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專利專利專利專利專利專利專利專利
#本文由作者授權發布,不代表IPRdaily立場,未經作者許可,禁止轉載#
原標題:日本發布加強初創企業和大學知識產權生態系統報告
近日,日本發布“以初創企業和大學為中心知識產權生態系統報告”。分析發現,美日在大學許可收入方面差距較大,日本專利利用率不足50%,日本東京大學和京都大學等主要大學專利利用率較高,但未利用的專利比例仍然不低。美日大學專利對比發現,美國大部分專利是單獨申請,而日本多為共同申請。
2022年2月15日,日本知識產權戰略本部召開“以初創企業和大學為中心的理想知識產權生態系統”的研討會,會上發布“以初創企業和大學為中心知識產權生態系統報告”,主要包括初創企業與大學的知識產權現狀、強化知識產權生態系統的系列措施。
1.初創企業與大學的知識產權現狀
日本近年來對開發和利用Deep Tech提供創新服務和產品的初創企業的投資金額逐年增加,初創企業投資的重點也正在從IT解決方案擴展到Deep Tech。醫療/生物、在機械/電氣/電子等領域的初創企業都意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試圖早期階段就將知識產權納入管理戰略。日本初創企業發展環境并不充分,初創企業內部沒有熟悉知識產權的人力資源,學習知識產權的機會不足,且理解知識產權戰略的律師和專利代理人較少。
分析發現,美日在大學許可收入方面差距較大。雖然日本大學專利許可收入有所增加,但主要是由部分大學帶動,且日本大學之間的差距在擴大。日本專利利用率不足50%,日本東京大學和京都大學等主要大學專利利用率較高,但未利用的專利比例仍然不低。美日大學專利對比發現,美國大部分專利是單獨申請,而日本多為共同申請。此外,美國大多數專利由中小企業(SMEs)和風險投資企業(VC)持有,而日本主要是大型企業。
2.加強以初創企業和大學為中心的知識產權生態系統
為振興全日本創新,報告提出建立知識產權生態系統,將大型企業和大學優秀知識產權“可視化”,使高度靈活和反應迅速的初創企業能夠充分利用知識產權,通過社會實施技術促進商業化,創造和擴大新的業務。
(1)創建支持初創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服務生態系統
問題:初創企業難以找到合適的人力資源來支持其知識產權戰略,有必要將能夠承擔知識產權戰略的風險投資企業和人力資源可視化,并通過風險投資企業加強知識產權戰略專家與初創企業的匹配,有必要增加能夠致力于初創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人力資源(律師、專利代理人和大企業知識產權負責人)。
措施:舉辦論壇,通過風險投資企業將知識產權戰略專家與初創企業聯系起來(舉辦專題討論會和研討會、宣傳知識產權戰略支持服務市場等);將每個技術領域有能力制定知識產權戰略的專家可視化(例如建立數據、功能改進等);通過認證和表彰等措施,將積極參與知識產權戰略的風險投資企業可視化,擴大對參與知識產權戰略的風險投資企業的投入,改善環境,鼓勵律師、專利代理人和企業知識產權負責人等到風險投資企業學習。
(2)消除大學向初創企業轉讓技術的障礙
①促進初創企業將大學知識產權商業化。為促進資金有限的初創企業利用大學知識產權商業化,在獲得收益前利用股票、股票期權作為知識產權回報至關重要。
措施:制定大學知識產權利用指南等(總結大學知識產權獲取、持有方式以及如何從初創企業獲得補償);為促進大學獲得或持有初創企業股份和股票期權,規定允許變現出售股份僅限于不能以現金支付股份和股票期權的情況;制定大學知識產權轉讓運營指南(包括轉讓價值評估等)。
②確保實現商業化的權利。大學研究人員急于發表論文,即使申請了專利,也可能沒有以商業化為目標設定權利要求的范圍,獲取的專利權并不包括商業化所需的權利范圍。此外,大學專利申請費用有限,很難為全球擴張提交充足的國際申請,因此,有必要創造環境使大學能夠獲得包括外圍專利在內實現商業化所需的強大專利權。
措施:制定大學知識產權運營指南(例如在申請專利時如何與尋求商業化的初創企業、風險投資企業以及知識產權戰略專家等相關人員合作)。
③促進大學合作研究成果的商業化。大學與企業的合作成果常常作為雙方共享權利,由企業承擔申請和維持費用等,然而許多共享權利未被企業充分開發(如防御性專利),大學因受限于企業共享權利而無法單獨對第三方許可。
為促進這類成果的利用,措施:規定合作研究成果的權利化和持有方式,討論專利共有制度,促進企業披露與大學合作研究成果的利用情況。
④提高大學知識產權管理職能。大學缺乏能夠覆蓋專業技術領域并將其轉化為知識產權的人力資源,且大學知識產權管理組織能力存在差異,所以有必要提高大學知識產權管理職能,以便通過初創企業促進大學知識產權商業化。
措施:制定組織機制使優秀的知識產權戰略專家能夠廣泛支持大學知識產權管理;使日本技術轉移機構(TLO)等技術轉移職能集約化。
(3)促進大型企業向初創企業提供財政支持
日本大型企業擁有豐富的知識產權、人才和資金,但也面臨著創新需求,日本有必要建立一個生態系統,將大型企業的知識產權和人力資源轉移到初創企業,并提供資金支持,以創造和擴大業務。措施:修訂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管理指南(促進大型企業向初創企業提供知識產權和人力資源等支持);完善初創企業和大學之間的知識產權交易。
(4)建立基于知識產權可視化的服務匹配生態系統
促進對許可意向在內的未被使用的知識產權需求進行可視化,使風險投資和知識產權專家更容易獲取相關信息,以便成功匹配潛在的技術種子和需求,成為建立聯系的中介。措施:加強完善大學和大型企業技術種子(知識產權)的數據庫,積累技術和需求方信息,并使許可意向可視化(利用現有的私營部門數據庫等);建立鼓勵專利利用和許可意向表達的機制;加強披露大企業等的知識產權利用情況;利用技術中介和人工智能技術等,強化將技術種子與初創企業的需求關聯的中介功能。
來源:中科院知識產權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編譯:王紫薇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日本發布加強初創企業和大學知識產權生態系統報告(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與光同行!2021年中國“40位40歲以下企業知識產權精英”榜單揭曉
如何抓住涉外商標業務的機遇?涉外商標代理高研班【廣州站】來啦!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領先的知識產權綜合信息服務提供商,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與科技創新人才。匯聚了來自于中國、美國、歐洲、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長型科技企業的管理者及科技研發或知識產權負責人,還有來自政府、律師及代理事務所、研發或服務機構的全球近100萬用戶(國內70余萬+海外近30萬),2019年全年全網頁面瀏覽量已經突破過億次傳播。
(英文官網:iprdaily.com 中文官網:iprdaily.cn)
本文來自中科院知識產權信息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meihaolucy.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