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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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一周一例話IP
原標題:講述知識產權案件背后的故事之一 ——松下訴金稻侵犯“美容器”外觀設計專利權案
“愛美是人的天性,不論是男人或者女人”“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聰明的女人在美容院享受,可悲的女人在醫院里忍受”“人類有一種愛美的本性”關于愛美的語句比比皆是,當美麗成為了一種事業的時候,競爭也就隨之而來。小編為大家細說一起因“美容器”引發的沒有硝煙的戰爭。
2015年2月,全球老牌電器制造商——日本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下文簡稱松下)一紙訴狀將國內美容電器龍頭企業——珠海金稻電器有限公司(下文簡稱金稻)及其代理商告上法庭,訴稱金稻生產、銷售的產品侵犯了其所擁有的一件名為“美容器”的外觀設計專利權(專利號為ZL201130151611.3),并以此主張金稻賠償其經濟損失300萬元。
圖1. 金稻KD-2331在銷產品照片及松下涉案專利主視圖
2015年12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金稻確侵犯了松下專利權,同時全額支持原告300萬賠償額。隨后,金稻及其代理商以不服一審判決為由上訴至北京市高院。2016年12月,北京市高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時至今日,這場因愛美而起的專利硝煙漸漸歸于寂寥。知產圈人士聊起本案時,討論最多的可能是破紀錄的高賠額以及二審中進一步明確的侵權獲利證據認定規則。然而,細細追溯隱藏在本案背后的那些“不足為外人道”的細節,不難發現,“原創設計缺失、專利風控不到位、銷售數據靠刷單、山寨仿品滿天飛”等因素交織在一起,最終造成了金稻敗訴的結果,由此也揭開了國內制造業尤其是小家電制造企業的生存、發展之殤。
金稻之道
首先,不得不提本案被告——珠海金稻電器有限公司。雖然在侵權案件中敗訴,但金稻并不同于那些靠低端模仿為生的山寨企業,據鳳凰視頻品牌故事欄目報道:金稻成立于1999年,在當時美容儀器產品接受度還不高的情況下,其通過自主研發,推出了國內首款冷熱結合的噴霧美容器,震驚了當時的國內美容市場。由此可見,金稻其實是一家擁有自己原創基因和商業價值主張的企業。
然而,正如本世紀初千千萬萬家中國企業曾面臨的困局那樣,在國際化飛速發展的浪潮里,金稻頻頻遭遇美、日、韓等國高水平電器制造公司的沖擊,生存困難、舉步維艱。2002至2007年的5年間,金稻更是陷入了為日本企業代工卻因質量不達標而巨虧的險境,令人扼腕可惜的是,金稻在黃金五年中失去的不光是市場份額,更錯失了積累原創技術和構建自有品牌的最好機會。
模仿之殤
追趕迫在眉睫,如何在發展過程中突破壁壘、實現彎道超車?顯然,金稻大膽選擇了模仿戰略。
模仿戰略又稱跟隨戰略,是近年來國內制造業尤其是家電制造業常用的發展戰略,對研發預算不足,研發水平不高的企業而言尤其適用,該戰略通常針對市場上爆款產品進行模仿,通過規避設計達到防止侵權的目的,進而實施微創新,再配合外圍專利布局策略,可以迅速實現“先傍名牌、后超越名牌”的效果。在國內企業近些年發展過程中,這種思路已深入人心,傳染性極強,然而筆者認為,模仿戰略之于企業,如同一劑春藥,能讓企業在傍上名牌后獲得市場銷量激增的快感,然而長遠來看,這種方式透支了企業的研發熱情,容易產生依賴性和惰性,大多數失去原創動力的企業恐難再度雄起。
誰料想,金稻幾年前實施模仿戰略的種子,未來竟結出了專利侵權敗訴的惡果。
或許金稻更沒想到的是,作為模仿者的自己,在被訴專利侵權的同時竟然也舉起了打假的大棒。2014年,在金稻DK2331產品大賣后,隨即引發了國內同行的大量仿制,一時間冒牌“金稻”產品橫行于市,從這個層面來看,金稻既是模仿戰略的受益者更是受害者。值得一提的是,幾乎在松下訴金稻的同時,金稻也主動拿起法律武器,向國內制假及售假廠商宣戰,極力挽回損失。
