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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全文發布?!?/strong>
日前,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山東省財政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聯合制定出臺《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知識產權執行險、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險等知識產權保險產品進行補助。2021年8月25日施行的《山東省企業知識產權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魯市監知保字〔2021〕195號)同時廢止。
《實施辦法》明確,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投保知識產權保險,按實際投保年度保費60%的比例給予保費補貼。其中,投保知識產權執行險、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20萬元,僅投保國內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6萬元;投保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40萬元。
高價值專利或投保人投保的具體目標國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地區的,保費補貼標準上浮10%。其中,投保知識產權執行險、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30萬元;投保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50萬元。
“隨著我省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提升,知識產權保險需求日益增加,‘原辦法’(即《山東省企業知識產權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已不能適應知識產權保護新形勢新要求?!鄙綎|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相較于‘原辦法’,‘新辦法’(即《實施辦法》)擴大了可投保的知識產權類型和保費補貼對象范圍,進一步完善了知識產權保護機制,降低了投保人知識產權維權成本?!?/p>
據介紹,《實施辦法》在可投保專利(含有效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基礎上,新增了注冊商標、地理標志(含地理標志集體、證明商標或地理標志產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知識產權類型;在原來僅企業投??上硎苎a貼的基礎上,擴大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投保均可享受保費補貼。
具體來看,申請保費補貼的投保人應具備以下條件:在山東省行政區域(不含青島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依法經營、管理規范,無不良信用記錄;投保人投保的知識產權類型包括:專利(有效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注冊商標、地理標志(地理標志集體、證明商標或地理標志產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上述知識產權在投保時無正在發生的權屬糾紛、侵權糾紛;投保人應為知識產權權利人,其中地理標志產品投保人應為地理標志產品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機構。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關于印發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地方監管分局:
現將《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降低投保人知識產權維權成本,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業務,依據《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是指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由國內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開展的知識產權保險業務,包括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知識產權執行險、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險等保險產品。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項目,是指從省財政預算內的省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對投保人自愿投保知識產權保險給予保費補貼的項目。
第四條 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工作由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省財政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其中,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負責投保人資格審核、組織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等工作;省財政廳負責資金籌集管理、撥付及指導預算績效管理等工作;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負責保險公司資格審核、條款費率報備管理、支持鼓勵保險公司創新開發地方性知識產權保險產品等工作。
第五條 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工作應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鼓勵創新”的原則。
第六條 本辦法下列保險產品的含義為:
(一)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指被保險人在我國境外生產經營活動中(包括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等),因境外第三方對被保險人發出侵犯其知識產權主張,包括發送警告函、提起訴訟,或請求海關、行政或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被保險人為應對上述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而支出的律師費、行政處理費、訴訟費等相關法律費用以及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的保險。
(二)知識產權執行險,指投保的知識產權被侵權時,賠償被保險人因正常維權而產生的調查費用、法律費用等的保險。
(三)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險,指投保的知識產權被侵權時,賠償被保險人因被侵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保險。
第七條 保險公司設置政府扶持的知識產權保險產品,應接受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的工作指導,需報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備案。
第八條 申請保費補貼的投保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山東省行政區域(不含青島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
(二)依法經營、管理規范,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投保人投保的知識產權類型包括:專利(有效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注冊商標、地理標志(地理標志集體、證明商標或地理標志產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上述知識產權在投保時無正在發生的權屬糾紛、侵權糾紛;
(四)投保人應為知識產權權利人,其中地理標志產品投保人應為地理標志產品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機構。
第九條 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投保知識產權保險,按實際投保年度保費60%的比例給予保費補貼。其中,投保知識產權執行險、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20萬元,僅投保國內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6萬元;投保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40萬元。
高價值專利或投保人投保的具體目標國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地區的,保費補貼標準上浮10%。其中,投保知識產權執行險、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30萬元;投保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50萬元。
知識產權保險的期限為一年,投保人年中退保不享受補貼。
第十條 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開展保險業務;
(二)具有知識產權保險承保經驗,風險管理能力強,機構網絡健全,承保理賠服務優質;
(三)知識產權執行險提供不低于知識產權保險費20倍的保單累計賠償限額,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險提供不低于知識產權保險費40倍的保單累計賠償限額,知識產權執行險和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險組合產品提供不低于保險費40倍的保單累計賠償限額,不能通過規定過低的單次賠償限額或分項賠償限額對被保險人利益進行不合理限制;
(四)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 保費補貼每年統一申報一次,每個申報周期內投保人僅能申報一次。每年10月初,各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申報通知,符合條件的投保人按照通知要求向所在地市級市場監管局提交保費補貼申報材料。
第十二條 投保人申請保費補貼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東省知識產權保險扶持項目保費補貼申報書;
(二)加蓋投保人公章的法人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保險費支出憑證等材料復印件;
(三)投保知識產權的權屬證明,包括商標注冊證、專利證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地理標志產品批準公告等;
(四)投保的注冊商標存在續展、變更等情況的,需提供續展、變更證明文件復印件;投保專利的,需提供專利年費繳納憑證復印件;投保地理標志產品的,需提供投保人為地理標志產品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機構相關證明材料;
(五)加蓋承保保險公司印章的保單和保險費發票復印件等。
第十三條 各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財政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地方監管分局對本市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項目進行審核,將符合條件的投保人申報資料于10月底報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
第十四條 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會同省財政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對各市上報的有關材料進行復核,形成年度知識產權保險扶持名單,通過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第十五條 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根據年度預算編制要求編制項目年度預算,并組織做好績效目標編制、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等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省財政廳按規定程序將所需資金列入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部門預算,并按規定將資金下達各市,根據需要適時開展績效評價。
第十六條 各市市場監管局、財政局按照下達保費補貼資金金額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投保人進行補貼。
第十七條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項目保費補貼資金的監督管理,對套取、截留或擠占挪用財政資金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第十八條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要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經備案的各保險公司應于每年度12月底前向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報送知識產權保險業務開展情況,兩部門將適時組成專項檢查組對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省財政廳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21年8月25日施行的《山東省企業知識產權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魯市監知保字〔2021〕195號)同時廢止。
(原標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關于印發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來源: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網站
編輯:IPRdaily趙甄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最高補貼50萬元!山東知識產權保險扶持“新辦法”出臺(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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