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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原標題:關鍵詞說2021兩會 · 知識產權(一)
IPRdaily消息: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開局之年。近日,全國兩會拉開帷幕。本文將兩會時期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提案議案進行了匯總,包括全國人大代表部分議案、建議、全國政協委員部分提案、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部分提案三大方面內容,本篇為“全國人大代表部分議案、建議”,供大家參考閱讀。
全國人大代表部分議案、建議
黃建平:持續建言知識產權保護 為企業創新發展護航
多年來,黃建平一直不遺余力地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2014年,他提交了《關于嚴厲打擊“傍名牌” 促進企業自主創新轉型升級》的代表建議,2018年,他提交了《關于推進“一帶一路”建設中加強企業海外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呼吁政府加快推動建立雙邊及多邊知識產權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中國品牌走出國門保駕護航;2020年,他提交了《多途徑遏制知識產權重復侵權為實體經濟營造更好的創新環境》,呼吁要通過降低知識產權犯罪刑事立案門檻、制定重復侵權行為從重處罰制度等方式,嚴懲知識產權犯罪。
“今年我準備提交的建議主要針對知識產權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俗稱的知識產權‘老賴’,希望有關部門繼續加強對知識產權‘老賴’的治理?!秉S建平說。
在這件預交的建議中,黃建平分析了知識產權“老賴”難于治理的原因。同時,他還針對知識產權“老賴”通過“鉆空子”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和知識產權案件執行難度大、知識產權案件中財產保全效率有待提升等現實問題,呼吁要健全現行的法律法規,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對知識產權“老賴”懲戒力度。
黃建平提到,當前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更加重視研發和創新,創新能力持續提升,效果也越來越顯著。但創新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如何更好地保護企業的創新成果,讓企業有動力、有熱情去持續創新發展,這就必須要全面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正因深諳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對企業創新發展的重要意義,近年來,黃建平從戰略高度推動所在企業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工作,通過發揮行業龍頭的示范作用,在全社會積極營造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良好氛圍。同時,他結合代表履職,多次就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發聲。讓他感到振奮的是,在他和其他全國人大代表的共同推動下,我國知識產權工作正不斷邁上新的臺階,也為我國企業創新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環境。
黃建平表示,前不久國家有關部門書面回復他去年所提建議辦理情況的信件中介紹了去年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情況。從相關數據、措施可以看出,我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在不斷增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法治化水平也在持續提升。(來源:央廣網)
王東新:建議出臺商業秘密保護法
商業秘密是企業的無形資產,關乎企業的競爭力,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甚至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存,而現有商業秘密保護法律條文散見于十多部法律中。
全國兩會前夕,全國人大代表、中色(寧夏)東方集團副總經理、稀有金屬特種材料國家重點實驗室副主任王東新建議從國家層面出臺關于商業秘密保護的法律文件,強化細化商業秘密的保護,依法打擊商業秘密侵權行為,推動相關企業在合作中依法健康發展,避免不正當競爭和無序發展。(來源:中國新聞網)
李豐:進一步加大對侵權者的懲罰力度,保護激勵創新發展
李豐表示:據了解,近年來上海法院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也下了大力氣,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審理了一批大要案,如仿冒“樂高”、“戴森”、歐萊雅公司商標等案件,讓侵犯知識產權者付出了沉重代價。但整體而言,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成本依然相對較低,對于被侵權企業或個人,維權成本較高,維權途徑也比較復雜,希望法院能夠進一步加大對侵權者的懲罰力度,保護激勵創新發展。與此同時,知識產權專業人才的稀缺也導致企業在維護自己的權利方面有不少阻礙,希望司法機關能夠更多地走進企業一線,對企業進行知識產權的宣講普法以及培訓,提升一線從業人員的知識產權工作水平。
