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id="iztqq"></table>
    1. <td id="iztqq"></td>

      <tr id="iztqq"><label id="iztqq"></label></tr>
        返回
        頂部
        我們已發送驗證鏈接到您的郵箱,請查收并驗證
        沒收到驗證郵件?請確認郵箱是否正確或 重新發送郵件
        確定

        “板前回轉壽司”緣何不能在“飯店”服務上注冊商標?

        法官說
        小知2015-04-17
        “板前回轉壽司”緣何不能在“飯店”服務上注冊商標?
        “板前回轉壽司”緣何不能在“飯店”服務上注冊商標?

         

        IPRdaily 知識產權第一新銳媒體

        創新|創業|連接IP變革者

         

        文 / 袁博 上海二中院

         

        本文系作者向IPRdaily投稿,轉載須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文章來源(微信:IPRdaily)。

         

        【小D導讀】
        商標法第9條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的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其中,“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指的就是商標的顯著性,是指該標志使用在具體的商品或服務時,能夠讓消費者能夠建立起該標志與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聯系。

         

        鄭威濤于2006年向國家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第5385477號“板前回轉壽司”商標(簡稱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在第43類飯店、餐館、自助餐廳等服務上。許伯就對此提出商標異議,商標局經審理裁定予以核準注冊。許伯就不服提出復審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予以核準注冊。許伯就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北京一中院經審理認為涉訴商標不具有顯著性,遂判決撤銷商評委裁定并判令商評委重新作出復審裁定。鄭威濤、商評委提起上訴,北京市高院于2014年年底判決維持一審。本案中,核心的爭議問題在于:“板前回轉壽司”是否能夠在“飯店”等類別的服務商注冊為商標?

         

        商標法第9條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的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其中,“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指的就是商標的顯著性,是指該標志使用在具體的商品或服務時,能夠讓消費者能夠建立起該標志與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聯系。按照顯著性的強弱,商標可以分為五類,具體包括:臆造商標,即由杜撰的文字所組成的無特定含義的商標,如“EXXON”(石油);隨意商標,即商標組成詞匯與商品無明顯聯系,如“九五至尊”(香煙);暗示商標,指商標組成詞匯與商品之間具有某種暗示的聯系,如“野馬”(自行車);描述性商標,即商標組成詞匯是對商品質量或特征的直接描述,如“香辣”牌(火鍋料);通用名稱商標,即由某類商品通用名稱所組成的商標,包括約定俗稱的別稱、簡稱、俗稱、雅稱等。以上各種類型的商標按照顯著性從高到低構成了類似等差數列一樣的排列,就像逐漸變化的太陽光譜色彩一樣。按照大類來分,顯著性包含兩類,即“固有顯著性”和“第二含義(即獲得顯著性)”。其中,具有 “固有顯著性商標”的標識(如臆造商標和隨意商標)一經與特定商品相結合并在市場上使用,消費者會立即認為它們指示了該特定商品的來源,使用人無需就它們具有了商標的顯著性進行證明。而描述性商標和通用名稱商標則因為其本身的構成特點無法在初次使用時就表明商品來源,因而不具有商標的固有顯著性不能獲得商標注冊,除非經過大量使用具備“第二含義”從而使得消費者獲得辨識力才可能具備注冊為商標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商標詞匯的顯著性強弱是相對的,需要結合它的使用環境即結合商品類別考慮,在此類商品上不具有辨識力的商標,如果用在彼類商品上,就完全符合商標注冊的條件。例如,“蘋果”屬于一類水果的通用名稱,不能在蘋果及其相關制品的商品上注冊為商標,但是可以在筆記本電腦上獲得商標的注冊;再如,本案中的“回轉”、“壽司”在餐館、飯店等服務類別上顯然屬于顯著性較弱的的通用詞匯,但是當它被注冊為諸如通訊工程、電腦編程等方面上的服務商標時,就會因為距離使用環境較為疏遠而獲得商標注冊。

         

        本案中,“板前回轉壽司”由“板前”、“回轉”、“壽司”構成。其中“壽司”是廣為知曉的日本菜品之一;“回轉壽司”也是常見的一種提供壽司食品的服務方式,因此“回轉”、“壽司”使用在“飯店”等服務中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其系對提供服務內容的描述,故缺乏商標所應有的顯著特征。因此,本案爭議焦點主要是在于“板前”使用在飯店等服務上是否具備商標的顯著性。根據許伯就提交的證據,“板前”一詞在日本語中包含有“日本菜廚師”的含義,使用在“飯店”等服務中同樣缺乏商標所應有的顯著特征。鄭威濤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的證據雖然可以證明被異議商標實際經過了使用,但是其提交的證據數量、地域有限,尚難以證明被異議商標經過使用已獲得顯著性(第二含義)。因此,綜合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涉案的“板前回轉壽司”注冊在“飯店”等服務上在整體上不具有固有顯著性,也未能證明獲得了“第二含義”,因此不宜在相關類別上注冊為商標。

         

         

        來源:IPRdaily 編輯:IPRdaily 趙珍 -------------

         

        IPRdaily歡迎大家投稿,分享生活、工作中的所思所想。投稿郵箱:iprdaily@163.com,或加微信helps120。

         

        首屆知識產權創新創業(中國區)大賽報名入口已正式開啟。具體方式請點擊屏幕左下角【閱讀原文】進入活動報名頁面進行報名。 “板前回轉壽司”緣何不能在“飯店”服務上注冊商標?

         

        本文來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為/news_7815.html,發布時間為2015-04-17 12:00:55。
        我也說兩句
        還可以輸入140個字
        我要評論
        相關文章
        chinese少爷男男国产|精品福利一区二区|精品自拍现拍在线拍|香蕉大人芳草青青久久

          <table id="iztqq"></table>
        1. <td id="iztqq"></td>

          <tr id="iztqq"><label id="iztqq"></label></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