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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知識產權政策盤點:專利、商標、地理標志...

        專題
        小知2024-02-12
        2023年知識產權政策盤點:專利、商標、地理標志...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未經作者許可,禁止轉載#


        “以政策為引領,自上而下地帶動整個知識產權全鏈條朝著愈加規范化、便利化、系統化的方向發展?!?/strong>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夏了冰


        針對創新主體的需求以及知識產權事業快速發展的需要,2023年,我國在知識產權政策方面進行了系統性的規劃與調整,涵蓋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競爭等多個方面。以政策為引領,自上而下地帶動整個知識產權全鏈條朝著愈加規范化、便利化、系統化的方向發展。


        一、專利類


        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是我國特色知識產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已實現了重大跨越和快速發展,但同時存在法治保障相對滯后、制度作用發揮不夠充分、體制機制尚不健全等問題。2023年9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司法部出臺了《關于加強新時代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的意見》,從強化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法治保障、嚴格履行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法定職責、加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力度、完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支撐體系、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改革試點、加強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能力建設等方面,進一步完善了行政裁決體制機制。


        如何更好地推動專利轉化運用,激發專利活力?2023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5年)》,提出將從提升專利質量和加強政策激勵兩方面發力。該方案提出,將通過開展三年的專項行動,提升專利質量以及轉化運用效益,到2025年推動一批高價值專利實現產業化,特別是在知識產權金融化方面進行創新支持;梳理盤活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推動高??萍汲晒蝻@示生擦汗生產力轉化,促進校企對接;深化知識產權國際合作,建立和推進一帶一路知識產權合作機制,與一帶一路國家開展專利推廣應用和普惠共享。


        為了幫助創新主體高效合理使用海牙體系開展全球產品布局,促進外觀設計創新能力提升,2023年11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出臺了《關于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的指引》,梳理了通過海牙協定提交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的程序、在國際局審查注意事項和費用等。


        2023年12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迎來了第三次修訂的新版本。新實施細則共計13章149條,涉及專利創造、審查、運用、保護等事項。修改的具體內容主要涉及五個方面:一是完善專利申請制度,便利申請人和創新主體;二是完善專利審查制度,提高專利審查質量和效率;三是加強專利行政保護,維護專利權人合法權益;四是加強專利公共服務,促進專利轉化運用;五是加強同國際規則的銜接,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相關內容不僅全面涵蓋專利權的生命周期,也深度關聯專利管理的各項工作。


        同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專利審查指南(2023)》。該指南的修改主要涉及了對專利申請與審查程序相關規定、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一般性規定、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標準、涉及中藥領域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標準、復審與無效請求的審查相關規定、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及外觀設計國際申請相關規定、專利申請手續及事務處理相關規定等。


        為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規范專利申請生態,國家知識產權局出臺了《規范申請專利行為的規定(2023)》。該規定列舉了“所提出的多件專利申請的發明創造內容明顯相同,或者實質上由不同發明創造特征、要素簡單組合形成的”等8種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認定標準。針對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可以采取不予減繳專利費用、納入信用平臺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對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不予資助或者獎勵;已經資助或者獎勵的,全部或者部分追還。


        總的來說,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規范專利申請生態,并且大力支持專利轉化運用,將專利這一“知產”變為“資產”,是2023年專利政策一直在實踐的。


        二、商標類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市場主體知識產權意識增強,更加重視品牌建設,產生了龐大商標需求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商標問題。2023年1月1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這是我國《商標法》自1982年頒布以來最大幅度的一次修改。此次修訂進行了多項重大乃至突破性的調整,如主動提交使用說明、禁止重復注冊、禁止商標惡意注冊申請及處罰機制、相對理由無效宣告及商標移轉、商標代理機構的責任和義務、商標侵權的救濟新途徑、馳名商標的保護、信用監管、商標品牌建設措施等等。


        為加強知識產權源頭保護,強化知識產權申請注冊質量監管的部署,2023年1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出臺《關于含地名商標申請注冊與使用的指引》。該指引進一步示明含地名商標申請注冊的禁止性規定、穩定性風險及權利邊界,引導商標申請人及使用人遵循誠實信用和防止權利濫用原則,正確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