另一方面,今年民法典的施行給法院工作帶來了很多挑戰。民法典關乎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希望法院能夠繼續加大對民法典的宣傳,推動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章偉民:形成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共同推動會展行業健康發展
眾所周知,會展持續時間較短,一般為三到五天。但參展商、采購商流動性卻很大,因此,一旦發生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將面臨取證、管轄等諸多困難。
作為展會的組織方,已經通過出臺制度規范、咨詢相關行政部門等方式加大了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但這顯然是不夠的。近年來,上海法院依法公正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取得了較好的社會反響。還是希望,法院在加強審判工作的同時,能夠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進一步前置,具體到會展業,一是可以開展常態化的普法宣傳,為展會的組織方、參展商等創造交流學習的機會,提高他們的知識產權素養;二是挑選重要的大型會展,現場設點,提供訴訟咨詢、取證指導等服務,提高后續涉訴案件的審理效率。
在做展會的過程中,曾經遇到過展樣品失竊的情況,由于該展樣品價值不高,沒有達到公安的立案標準,最終沒能夠立案偵查。但是展樣品是有專利的,一旦被人盜竊仿制,將會造成權利人嚴重的損失,因此,希望公檢法等相關部門能夠聯合起來,形成知識產權的全鏈條保護,共同推動會展行業健康發展。(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王士嶺:化解知產糾紛,推動商城發展
近年來,隨著臨沂商城經濟的飛速發展,廣大商戶對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呼聲也越來越高。王士嶺表示:“蘭山區法院面對繁重的知識產權審理任務,成立商城法官工作室,通過訴調對接機制,探索了一條知識產權案件高效率、高質量審理的新渠道,是接地氣、辦實事的成功經驗?!?/p>
王士嶺建議,人民法院應充分借助信息化、大數據等科技手段,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大局,豐富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內涵和形式,進一步加強訴前調解與法庭審判的場所對接、人員對接、管理對接、效力對接的“四個對接”,為優化營商環境保駕護航。(來源:人民法院報)
何福勝: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為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保駕護航
知識產權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是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以司法手段保護知識產權,不僅事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更事關我國經濟社會文化的繁榮發展。近幾年,北京法院不斷強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以此加強對合法智力成果和商業經營權益的保護。對此何福勝有兩方面感受:
一方面,北京法院加強全類別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充分發揮司法主導作用,服務北京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保護科技創新成果,加強對高新技術和前沿領域技術成果的司法保護。保護文化創意成果,妥善審理與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的著作權案件,充分打擊了以創新之名,行侵權之實的行為。保護商標權,審理了一系列涉“老字號”商標權案件,懲治不正當競爭行為。另一方面,北京法院加大制裁力度,破解了侵權成本低的難題。堅持知識產權侵權賠償的市場價值導向,使賠償數額與知識產權的類型、創新程度及其市場價值相適應,切實保障被侵權人能獲得充分賠償。
知識產權保護任重道遠,人民法院應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切實以知識產權審判為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保駕護航。
在此,何福勝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積極構建知識產權保護大格局。始終將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置于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謀劃和推進,找準審判工作促進科技創新、文化創新的著力點,促進文化傳播,維護競爭秩序,為創新主體提供明確穩定可預期的發展前景,讓創新創業者堅定信心,提升社會創新活力。
二是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堅持知識產權侵權賠償的市場價值導向,實現以補償為主、以懲罰為輔的雙重效果,保障權利人恢復到無侵權行為時應有的市場利益狀態。依法適用民法典關于懲罰性賠償的規定,加大對故意、重復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制裁力度。
