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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董明珠兩會建議嚴厲打擊專利流氓 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
IPRdaily消息: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董事長兼總裁董明珠帶來了《嚴厲打擊“專利流氓” 保障創新企業正常經營的建議》。她在提議中建議,出臺制度嚴厲打擊“專利流氓”;加大惡意專利訴訟的民事侵權責任,引入懲罰性賠償,嚴厲打擊惡意訴訟行為;將惡意訴訟行為納入誠信記錄,嚴格審查專利權獲??;圍繞國家重點發展產業,設立知識產權基金。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董事長兼總裁董明珠帶來六份建議,分別是《關于加大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力度的建議》、《關于調整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立案標準 提高對侵犯商業秘密行為處罰力度的建議》、《關于加大家用電器市場監管力度的建議》、《關于盡快建立家電產品安全使用年限強制性標準的建議》、《關于強化企業作為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的建議》、《嚴厲打擊“專利流氓” 保障創新企業正常經營的建議》。
加大商業秘密保護力度
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
在董明珠的六份建議中,有兩份涉及商業秘密,分別從加大保護力度和提高處罰力度兩個方面提出建議。
在《關于加大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力度的建議》中,董明珠建議從立法層面加大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力度,具體包括:對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在該類人員離職前,允許企業與該類人員協商同意后方可解除勞動合同;對競業限制期限,企業可以按照自身商業秘密保護的需求,與勞動者協商,自由限定競業限制的期限,尤其對于用人單位重點保護的有重大商業利益的商業秘密等不必受到不得超過二年期限的限制。
在另一份《關于提高對侵犯商業秘密行為處罰力度的建議》中,董明珠建議,調整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和加強對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處罰力度。針對加強處罰力度,她建議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在原有法律條文中增加除了侵權人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以外,還需要向受害人支付3-5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并且將商業秘密侵權行為納入企業誠信記錄。
加大家用電器市場監管力度
建立安全使用年限強制性標準
在《關于加大家用電器市場監管力度的建議》中,董明珠指出,自中國奶制品安全事件和疫苗不合格事件之后,國家加大了對食品、藥品的立法和監管力度,但對家用電器產品的質量執法監管尚有缺位。這導致個別家用電器生產企業采用偷工減料等違法手段降低生產成本,向社會銷售不合格產品。她建議,參照藥品和食品的監管標準,國家層面出臺針對家電市場監管的具體措施,讓生產不合格產品的家電企業無處藏身,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通過立法明確目前有權執法行政機關的辦案期限;開放公眾輿論等社會監督。
此外,在《關于盡快建立家電產品安全使用年限強制性標準的建議》中,董明珠提出了明確每類家電產品,特別是能較長時間使用的家電產品的安全使用年限;關于家電使用年限方面的標準要以強制性標準或法律法規的形式出臺,提高執行效果;廠家要在產品上明顯的位置,告知消費者安全使用年限的具體截止時間,方便指引消費者及時更換老舊家電產品等建議。
強化企業作為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嚴厲打擊專利流氓
在《嚴厲打擊“專利流氓”保障創新企業正常經營的建議》中,董明珠指出“專利流氓”分為兩種:一種是已被廣泛探討的“非專利實施主體(NPE)”,其不從事專利產品的研究、生產,到處購買專利發起訴訟,唯一目的是達成專利授權許可協議,獲得巨額賠償。另一種“專利流氓”,其生產實際產品,但不重視研發,頻繁“惡意”侵犯他人專利。
她建議,出臺制度嚴厲打擊“專利流氓”;加大惡意專利訴訟的民事侵權責任,引入懲罰性賠償,嚴厲打擊惡意訴訟行為;將惡意訴訟行為納入誠信記錄,嚴格審查專利權獲??;圍繞國家重點發展產業,設立知識產權基金。
此外,在《強化企業作為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的建議》中,董明珠還建議,建立促進科技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的體制機制和政策,使企業能夠獲得更多科技創新要素。探索推行以企業技術需求為導向的“眾包懸賞式”科技創新項目立項和研發經費資助方式,即由企業根據自身技術需求提出招標項目,由政府對項目給予一定比例研發經費資助。這樣更有針對性、更好管理、更有效率。
來源:金融界網站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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