        同樣為了從源頭上強化對商標注冊的管理,國家知識產權局出臺了《關于禁止作為商標使用標志的指引》。該指引就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禁止使用條款進行詳細說明,并明示了申請注冊與使用相關標志的法律后果。該指引的發布有助于引導市場主體在商標注冊申請與使用過程中遵守誠實信用原則,維護公序良俗原則。


        強化對商標代理機構、商標代理從業人員的信用管理,是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中的重要一環。2023年12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商標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啟動開展商標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試點工作。試點地方包括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安徽省、湖北省五個省份,試點省份2024年將按照商標代理機構、商標代理從業人員信用評價體系及評價規則,將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代理從業人員信用等級按照從高到低順序分為“A”、“B”、“C”、“D”級,并為社會公眾提供信用評價情況查詢服務。該辦法有利于促進商標代理機構、商標代理從業人員依法誠信執業,維護商標代理行業秩序,促進商標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


        針對經營主體關于三維標志商標、顏色組合商標、聲音商標在顯著特征方面的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非傳統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的指引》。該指引闡述了缺乏顯著性的常見情形,有利于引導經營主體正確申請注冊和使用非傳統商標。


        為了幫助經營主體正確理解和運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分類,國家知識產權局出臺了《關于正確理解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分類的指引》。該指引詳細闡述了我國商標注冊用商標和服務分類方式及特點、商品和服務項目申報、同一種類或類似商品或服務的判斷等等,能夠有效提升商標申請注冊、維護及保護等方面的水平及效能。


        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要求,尼斯聯盟各成員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即尼斯分類)第十二版2024文本。對此,國家知識產權局出臺了《關于啟用尼斯分類第十二版2024文本的通知》,申請日為2024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標注冊申請,在進行商品服務項目分類時適用尼斯分類新版本。


        強化對商標申請注冊與使用的管理,大力打擊商標惡意注冊,并引入信用管理以推動行業自律,2023年的商標政策為優化營商環境、深化市場主體品牌意識注入了強心劑。


        三、地理標志


        隨著公眾品牌意識的提升,越來越多人認識到地理標志在發展經濟、參與市場競爭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地理標志對助力鄉村振興、打造區域特色產品“金名片”中的積極作用。


        2023年12月2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對2005年制定實施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進行修改。該辦法主要是完善地理標志產品審查流程,優化審查認定程序;加強地理標志產品管理,明確生產者義務和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日常監管職責;加強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明確侵權行為,包括在產地范圍外的相同或者類似產品上使用受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名稱,在產品上冒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偽造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等。該辦法的出臺,能夠更好發揮地理標志推動區域特色經濟發展、服務外交外貿、促進貿易投資、傳承傳統文化、助力鄉村振興的制度性作用。


        同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也發布了《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規定》。該規定詳細闡述了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的相關要求,有助于發揮包括地理標志等在內的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在推動地方特色經濟發展、提升集群產業發展效益等方面的作用,解決近年來商標維權事件中出現的權利邊界不清、注冊人和使用人權利義務不明等問題,維護規范有序的商標注冊秩序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地理標志雖然屬于舶來品,但我國對地理標志的保護一直在探索中不斷改進、完善,并且對我國地理標志的保護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地理標志也將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任務中扮演著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四、反壟斷類


        為落實新《反壟斷法》要求,完善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2023年3月,國家市場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臺《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規定》。該規定完善了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制度規則、健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認定規則等,且較好地協調了規章與上位法,規章之間,規章與指南、規范性文件之間的關系。比如,為做好與當時正在修訂中的《禁止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規定》銜接,刪除了該規定第12條有關認定知識產權領域經營者市場支配地位的考量因素。


        隨著平臺經濟加速對公眾日常生活的滲透,加強對平臺的規制、做好反壟斷工作愈加重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臺《禁止壟斷協議規定》。該規定新增界定相關市場的有關規定,明確需求替代和供給替代分析的考慮因素,為執法實踐提供更為清晰的規定和指引。特別的是,該規定新增了數字經濟領域壟斷協議的有關規定,對經營者利用數據和算法、技術以及平臺規則等達成橫向和縱向壟斷協議的方式進行列舉,更好適應數字經濟背景下的反壟斷監管需要。