三是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隊伍素質能力建設。持續加強知識產權法官的隊伍建設,不斷培養出更多業務精通的專家型法官和業務骨干。為人才成長搭建平臺,營造鉆研業務、致力審判的良好氛圍。加大對年輕法官、法官助理的培養力度,使其盡快成長為審判中堅力量。(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方中華: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對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創新創業熱情、提升經濟發展質量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隨著各地知識產權案件數量不斷增長,重大復雜疑難案件日益增多,知識產權保護,特別是專利保護,實際效果與創新主體的期待仍存在較大差距。
方中華認為,當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知識產權訴訟周期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及時保護。由于知識產權訴訟對于主審法官的業務能力要求較高,主審法官不僅需要精通法律法規,還需要了解相應的理工科背景。而面對日益增長的知識產權案件,知產領域審判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許多案件已在擠壓審理周期一再延長。
二是侵權成本低,實際損失得不到有效賠償。盡管新修訂的專利法新增懲罰性賠償制度,對故意侵犯專利權,人民法院可以判處懲罰性賠償。但在司法實踐中,對于認定故意侵犯違法行為過于僵化,僅適用于同一專利被同一人多次侵權。此外,被侵權人實際損失和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往往難以準確計算,法院判決的賠償數額較小,遠無法彌補專利權人損失。
三是取證難,證據保全難以得到實施。面對數以千計的案件,無法及時跨區域保全證據,造成大量權利人喪失維權的基礎。
為此方中華建議,一是增強知識產權審判力量,在一些知識產權保護需求較大地區的基層法院設置知識產權審判庭,配備并培養知識產權專業法官,同時向高校定向選調知識產權法方向的法官助理重點培養,強化知產審判力量。二是加大證據保全支持力度,著力解決好知識產權案件舉證難和事實認定難問題。三是對于重復侵權、惡意侵權以及其他情節嚴重的侵權行為從嚴處罰,合理加大賠償力度。(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尹同躍:加大芯片產業鏈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全國人大代表、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尹同躍建議,通過強化產業生態融合,以突破車載芯片“卡脖子”技術。要制定國產車載芯片技術路線發展綱要,明確車載芯片國產化率發展目標,加大芯片產業鏈建設、重點扶持及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來源:新華網)
趙超:強化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
趙超表示,目前我國的大多數中小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仍面臨一些困境。
一是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依然不足,尤其是企業的主要經營管理者還沒有從根本上認識到發展和保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的重要性。
二是知識產權保護能力不夠;
三是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弱;
四是中小企業法律意識不強。
五是知識產權的運營能力及成果較弱,很多中小企業根本不了解知識產權的運營重要性以及不知道如何運營,不清楚知識產權只有充分運營起來才能真正發揮它作為市場經濟競爭的工具,以及實現其高級生產要素的作用。
趙超建議,一是加大對知識產權維權的支持力度,同時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和違法的懲罰力度;
二是增強全民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幫助企業提高知識產權意識,輔導科技型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規劃和布局。
三是各級相關政府出臺一些有力的保護措施,對積極保護自身知識產權的企業或社會團體進行適當的激勵,以提升社會經濟主體的敏感性以及積極性;引導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加強誠信管理,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四是提升各級相關政府和專業組織的主動服務意識,設立各級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解答企業及相關主體的日常知識產權問題;針對企業現狀制定知識產權規劃,指導企業在被侵權或者被控侵權時迅速應對,為知識產權活動的主體單位帶來關懷和技術幫助。
五是精簡知識產權案件中相關行政和司法審判流程。六是對網絡知識產權侵權等新的侵權形式要立法完善。(來源:新華財經)
王利平:建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激發企業創新力
王利平提交的《關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進一步激發企業創新力的建議》的議案中建議,打造更加高效立體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系,并加快建設健全的知識產權保護法治體系,在新發展格局下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掃清障礙。