外強之襲
當金稻等中國企業疲于在生存線上奔波時,國外巨頭依托于強大的資金實力和技術研發儲備,早已開始悄悄在國內布局專利。以松下公司為例,該公司自2000年即開始在華布局水蒸氣式美容器等相關專利,截止目前累計申請56件,其中有效發明專利10件、外觀13件、新型6件。
表1顯示了松下公司在華申請的7類典型蒸汽美容儀發明專利
松下的訴訟時機把握的恰到好處。在國內美容器市場發軔之始,其絕不會主動出擊,等到2014年金稻產品大賣以及大量同行紛紛仿造并形成大體量的市場銷售之后,2015年松下果斷出擊,以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突襲該行業龍頭企業金稻公司,最終獲得300萬高額賠償。
風控之疏
金稻的專利風控工作不到位也是導致侵權結果發生的重要因素。
從金稻產品設置提手等4個區別可以推測,金稻產品在上市之初很有可能做過風險專利排查,并進行了一定的規避設計,通過內部構件等的減少或替換跨越了全面覆蓋原則、等同原則等掣肘,成功規避了松下的發明專利(專利權ZL201310055492.X)。然而,松下的高明之處在于,其綜合利用了發明和外觀兩種不同類型的專利保護同一個產品。眾所周知,判斷外觀設計侵權的原則與發明、新型侵權判斷原則有較大不同,其以整體觀察、綜合判斷為原則,以外觀設計產品的一般消費者為判斷主體,以產品外觀設計整體視覺效果的相同或者近似作為判斷標準。兩審法院在綜合考慮涉案專利與被訴侵權產品的全部設計特征及其對整體視覺效果的影響后,均認定二者相近似,最終判決金稻侵權。
由此可見,金稻在選擇模仿戰略后,雖然也做了規避設計,但并未將侵權風險完全消除,一定程度上體現出其專利風險控制工作的不足。反觀松下,其嫻熟的專利布局策略,最終實現了“東邊不亮西邊亮、發明不行外觀行”的雙保險效果。
失信之苦
除了缺乏原創設計、專利風險控制不到位、大量山寨冒充等問題之外,訴訟過程中舉證不能也是導致金稻遭遇大額賠償的重要原因。
之所以舉證不能,很大原因是銷售數據存在造假問題,即電商自己的“刷單”行為。據二審判決書記載:“金稻公司主張除其僅開辦的“金稻旗艦店”外,其他網站上銷售的被訴侵權產品絕大多數為假貨,以及網絡上顯示的銷售數量不真實,但其就此未能提供相應證據予以證明?!苯鸬静粌H沒能提供全部銷售渠道的銷售數據,即使是自己主張的“金稻旗艦店”的銷售數據也沒能提供,這不禁讓人感到意外。最終,法院在未能取得金稻證據的情況下,全額支持了松下300萬經濟損失的賠償請求,金稻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未來之戰
訴訟已經結束,但故事還在繼續。
雖然被判侵權成立,但截至發稿日,金稻DK2331產品依然在各大電商渠道熱賣,并作為主打產品在金稻網站主頁進行宣傳。金稻為何有此之大膽的行為,是與松下達成了和解還是故意采取的某種商業策略,抑或是知識產權執法的疏漏,我們不得而知。
從專利情況來看,金稻自2013年開始布局至今,已申請1件PCT專利及4件國內發明專利,擁有9項實用新型專利權及34項外觀設計專利權。隨著金稻實力的增強,其對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逐步增強,發展戰略已從模仿戰略逐步回歸自主創新戰略,與此同時,在國家知識產權強保護制度的引領下,定會給金稻品牌維權以更多支持。文章最后,筆者祝愿金稻早日走出訴訟陰影,真正成長為中國美容電器的第一品牌,成為中國創造走向世界的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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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周一例話IP
編輯:IPRdaily 趙珍 / 校對:IPRdaily 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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