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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終審判決勝訴?!?/strong>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安年年
12月25日,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工科技”)發布一則公司訴訟事項終審判決勝訴的公告。歷時一年九個月,精工科技迎來了與元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峻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勝訴的終審判決。
精工科技被起訴專利侵權
涉案專利是一項申請號為201180008871.2、授權公告號為CN102782198B、名稱為“氧化爐”的發明專利,原專利權人為艾森曼股份公司。
2022年,因公司合并,元峻公司成為了涉案專利“氧化爐”的新持有人。
2023年3月,元峻公司在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吉林中院”)起訴精工科技、吉林寶旌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林寶旌”)侵害其發明專利權。
元峻公司認為,精工科技銷售給吉林寶旌的“吉林精工3號線”中擅自制造、銷售其享有專利權的氧化爐產品,訴請精工科技、吉林寶旌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其經濟損失300萬元,合理支出40萬元。
在收到訴訟材料后,精工科技便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涉案專利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精工科技還表示,在涉案產線中使用的氧化爐為本公司自主研發,并已申請專利,其中,實用新型專利已授予,發明專利正在實質審查中。
專利部分無效 最高院維持原判
2023年10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涉案專利部分無效。
隨后,2023年11月2日,精工科技收到長春中院就該案作出的(2022)吉01知民初3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駁回元峻公司全部訴訟請求。
元峻公司因不服一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法院撤銷長春中院做出的一審判決,還將索賠提升至1570.72萬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雖有瑕疵,但判決結果正確,可予維持,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精工科技2024年半年度報告顯示,精工科技正在開展“5233”知識產權發展計劃,公司創新研究院積極統籌知識產權開發與保護工作,組織或參與制定國家、行業、團體標準,形成自我發展的有效壁壘。截至報告期末,公司兩大主業和廢紡項目專利已完成38項,兩大輔業和精工電源已完成31項,公司發明專利已完成 14項。
附:公告原文
(原標題:原告再次折戟!精工科技在專利訴訟案中再獲勝利)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安年年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原告再次折戟!精工科技在專利訴訟案中再獲勝利(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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