王利平在議案中提出了三點建議。
首先是打造更加高效立體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系。其次,是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配備專業人才,提升服務能力。最重要的是要加快建設健全的知識產權保護法治體系。(來源:華夏時報)
董明珠:建議國家建立新技術新產品國家標準的專項快速通道
中國制造企業自主創新力度不斷加大,新技術、新產品不斷涌現,但往往會遇到沒有相應的國家標準來評價新產品的問題,且按常規流程制定新的國家標準周期較長,阻礙了創新型制造企業將自主創新成果快速轉化和投放市場。因此,建議國家針對此類企業建立新技術新產品國家標準的專項快速通道:①對于市場急需、消費者需求關聯大的新技術新產品,建議在現有標準制定流程中增加快速通道,簡化新技術新產品的標準制修訂流程,縮短發布周期。②同時,依據快速通道制定的標準,國家相關認證認可機構要建立快速開展評價認定的機制,促進新技術新產品的快速推廣,滿足社會和市場需求,解決消費者迫切關心的問題。(來源: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
袁志敏:建議建立重點涉外知識產權案的行業溝通研討機制
近年來,隨著我國企業“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在國外遭遇知識產權風險也陡然增大,如何加強企業海外知識產權保護?全國人大代表、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廣州市工商聯主席袁志敏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建議國家知識產權局建立重點涉外案件的行業溝通研討機制。
袁志敏說,應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糾紛的司法援助,尤其發揮駐外使領館在保護國內企業涉外知識產權方面的作用。同時,要保障國內企業在知識產權申請、無效、侵權訴訟中的公平待遇,針對國外進入我國的重要專利申請,或業內重大專利糾紛涉及到的專利無效案,建議國家知識產權局建立定期溝通渠道,與行業協會、產業聯盟或相關重點企業開展研討,幫助國家知識產權局多角度判斷行業態勢。(來源:羊城晚報)
陳保華:關于加快建立健全我國藥品專利鏈接制度體系的建議
在陳保華看來,我國的仿制藥業大而不強,其主要根源在于,我國的藥品專利鏈接制度建設嚴重滯后,存在不合理、不完備,制約仿制藥企業挑戰專利搶首仿的動力,進而制約我國仿制藥產業發展和仿制藥替代。因此,必須要深化相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我國的藥品“專利鏈接”制度體系。
針對我國專利鏈接制度建設現狀、特別是存在的不足,陳保華建議:
1、加快修訂健全《中國上市藥品目錄集》。建議按照建立專利鏈接制度要求,把擬建立的中國上市藥品專利信息登記平臺功能,整合到現有的《中國上市藥品目錄集》,新增藥品涉及的專利和獨占期等相關數據和信息,收錄的化學藥品專利,增加直接指向藥品的晶型等專利,使《中國上市藥品目錄集》成為我國專利鏈接制度中的中國版的《橙皮書》,為首仿日的確定和專利挑戰提供依據。
2、完善“專利期補償”制度。建議借鑒美歐的例外豁免條款,對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利法實施細則修改建議(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調整,設置我國的“生產和貯存”條款,規定在專利補償期限內,國內生產受保護專利藥的活性藥物成分或者包含該成分的仿制藥,出口到沒有專利保護或者專利已到期的其他國家;或者國內專利延長時間到期前的6個月內,出于提前做好進入市場準備而在本國生產的,均可視為不構成侵權。
3、完善首仿藥“市場獨占期”制度。建議借鑒加大拿“損害賠償”規定,作出我國的“損害賠償”規定:如果專利藥企業決定啟動我國設定的9個月的遏制期但最終未勝訴,即仿制藥挑戰成功,則首仿藥申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有權要求原研藥企業賠償因遏制期導致的延遲上市損失。以此作為對仿制藥企業挑戰專利搶首仿的補償,激發仿制藥企業創新積極性。
4、建立“簡化新藥申請”制度。我國現行的《藥品注冊管理辦法》提出了“建立藥品加快上市注冊制度”,但是規定的“申請適用突破性治療藥物、附條件批準、優先審評審批及特別審批程序”的對象要求很高,不適用仿制藥申請。建議從建立專利鏈接制度角度進行修改完善,明確將仿制藥(包括已在國外挑戰專利成功而在國內申請注冊的仿制藥)納入“加快上市注冊制度”,并且要明確規定,申請仿制藥上市時,只需要進行生物等效性試驗,證明與參比制劑具有生物等效性,而無需提交其他數據?;蛘?,新增單列一條,規定建立針對仿制藥的“簡化新藥申請”制度。
5、明確規定“首仿日”和“首仿者”范圍。目前,由于對新藥的專利數據保護期未作明確和全面公開,因此我國尚未規定“首仿日”,專利挑戰的窗口期不明確。建議在抓緊做好規定新藥專利保護期并公開的基礎上,建立我國的“首仿日”(N-1)制度,并借鑒美韓做法,規定在“首仿日”的開窗期內,所有遞交“加快上市注冊”申請或“簡化新藥申請”(以電子遞交時間為具體時間點)并獲通過的,均視為“首仿者”,同等享受“首仿藥”的相關權利。
6、建立專利鏈接有關機制,保障專利鏈接制度的落實。要通過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真正形成仿制藥的上市申請審批與相應的藥品專利有效性審核的程序鏈接機制、國家藥品管理局與專利局的職能鏈接機制,克服程序、職能分離的現狀,形成合力,實現既維護專利藥研發企業的合法權益,又鼓勵仿制藥企業開展專利挑戰搶首仿,進一步促進我國整個制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7、發揮使用環節的“拉動”和監管環節的“保障”促進作用。建議借鑒美歐等經驗,要在仿制藥使用替代方面同步發力,制定出臺仿制藥替代的有關政策、或法規法律,確保專利鏈接制定實施,以巨大的市場利益強力拉動仿制藥企業開展專利挑戰搶首仿。同時,要加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力度,確保生產企業嚴把仿制藥品質量和療效關,確保仿制藥替代的真正落實,促進我國制藥產業整體高質量發展。(來源:財聯社)
