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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藍天’行動促進知識產權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細化方案》全文發布?!?br/>
近日,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公布《深化“藍天”行動促進知識產權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細化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黑龍江省將借助知識產權數據信息平臺,強化源頭治理,引導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依法誠信經營,重點打擊4種行為,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黑龍江省知識產權系統持續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專項整治行動,有力打擊了專利、商標代理違法違規行為,行業環境得到改善,促進了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數量、質量提升,此次我省出臺方案進一步規范我省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秩序。方案中規定,黑龍江省將創新監管手段,對專利、商標代理質量數據和執業行為進行監測分析,及早發現違規經營苗頭,從源頭治理。
黑龍江省將引導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依法誠信經營,重點打擊4種行為:
1.打擊團伙型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及時掌握通過設立關聯公司、冒用身份信息等專門編造專利的團伙型代理行為,嚴查通過非正常專利申請騙取政府獎勵補貼、偷逃稅款行為。
2.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省知識產權局聯合市(地)知識產權局分析研判線索信息,對可能存在無資質代理機構采取分散提交、分環節代理、通過有資質機構提交的規避監管行為,實施現地檢查,一經查實,加大處罰;對出租出借專利代理資質的機構實施“雙處罰”。對專利代理機構不以機構名義提交申請的行為,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提高檢查頻次。
3.打擊惡意搶注囤積等商標代理違法行為。組織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依法完善備案信息,對存在惡意搶注囤積、注冊重大不良影響商標等行為的商標代理機構,協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必要時報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停止其商標代理業務。
4.打擊冒用官方名義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行為。在省知識產權局網站上重新公布省內知識產權代理機構信息,加大備案代理機構宣傳力度,引導供需雙方合理對接業務需求。開展專項監測,對網絡平臺上冒用官方名稱、標識等招攬業務行為,對含有“包過”“不成功不收費”“低價包辦”等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開展監測,做到早發現、早處置。依法整治專利發明人“掛名”行為,加強對大量代理發明人變更行為和通過網絡提供“掛名”服務行為線索的排查,深挖背后關聯機構,實施重點監控排查。
黑龍江省將完善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機構自治的代理監管體系,提升治理成效。鼓勵市(地)跨部門協同監管,聯合查處專利、商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存在的廣告違法、價格違法、不正當競爭等行為。適時進行社會調查,鼓勵創新主體和社會公眾對我省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服務質量開展監督評議,正確使用評議結果,規避代理風險、優選代理機構。
附:《深化“藍天”行動促進知識產權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細化方案》全文
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深化“藍天”行動促進知識產權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細化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知識產權局,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深化“藍天”行動促進知識產權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4〕69號)總體部署,我局對通知相關內容進行了細化,旨在方便工作落實、利于工作成效,規范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秩序,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有效支撐專利轉化運用和知識產權保護?,F將細化方案印發你們,望抓好貫徹落實。
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
2024年5月14日
(聯系人:劉繼寧,聯系方式:0451-82642951)
深化“藍天”行動促進知識產權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細化方案
近年來,我省知識產權系統持續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有力打擊了專利、商標代理違法違規行為,行業環境得到改善,促進了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數量質量提升。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深化“藍天”行動促進知識產權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4〕69號)總體部署,為進一步規范我省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秩序,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有效支撐專利轉化運用工作和知識產權保護,特制定我省細化方案。
一、借助知識產權數據信息平臺,強化源頭治理
創新監管手段,對專利、商標代理質量數據和執業行為進行監測分析,及早發現違規經營苗頭,從源頭治理。
(一)探索建立代理質量監測機制。充分借助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供的各類監測數據信息,對代理機構非正常專利申請、惡意商標注冊申請、人均專利申請代理量、專利授權駁回撤回率、商標初審通過率、異議復審無效成功率等數據進行分析,對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代理代理質量分類評價。省知識產權局根據代理評價結果實施分類監管,對代理質量較差的機構進行督導引導,加強日常管理,發現違法代理行為依法查處。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依據代理機構辦理專利快速預審服務的預審合格率、授權率等指標,對省內代理機構代理質量綜合評判,定期向省知識產權局報送情況。市(地)局接受省知識產權局委托,協助實施監管。
