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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結案信息】白光LED專利維持有效 七人合議庭促進技術類案件審理專業化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結了白光LED發光及顯示裝置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案,判決維持了該專利的專利權有效。各方當事人均表示不上訴,該案一審判決已經生效。
該案是《人民陪審員法》實施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首次組成“3名審判員+4名陪審員”的7人大合議庭審理的社會影響重大案件,體現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立足實戰、實用、實效導向推進知產審判隊伍專業化建設的追求。
關于七人大合議庭,《人民陪審員法》有哪些規定呢?
第十四條 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審判案件,由法官擔任審判長,可以組成三人合議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與人民陪審員四人組成七人合議庭;
第十六條 主要有以下四類案件適用大合議庭:
(一)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社會影響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遷、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
案件背景簡介:
LED的開發是繼白熾燈后照明發展史的又一次重大突破。本案第三人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開發出藍光LED后,其研發人員被授予“2014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第三人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在此基礎上研發白光LED,即本專利。
全球兩大LED知名企業億光電子和日亞化(Nichia)之間的專利訴訟戰火已經延燒至美國、德國和中國大陸、臺灣地區。本專利的同族專利在美國、中國臺灣地區被認定專利權無效,在德國被認定專利權有效。本專利在我國大陸地區的專利權是否有效,不僅影響著LED行業的技術發展,更體現了各國對于專利授權的司法裁判標準,因此,本案受到了國際社會的密切關注。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本案高度重視。案件通過庭前會議,確定雙方的爭議焦點之一為本專利是否具備創造性。鑒于本專利技術事實的疑難復雜,且各國對于本專利同族專利的創造性認定具有不同的司法裁判,庭前會議決定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兼政治部主任宋魚水擔任審判長,會同2名法官,4名光電、半導體照明領域的專業人員擔任人民陪審員組成7人合議庭進行審理。
在宋魚水審判長的主持下,合議庭對案件的技術事實進行了充分的調查,技術調查官、專家輔助人全程參與案件審理,當事人圍繞案件焦點充分發表了意見。
法院經審理認為:
一、被訴決定未違反請求原則。
二、本專利說明書公開了如何獲得其所限定的發光裝置的技術方案,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此基礎上可以經調整獲得白光。
三、權利要求書能夠得到說明書的支持。
四、本專利與對比文件中熒光體所處的發光環境具有很大差異,且在本專利的最早優先權日之前,本領域研發白光LED大多集中在有機熒光染料,本專利將單一藍光LED芯片與可將該藍光轉換為波長更長顏色光的YAG:Ce無機熒光體混合,由此獲得發光效率高、不易劣化、性能穩定的白光發光裝置,該技術方案需要付出創造性勞動進行探索與實驗,本專利具備創造性。
綜上,原告的主張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依法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一審宣判后各方當事人均表示不上訴,該案一審判決已經生效。
當事人小標簽
原告:北京都城億光貿易有限公司、億光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
第三人: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本案合議庭
審判長:宋魚水
審判員:楊潔、鄧卓
人民陪審員:宋巧麗、苑佳麗、李秀改、張艷萍
技術調查官:王瑋瑋
法官助理:田芬
書記員:謝琳
來源:審監庭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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