周燕芳:加快知識產權保險制度建設
2021年是貫徹落實《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劃的關鍵年份,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專利執行險、專利被侵權損失險等保險業務,以及建立海外維權專家顧問機制,有效推動我國權利人合法權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護,是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要步驟。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太保壽險上海分公司副總經理周燕芳表示,知識產權保險機制作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一項重要經濟保障措施,其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改善知識產權權利人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局面、促進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方面可以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
具體來看,首先,知識產權保險可以賠償權利人經濟損失,符合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初衷。其次,知識產權保險可以承擔權利人維權成本,解決知識產權維權難問題。第三,知識產權保險產品體系完備,全方位保障各類知識產權及其相關環節。最后,知識產權保險風險防范可覆蓋海外,助力中國企業走出去。
周燕芳認為,我國知識產權數量與質量不協調、區域發展不平衡、保護還不夠嚴格等問題依然突出。侵權易發多發,維權仍面臨舉證難、成本高、賠償低等問題,影響創新創業熱情。另外,管理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國際交流合作深度與廣度還有待進一步拓展。
周燕芳建議,要加快建立知識產權保險機制,啟動知識產權保險試點推動工作,探索保險助力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的新模式。
一是制定相關政策,推動機制落地。由于知識產權保險在我國屬于新生事物,起步較晚,企業認知度普遍較低,影響了知識產權保險的推廣應用。因此,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出臺針對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的管理辦法,遵循“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原則,從制度上推進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同時,結合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的現實需求,從專利執行保險、專利被侵權損失保險等涉及專利的相關保險率先進行試點。
二是出臺保障措施,培養投保習慣。鑒于目前絕大多數企業通過保險保障其權益的意識還普遍較低,在當前經濟形勢下,絕大多數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經營壓力也不斷增大。為了有效發揮知識產權保險作用,提高企業的投保意愿,在試點工作開辦初期,可以由政府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投保企業給予保費補貼,多方協同推進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
三是選取保險公司開展模式試點。由于知識產權保險所承保的標的為企業的各類專利、版權和商標等,其本身就是極其敏感的信息,也有可能涉及企業的商業安全甚至是國家安全。所以開辦該項業務的保險公司應當具備堅實可靠的資質,以確保試點工作安全、有效運行。(來源:金融時報-中國金融新聞網)
胡成中:建立知識產權侵權人黑名單制度
在2021年兩會前夕,全國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團董事局主席胡成中帶來了三個建議,內容涉及打擊侵犯企業知識產權、保障群體勞動權益和生物識別信息保護。
去年兩會期間,胡成中在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兩次建議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制假售假等涉企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兩高辦公廳先后專門致信,給予積極回應。今年,胡成中對建議內容再次作了深化補充,形成《關于進一步加大打擊侵犯企業知識產權行為力度的建議》。
胡成中認為,近年來,我國政府協調各方力量共同打擊侵權假冒行為,提升了知識產權質量效益,優化了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但與此同時,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等手段制售假冒產品、傍名牌、搶注他人注冊商標等侵權現象仍時有發生,企業維權打假的難度依然很大。
為此胡成中建議,一是要加強主管機關與企業的雙向溝通,重點解決跨區打假等老大難問題,二是建立侵權人“黑名單”制度,三是統一案值計算標準、降低入刑門檻,四是凈化生態、遏制企業“傍名牌”等惡意行為。