        聚焦于知識產權領域的反壟斷重難點問題,2023年6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臺了《禁止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規定》。該規定主要對總則性規定、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知識產權領域典型、特殊的壟斷行為等方面作了修訂,擴充了“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內涵,健全了利用行使知識產權的方式實施壟斷行為的認定規則,并加強了對知識產權領域典型、特殊壟斷行為的規制。該規定的出臺,能夠進一步健全反壟斷制度規則體系、維護知識產權領域市場公平競爭的迫切需要,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促進我國經濟創新發展。


        一系列反壟斷政策出臺,對統籌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促進創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動、高效配置,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而言,至關重要。


        五、綜合類


        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為創新主體和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維權需求提供公益援助,是知識產權保護“全鏈條”的重要環節。2023年2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出臺《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指引》,聚焦《“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提出的“實現維權援助服務全國一張網”要求,對維權援助工作體系構建的方式和路徑進一步明確,對維權援助機構運行管理進一步規范,對維權援助工作程序和業務標準進行細化統一。該指引內容涉及加強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建設、統一維權援助工作流程和標準以及規范社會力量參與。


        202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了《關于強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的意見》。該意見提到,要建立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的常態化聯絡機制,包括明確聯絡機構、建立會商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加強機關之間的業務協作,包括包括推動協同保護相關法律政策完善、促進行政標準與司法標準統一、指導推進協同保護、加強專業技術支撐、加強重點業務研討等等。該意見的出臺,有助于強化行政、司法的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力度,深化司法機關與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的合作,共同推動構建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工作格局。


        為推動政務服務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實現政務服務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2023年3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出臺《知識產權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該指南涉及專利、商標、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相關的事務,如專利事務中,有專利申請,優先審查,保密申請,復審無效,費用減繳,專利權評價報告,開放許可,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


        2023年7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出臺《2023年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和“十四五”規劃實施推進計劃》,該綱要計劃分7大類共139項。在完善知識產權制度方面,該計劃要求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規章、改革完善知識產權重大政策、完善新興領域和特定領域知識產權規則;在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該計劃要求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強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健全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格局;在完善知識產權市場運行機制方面,該計劃要求提高知識產權創造質量、加強知識產權綜合運用、促進知識產權市場化運營;在提高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水平方面,該計劃要求加強公共服務供給、提高公共服務效能。


        知識產權工作和企業發展的環境、形勢、特點都發生了較大變化,為更好地滿足企業實際需要,2023年8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修訂《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系要求》(GB/T 29490-2023)。該要求修訂重點在于,一是調整標準名稱,將標準名稱調整為“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系要求”二是強化合規要素,在標準全文系統增加知識產權合規管理相關條款,同時增加了“附錄B.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典型禁止性行為列表”;三是擴大覆蓋范圍,強化了對知識產權類型的全面覆蓋,對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志、商業秘密等多種類型知識產權分別提出了獲取、維護、運用、保護等管理要求;四是優化標準結構,全面對標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提出的管理體系國際標準通用框架“高層結構”(HLS)。


        2023年8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印發《知識產權助力產業創新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7)》。該方案指出,到2027年,知識產權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成效更加顯著,知識產權強鏈護鏈能力進一步提升。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點產業高價值專利創造能力明顯增強,規模以上制造業重點領域企業每億元營業收入高價值專利數接近4件,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明顯提高;知識產權運用機制更加健全,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顯著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穩步提高,保護規則更加完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程度不斷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格局初步形成,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顯著增強。


        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侵權糾紛案件大多疑難復雜,專業性和技術性強,涉及領域廣,有大量技術事實問題需要認定,迫切需要引入技術調查官制度來協助知識產權行政辦案人員查明技術事實。對此,2023年9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出臺《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了技術調查官參與辦案的職責及程序,還明確了案件撤回、調解結案及和解結案情形下技術調查官也應基于實質性工作情況出具簡要的技術調查意見,技術調查意見不接受雙方當事人質證、不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查閱等內容。


        回顧2023這一年,我國知識產權政策不斷與時俱進、革故鼎新,為推動創新驅動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未來,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和全球化進程的深入推進,我國在知識產權政策方面的探索和實踐也將繼續深化。


        (原標題:節日IP記 | 2023年知識產權政策盤點:專利、商標、地理標志...)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夏了冰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2023年知識產權政策盤點:專利、商標、地理標志...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2023年知識產權政策盤點:專利、商標、地理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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