權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圍繞區域知識產權工作,在知識產權戰略、知識產權強區、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區建設、專利信息挖掘、專利導航、專利運營、知識產權評議、知識產權政策體系建設、知識產權人才等方面開展軟課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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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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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根據全區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情況,提出年度知識產權促進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并負責編制年度知識產權促進專項資金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報區財政局備案。區財政局負責審批年度知識產權促進專項資金預算,并會同有關部門對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加強對知識產權促進專項資金的管理,實行??顚S?,獨立核算,確保發揮最大效益。
第十五條?申請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應提供真實的材料和憑據。對弄虛作假、騙取資助、獎勵資金的,對有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一經發現,全額追回已資助或獎勵的資金,情節嚴重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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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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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本辦法由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通州區對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權利人獎勵辦法的通知》(通政發〔2009〕38號)、《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通州區知識產權(專利)促進暫行辦法的通知》(通政發〔2017〕24號)同時廢止。
附解讀:
為深入實施知識產權強國戰略,推動知識產權強區建設,結合通州區實際,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原《北京市通州區知識產權(專利)促進暫行辦法》(通政發〔2017〕24號)新修訂為《通州區知識產權促進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更好的深入理解《辦法》內容,有關解讀如下:
一、修訂政策的背景及依據
根據區機構改革職責職能劃轉,2017年制定的《北京市通州區知識產權(專利)促進暫行辦法》,主要規定了專利部分配套獎勵,內容未涉及商標、地理標志以及知識產權工作在新形勢下的資助獎勵政策,涵蓋面窄。政策資金額度不高,不能全面支撐知識產權強區工作需要,不能顯著突出資助和獎勵政策對區域企業產業發展的引領和導向作用,不適應我區發展現狀。通州區作為城市副中心,加快知識產權強區建設,對于區域產業、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突出知識產權政策對區域發展的支撐作用,引導帶動知識產權工作取得全新進展,將知識產權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
依據《國務院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國家知識產權局評選第二十二屆中國專利獎的通知》、《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規范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貫標認證工作的通知》、《2020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推進計劃》、《北京市專利保護和促進條例》、《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知識產權首善之區建設的實施意見》、《2020年北京市區域知識產權重點工作計劃》,參考國家、其他省市、北京市15個區相關政策,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目標任務
深入實施知識產權強國戰略,推動知識產權強區建設,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在創新驅動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城市副中心建設,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與服務的綜合水平。
三、主要內容
新修訂的辦法共5章17條,具體內容如下:
1.第一章:總則(共3條):明確了制定辦法的意義、專項資金來源、支持方向、組織原則等。
2.第二章:適用對象(共2條):明確了支持的主體及其條件。
3.第三章:適用范圍及標準(共7條):明確了鼓勵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保護、服務等方面的資助標準。
4.第四章:監督管理(共3條):明確了知識產權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誠信規定。
5.第五章:附則(共2條):對辦法的解釋方及施行時間進行了說明。
四、新舊政策差異
加大了支持力度,獲得國內授權發明專利每件資助由1萬元提高到2萬元;獲得國外授權發明專利由最高資助2萬元提高到5萬元。刪除了“實用新型專利資助2000元,外觀設計專利資助500元”的資助標準。
新增了中國專利銀獎每項獎勵40萬元、中國外觀設計銀獎每項獎勵20萬元、中國商標金獎每項獎勵50萬元、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或地理標志商標每件資助10萬元、知識產權證券化每單獎勵10萬元;為服務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項目購買相應保證保險產品的金融機構及服務機構等單位按照保費的50%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6萬元的資助補貼。
企業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審核認證由“一次性獎勵10萬元”的方式調整為“以實際發生認證費用給予資助,每家資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方式。支持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由“對重大、疑難、突出的專利訴訟事項給予援助”調整為“對勝訴的知識產權的訴訟事項給予援助”。
加大了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大力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區中心、工作站工作制度,逐步形成覆蓋全區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開展知識產權政務服務、糾紛調解、咨詢解答、舉辦公益沙龍、座談、培訓、宣傳等工作。
明確了通州區中小學在校學生申請專利并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授權資助3萬元,實用新型專利授權資助3000元,外觀設計專利授權資助1000元的資助標準。
五、特別說明
新《辦法》于2021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對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原《通州區知識產權(專利)促進暫行辦法》(通政發〔2017〕24號)、《通州區知識產權(專利)促進暫行辦法實施細則》(通知發〔2017〕2號)、《北京市通州區專利實施項目管理辦法》(通知發〔2017〕1號)文件條件的單位及個人,2021年仍需按照原《辦法》執行。
來源:IPRdaily綜合北京日報客戶端、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網站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中小學生發明專利授權最高獎勵3萬元!《通州區知識產權促進辦法》自2021.1.1日起實施(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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