胡成中表示,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只有顯著提高侵權代價和違法成本,才能震懾違法侵權行為,不斷提升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激勵企業創新、打造國民品牌。
對于近年來社會上有濫用趨勢的強制“刷臉”現象,胡成中也深表關切。他認為,生物識別信息具有唯一性、不可變更性,隨著社會整體信息化程度越來越高,公民生物識別信息一旦泄露,則意味著自家大門永遠向陌生人敞開,后果不堪設想。
為此,胡成中建議,一是要明確必要性原則,在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替代的情況下不得采集生物識別信息;二是歸口管理,在公安或者網信系統增設專門的數據保護部門;三是設置必要門檻,杜絕任何企業都可以染指公民生物識別信息的現狀,乃至參照身份證管理,原始數據統一由國家掌控。(來源:財聯社)
邱光和:建議加強線上知識產權保護,打擊產業鏈侵權
過去一年,邱光和在調研中發現,隨著互聯網、電商的蓬勃發展,針對品牌的侵權行為也走向線上,變得越來越隱蔽,導致維權出現了很多新情況。
一些電商平臺的侵權成為新常態。制假、售假者全面滲透各類網絡平臺,以網絡平臺作為售假、侵權的主陣地。根據對某品牌的被侵權情況調研,品牌被侵權的情況事實上已經廣泛出現在每一個網絡平臺,各大網絡平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侵權售假行為。
其次,產業鏈侵權的現象成為主流。邱光和拿服裝行業舉例說,“一件假貨背后的加工窩點、包裝、吊牌、洗嘜、PP袋以及手提塑料袋等各個模塊和環節都非常齊全,且貨品、吊牌、水洗嘜等各個環節均已分開,實現了人貨分離,類似早些年當場查獲大批量庫存侵權貨品的現狀已逐步減少。產業鏈侵權成為主流,也使針對侵權售假的打擊效果被嚴重削弱?!?/p>
再次,品牌維權成本較高。品牌維權的主體是品牌方,目前很多侵權行為是通過網絡進行的,通常此類案件的跨區域、跨省份作案的特征比較明顯,由于各省地市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重視程度、投入力量等均不一樣,部分省地市還存在一定的地方保護主義,這就使得品牌方的維權成本居高不下。據調查,很多品牌公司維權方面的投入,是單純的投入,不能取得。
此外,網絡平臺對品牌侵權的打擊不夠積極?,F在很多企業每年都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與品牌侵權行為作斗爭,但是一旦涉及到網絡平臺的介入,案件的偵辦就變得非常困難。有品牌方反映,即使他們發現平臺上有侵權行為,但是在向線上平臺調取證據、數據的過程中,就會面臨著非常復雜的手續和繁瑣的過程。
針對上述問題,邱光和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一是健全線上維權機制。強化平臺的侵權監管責任,對于一些侵權大案、要案,數據和金額達到一定規模以上的,比如1000萬/年,要平臺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二是建議對品牌侵權行為進行全鏈條和源頭打擊。對于明知故犯,長期參與產業鏈制假、售假行為的市場主體,要一并追究連帶責任。
三是建議在品牌侵權類案件中,實施某種類型的經濟補償機制。比如,如果侵權方與品牌權益方能夠達成一定程度諒解的經濟索賠??稍诜ㄔ簩徟羞^程中為權益方聯系侵權方,出具一定程序的經濟補償方案,抵消權益方的部分維權成本。
四是建議完善線上的訴訟證據規則、證據披露以及證據妨礙排除規則。監管部門要出臺相應的制度和規則,督促平臺方簡化針對品牌侵權行為的調查取證程序,便利品牌方、權益方在網絡平臺上的維權行為。(來源:財聯社)
蘇榮歡:提升知識產權運營服務能力,建立多部門協同機制
今年全國兩會,蘇榮歡擬提出《關于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運營服務能力,推動科技成果高質量轉移轉化,促進中國制造高質量發展的建議》《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人才培養的建議》《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檢察綜合保護的建議》。
蘇榮歡認為,中國知識產權運營現存問題表現在社會資本參與度低、現有交易運營平臺不夠活躍等多個方面。譬如,知識產權重數量輕質量、重申請輕實施。蘇榮歡指出,高校和科研院所對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偏低,缺乏優質高效的內外部知識產權管理團隊,長期以來相關部門的考核標準導向更傾向于“量產”,且科研人員申請專利的動力主要來自評職稱的需求,而非專利技術可能存在的市場利益。又如,知識產權價值的評估體系繁多,缺乏國家標準層面的指引。再如,具備金融、法律、產業等綜合素質要求的專業運營人才團隊缺失。
針對知識產權發展“痛點”,蘇榮歡提出了建立科學完善的評估評價機制、加強專業運營人才隊伍建設、推動知識產權與金融結合、建立知識產權運營多部門聯動與協同機制等九點建議。
挖掘和培育高價值知識產權,他認為關鍵在于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建立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以產業技術發展的核心問題為焦點,有目的地組織進行研發和專利布局。同時提升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知識產權管理水平,設立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在建立評估評價機制方面,他建議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與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金融機構、風投機構等匯總各方之需求和認知,建立一個包含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的評估標準。同時在地方政府設立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專家智庫委員會。
