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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業務辦理系統將于2024年9月26日20時起開通部分業務電子發文通知書郵件提醒服務?!?/strong>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業務辦理系統發布了關于專利業務辦理系統開通部分業務電子發文通知書郵件提醒服務的通知。其中提到,為了更好地服務創新主體,引導創新主體規范辦理相關業務,專利業務辦理系統將于2024年9月26日20時起開通部分業務電子發文通知書郵件提醒服務。短信提醒服務和郵件提醒服務無法同時生效,若同時選擇了接收短信提醒和郵件提醒,則僅短信提醒服務生效。
此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布關于專利業務辦理系統開通部分業務短信提醒等服務的通知。其中提到,為了更好地服務創新主體,引導創新主體規范辦理相關業務, 專利業務辦理系統將于2024年6月29日8時起開通電子發文通知書、年費及年費滯納金繳納短信提醒服務,在新申請業務辦理等頁面增加提示語。
相關閱讀:國知局:開通年費及年費滯納金繳納等短信提醒服務|附專利費用標準
關于專利業務辦理系統開通部分業務電子發文通知書郵件提醒服務的通知
為了更好地服務創新主體,引導創新主體規范辦理相關業務,專利業務辦理系統將于2024年9月26日20時起開通部分業務電子發文通知書郵件提醒服務,具體內容如下:
1. 電子發文通知書郵件提醒服務僅針對未委托代理機構的電子申請案件所涉及的帶有業務辦理時限要求的電子發文通知書,提醒郵件將發送至該通知書收件人注冊帳戶時所填寫的電子郵箱。
具體辦理方式:收件人登錄專利業務辦理系統網頁版賬戶,進入“專利申請及手續辦理”-“通知書辦理”-“電子發文提醒設置”選擇是否接收郵件提醒服務。
2. 以上郵件提醒服務在每日早8時至晚18時之間發送,當日未發送的郵件將延遲至次日發送。
3. 該郵件提醒服務僅供參考,未接收到郵件提醒、未在法定或指定期限屆滿日前接收到郵件提醒或者郵件提醒的內容,都不構成當事人未遵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專利審查指南相關規定的理由。
4. 短信提醒服務和郵件提醒服務無法同時生效,若同時選擇了接收短信提醒和郵件提醒,則僅短信提醒服務生效。
專利業務辦理系統在開通上述服務的同時,還對網頁版和客戶端的部分頁面進一步優化,新增或調整部分提示語句,主要涉及:新申請業務辦理、應繳費用查詢、手續辦理優先權文件數字接入服務(DAS)、手續辦理實質審查請求、手續辦理改正優先權、手續辦理恢復優先權請求主動恢復等頁面。
2024年9月26日20時后,專利業務辦理系統網頁版用戶可直接登陸系統使用上述功能,專利業務辦理系統客戶端用戶可根據系統提示進行新版客戶端升級,或者訪問“專利業務辦理系統首頁-工具下載-專利業務辦理系統客戶端”欄目,下載專利業務辦理系統客戶端最新版安裝包或更新包進行客戶端升級(版本號V1.0.29)。此次升級發布期間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感謝您的支持和理解。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
2024年9月26日
附:專利收費、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收費標準
(原標題:關于專利業務辦理系統開通部分業務電子發文通知書郵件提醒服務的通知)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業務辦理系統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國知局:9月26日20時起,開通年費及年費滯納金繳納等郵件提醒服務|附專利費用標準!(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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