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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商業秘密不可泄露,知識產權不容“復制”
1月15日,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烜城、民三庭庭長游勇赴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參加全省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座談會。九江中院受理的江西星火有機硅廠訴郭守濤、某化學公司、某設計公司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一審判決書獲評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優秀裁判文書。
1月15日,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烜城、民三庭庭長游勇赴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參加全省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座談會,會上,王烜城代表九江中院作了交流發言。
會議通報了2017年至2020年各中院知識產權審判質效,宣讀了優秀知識產權裁判文書評選結果。九江中院受理的江西星火有機硅廠訴郭守濤、某化學公司、某設計公司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一審判決書獲評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優秀裁判文書。
詳細報道
江西衛視二套《晚間800〈落槌有聲〉》欄目對該案進行了全面報道
案件簡介
江西星火有機硅廠是國內有機硅生產龍頭企業,其研發的“10萬噸有機硅單體工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已建成投產還獲得了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每年為企業帶來豐厚利潤并為國家創造巨額稅收。然而就是這樣一家知名企業,曾經遭遇過有機硅商業秘密被出賣侵害,給該廠造成了嚴重損失,并為此提起訴訟維權。
后在調查江西星火有機硅廠原副廠長郭某經濟問題中,發現其曾將10萬噸有機硅工程技術、圖紙等信息資料出賣給某化學公司,該化學公司取得技術秘密后,找到某設計公司幫其設計有機硅工程技術,而這家設計公司恰恰參與過江西星火有機硅廠10萬噸有機硅單體工程技術設計,并與江西星火有機硅廠簽訂過保密協議,該化學公司還以高薪誘惑,挖走了江西星火有機硅廠技術骨干。江西星火有機硅廠為此向公安部門報案,最終郭某被判處刑罰。在技術秘密泄露的基本情況浮出后,江西星火有機硅廠提起民事訴訟以維護自身權利。
知產審判
九江中院受理江西星火有機硅廠訴郭守濤、某化學公司、某設計公司等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后,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作用,嚴格落實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堅決依法懲處侵害知識產權的惡意行為。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犯、銷毀已獲取的原告江西星火有機硅廠的技術秘密,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一審判決后,被告提起上訴,后江西高院除了判決被告承擔責任外還額外適用了300萬元的懲罰性賠償,總計賠償金額達1850萬元。
典型意義
通過司法審判加大侵權懲罰力度,對增強企業投資信心,提升司法機關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影響力具有重要意義,既提升了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法治化水平,也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
九江中院嚴格落實中央優化營商環境會議精神,以保護知識產權創新、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為重要抓手,辦理了一批有影響的知產案件,為企業投資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優化了我市經濟投資營商環境。通過知識產權審判典型案例,讓保護創新、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作用,為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
來源:九江中院
供稿:民三庭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商業秘密不可泄露,知識產權不容“復制”(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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