為推動知識產權與金融結合,他提議推動一批優秀的知識產權運營公司與金融公司結合,協同提升對實體經濟的服務能力,獎勵并引導各類知識產權與金融結合的創新服務、產品,并培養一批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公司走上資本市場。
蘇榮歡表示,知識產權運營工作的特殊性,決定了其涉及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科技部(科技成果)、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化運行)、中科院和教育部(研發成果)、金融機構(銀行、券商)等多部門職能工作,“為推動知識產權的成果轉化,讓知識產權運營起來,需要各部門在政策層面形成協同機制,減少各自為政甚至相互抵觸?!?/p>
蘇榮歡還建議,等時機成熟,在全國檢察機關推進知識產權檢察統一履職工作,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檢察機構。(來源:廣州日報)
楊瑩:強化農業知識產權保護責任及法律服務
隨著農業科技的發展,植物新品種不斷出現,許多植物新品種進入市場后,因育種技術易被他人掌握,使得他人無償繁育該新品種,造成育種人無法得到應有的回報,打擊了企業和育種專家的積極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科技創新的腳步。
今年,她計劃帶著“關于強化農業知識產權保護責任及法律服務的建議”上會,希望從法律層面推動對農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守護好“致富花”。(來源:海南日報)
龔定榮:大力推動地理標志農產品產業化發展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共潛江市委副書記、市長龔定榮圍繞“大力推動地理標志農產品產業化發展”提出建議。
龔定榮表示,當前,推動地理標志農產品產業化發展中存在產業開發重視不夠、產業鏈延伸不夠,產業體系不健全等問題,制約了地標農產品產業化發展的深度。
“建議做好政策引導支持,出臺國家地理標志農產品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發展路徑、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引導鼓勵支持地標農產品產業化發展。同時,重點選取一批基礎好、帶動好、效益好、潛力大的地標農產品開展示范建設,并對產業化項目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饼彾s說。
龔定榮建議,完善建立地標農產品“原種保護、良種繁育、生態種養、品質控制、標準化生產、精深加工、市場營銷”為一體的全產業鏈體系。重點加大地標農產品龍頭企業和專業組織的培育扶持力度,做大精深加工產業,提升產品附加值,延伸產業價值鏈。通過地標農產品的延伸開發,帶動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和銷售、餐飲、休閑、旅游等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升綜合效益。
他還建議,完善地標農產品生產、研發、加工、銷售等環節的配套服務,加大對地標農產品標準化種養基地和標準化工業園區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行業標準、信息服務、技術支撐、創新研發、檢驗檢測、電商銷售、人才培養等立體化服務體系,提高地標農產品標準化、規范化發展水平。(來源:人民網)
趙萍:新能源領域科技創新不可“天馬行空”
“自主科技創新是中國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關鍵支撐,但科技創新不可‘天馬行空’,需符合市場和科學技術規律,實用性才是檢驗創新技術的最高標準?!苯?,全國人大代表、東方電氣風電有限公司研發中心主任工程師趙萍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創新體制機制和創新文化需不斷發展。
新能源的開發利用在中國實現碳中和的進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趙萍表示,經過20多年的快速發展,中國新能源產業規模已在全球范圍內位列前茅。在國家對科技創新的大力支持下,各類創新成果層出不窮?!凹夹g創新的根本目的是推動行業健康、持續發展,但部分新技術的實用性還有待進一步檢驗?!?/p>
趙萍認為,順利轉化落地并在行業中推廣應用,創新技術的價值才能得以體現。而有效的技術創新也是中國新能源產業“走出去”的關鍵所在。在風電領域深耕15年的趙萍告訴記者,“走出去”助力中國新能源企業實現更好發展的同時,也促使企業在質量管理體系等方面提高把關標準,有助于為“中國造”技術和產品贏得良好口碑,從而開拓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在趙萍看來,目前中國新能源產業技術與市場的結合程度仍待提升。她說,新技術成熟需要時間,但飛速發展的市場并不會“等待”。雖然市場的需求能推動技術創新,但仍存在原創技術跟不上市場更新速度、新技術還未成熟便被取代等情況?!安焕谥袊瓌摽萍嫉摹】党砷L’?!?span style="color: rgb(127, 127, 127); font-size: 14px;">(來源:中新網)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關鍵詞說2021兩會 · 知識產權(一)(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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