(二)推進建立“觸發式”監管機制。實施“發現異常、立即觸發、階梯監管”,通過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獲取申請注冊、審查審理、投訴舉報、網絡監測等方面的專利商標代理信息,對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經營行為進行靶向監管,綜合運用行政指導、約談整改、行政處罰、信用懲戒、行業自律等手段,提升監管精準性、有效性。省知識產權局建立全省的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從業人員監管對象庫。市(地)知識產權局建立本地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代理從業人員監管對象庫;市(地)知識產權局要對監管部門移送涉嫌違法信息開展核查,依法依規處理。
(三)健全完善信用評價管理機制。健全專利、商標代理信用評價管理信息化系統,嚴格執行專利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規定。省知識產權局細化信用評價管理相關規則,便于信用評價管理實施,并對專利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開展分級分類評價,根據信用評價結果確定日常檢查抽查頻次。各市(地)要加強信用評價結果運用,實現評價結果與日常監管、政策支持、評優獎勵等協同聯動。
(四)積極構建監管與政策聯動調整機制。主動聯系相關政策制定部門,以專利轉化運用為導向,優化政策指標,避免在項目評審、機構評估、企業認定、人才評價、職稱評定等時機,簡單與專利、商標數量掛鉤。省知識產權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實施《黑龍江省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方案》,規制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停止對專利申請的資助獎勵,減少并逐步取消對專利授權的獎勵,通過轉化收益等方式對發明人或研發團隊予以獎勵。制定《黑龍江省知識產權促進高質量發展獎補政策實施細則》,大力推進我省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制定“落實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5年)任務分工及推進措施”,明確標準要求。貫徹落實以質量為導向的代理服務采購需求標準,積極在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先行先試,引導形成采購方細化采購需求、完善采購標準,突出質量優先的招標導向。
二、規范代理行為,提升專利商標代理質量
重點整治不規范經營行為,引導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依法誠信經營,重點打擊以下四種行為:
(一)打擊團伙型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各市(地)要及時查辦省知識產權局轉辦的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線索,要求相關代理機構配合撤回申請,并開展自查自糾,對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情節嚴重的,報送省知識產權局依法給予查處。暢通信息獲取渠道,及時掌握通過設立關聯公司、冒用身份信息等專門編造專利的團伙型代理行為,嚴查通過非正常專利申請騙取政府獎勵補貼、偷逃稅款行為。認真查辦省知識產權局轉辦的案件線索,加強與市場監管、公安、稅務等部門協作,查實嚴辦。
(二)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省知識產權局聯合市(地)知識產權局分析研判線索信息,對可能存在無資質代理機構采取分散提交、分環節代理、通過有資質機構提交的規避監管行為,實施現地檢查,一經查實,加大處罰;對出租出借專利代理資質的機構實施“雙處罰”。對專利代理機構不以機構名義提交申請的行為,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提高檢查頻次。
(三)打擊惡意“撤三”等商標代理違法行為。組織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依法完善備案信息,對存在惡意“撤三”、搶注囤積、注冊重大不良影響商標等行為的商標代理機構,協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必要時報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停止其商標代理業務。省知識產權局牽頭重新調整“黑龍江省事中事后監管系統”中關于商標抽查的內容和標準,對檢查執法人員重新備案,下達“雙隨機、一公開”任務通知。各市(地)知識產權局依職能抓好工作落實。
(四)打擊冒用官方名義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行為。在省知識產權局網站上重新公布省內知識產權代理機構信息,加大備案代理機構宣傳力度,引導供需雙方合理對接業務需求。利用培訓、專利導航等時機,推介品牌服務機構,擴大聲譽、提升影響力。市(地)知識產權局加強與省知識產權局信息交互,開展專項監測,對網絡平臺上冒用官方名稱、標識等招攬業務行為,對含有“包過”“不成功不收費”“低價包辦”等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開展監測,做到早發現、早處置。依法整治專利發明人“掛名”行為,加強對大量代理發明人變更行為和通過網絡提供“掛名”服務行為線索的排查,深挖背后關聯機構,實施重點監控排查。
三、健全監管體系,形成多方共治合力
完善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機構自治的代理監管體系,提升治理成效。
(一)提升政府監管效能。推進《黑龍江省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立法進程,為監督執法提供法律遵循。積極推進專利代理委托執法,充分調動市(地)、縣(區)監管力量。省知識產權局借助調整“黑龍江省事中事后監管系統”監管執法人員庫時機,建立省市兩級辦案骨干和咨詢專家庫,完善專業支持和咨詢機制。鼓勵市(地)跨部門協同監管,聯合查處專利、商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存在的廣告違法、價格違法、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省知識產權局適時與兄弟省市協作,開展聯合監管活動。
(二)加強行業自律。主動與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中華商標協會對接,了解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自律狀況,推進行風建設。發揮我省在兩個協會常務理事、理事、會員代表作用,及時掌握相關情況,協助做好行業監管工作。
(三)推進社會監督。各市(地)暢通社會公眾諫言渠道,及時處理相關信息。適時進行社會調查,鼓勵創新主體和社會公眾對我省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服務質量開展監督評議,正確使用評議結果,規避代理風險、優選代理機構。
(原標題: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深化“藍天”行動促進知識產權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細化方案》的通知)
來源: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網站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涉及知識產權代理,重點打擊這4種行為|《深化“藍天”行動促進知識產權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細化方案》全文發布(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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