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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知識產權資助專項操作細則》全文發布?!?br/>
近日,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了關于印發《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知識產權資助專項操作細則》的通知。其中提到,對新培養知識產權中高級專業人才(具有專利代理師資格或副高級以上知識產權專業職稱,在職且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單位,可按每人不超過5萬元給予資助。同一人的同一職稱只資助一次。
關于印發《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知識產權資助專項操作細則》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浦府規〔2021〕1號),經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理事會審定,現將《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知識產權資助專項操作細則》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浦東新區知識產權局
2024年12月2日
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知識產權資助專項操作細則
為增強浦東新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促進浦東新區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根據《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浦府規〔2021〕1號),制定本操作細則。
第一條 資助對象
注冊登記、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且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第二條 資助內容
本專項資金采用無償資助形式,主要資助以下項目:
1、知識產權重點項目配套資助
國家級獎項資助:對新獲批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全球獎,每項可給予不超過50萬元資助;對新獲批的國家知識產權金獎或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單位,每項可給予不超過30萬元資助;對新獲批的國家知識產權銀獎或國家知識產權優勢單位,每項可給予不超過10萬元資助。
市級項目資助:對新認定的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企事業單位,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要求配套的重點產業專利導航等項目,給予不超過1:1配套資助。
2、知識產權創造與管理資助
區級培育企業資助: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且未列入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的企業,可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萬元資助。
(1)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健全,知識產權部門職責明確,配備至少1名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
(2)擁有有效發明專利3件以上,近2年累計發明專利申請3件或通過PCT途徑申請專利2件以上;有效注冊商標2件以上,且主商標注冊滿1年。
(3)備案專利產品年銷售收入1000萬以上,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300萬元以上。
優秀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資助: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優秀高價值專利,可給予不超過10萬元資助。同一單位每年限報一件專利,同一專利不重復資助。
(1)通過專利信息分析手段,圍繞技術先進性、成熟度及應用前景等方面形成至少一份專利導航報告或專利布局報告,并具有通過PCT途徑申請的海外同族授權專利2件以上。
(2)備案的專利產品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含專利許可收入)以上;或該備案產品被認定為專利密集型產品。
知識產權能力建設資助:對新培養知識產權中高級專業人才(具有專利代理師資格或副高級以上知識產權專業職稱,在職且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單位,可按每人不超過5萬元給予資助。同一人的同一職稱只資助一次。
3、知識產權運用與服務資助
專利運營轉化資助:對中小微企業從國內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獲得專利轉讓、許可并轉化實施的,可按實際交易額的10%給予資助。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同一專利不重復資助。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資助:對通過質押知識產權獲得金融機構貸款的中小微企業,在貸款周期結束后,按企業該筆貸款實際支付且不超過LPR核算利息的50%,給予貼息資助。以組合方式貸款的,只計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部分,無法區分的不予資助。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與其他貸款貼息政策從優不重復享受。
知識產權保險資助:對購買知識產權保險的中小微企業,可按實際支付的保費總額的50%給予資助。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
服務機構成長性資助:對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00萬元且設立年限不超過三年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家給予不超過20萬元資助。
對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300萬元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家給予不超過20萬元資助。
對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家給予不超過30萬元資助。
4、知識產權保護資助
維權資助: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應對知識產權糾紛中依法維權并成功,按其實際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公證費、調查費、鑒定費、檢索評價費等合理費用的50%給予資助。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涉及海外維權的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與海外維權服務資助從優不重復享受,與知識產權保險資助項目不重復享受。
調解機構資助:對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組織,依法調解涉及浦東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并成功結案的,依申請,成功結案數滿20件的,資助10萬元,成功結案數每增加20件資助5萬元,同一機構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
海外維權服務資助: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社會團體等組織為浦東的企事業單位海外知識產權布局、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防范和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等提供法律服務和技術支持的,且每年服務對象超過10家,組織海外知識產權公益培訓等服務2次以上,形成法律環境報告或預警報告2份,一次性資助不超過20萬元。
第三條 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根據“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知識產權資助專項申報指南”所發布的條件和內容,在浦東新區財政科技投入專項綜合監督服務平臺上在線申報。
第四條 審核和資金撥付
申報項目由浦東新區知識產權局(以下簡稱“區知識產權局”)操作機構受理、審核,報區知識產權局批準。擬立項的項目,經公示后,由區知識產權局發文。
第五條 監督檢查
區知識產權局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與檢查。
項目承擔單位有義務履行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積極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工作。
第六條 附則
申報單位應對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市級試點示范單位、區級培育企業在同一年度除國家級獎項外,與其他項目資助不重復享受。
第七條 解釋及施行日期
本操作細則由區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自2025年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原《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知識產權資助資金操作細則》(滬浦知局規〔2021〕1號)同時廢止。
政策解讀:
關于《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知識產權資助專項操作細則》的政策解讀
《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知識產權資助專項操作細則》(以下簡稱《專項操作細則》)自2021年修訂和實施以來,新區知識產權發展主要指標和重點工作進展良好,區域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高效益運用、高標準保護、高水平管理、高品質服務得到綜合提升。為更好適應當前知識產權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結合《專項操作細則》近年實施情況,區知識產權局對2021年《專項操作細則》進行了修訂。
新修訂的《專項操作細則》全文共7條,包括:資助對象、資助內容、申報程序、審核和資金撥付、監督檢查、附則、解釋及施行日期。其中,資助內容從原5大類15個項目整合為4大類12個項目,更加注重對轉化運用、知識產權金融及海外布局等方面的扶持。
一是知識產權重點項目配套資助。包括“國家級獎項資助”“市級項目資助”2個項目,鼓勵企業申報國家級知識產權獎項和市級知識產權項目。擴大了資助范圍,增加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全球獎和專利導航項目配套。
二是知識產權創造與管理資助。包括“區級培育企業資助”“優秀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資助”“知識產權能力建設資助”3個項目,對培育布局高價值專利以及新培養知識產權中高級專業人才的單位,予以資金支持。區級培育企業、高價值專利培育資助中,增加專利產品備案、質押融資、海外布局等當前工作重點。
三是知識產權運用與服務資助。包括“專利運營轉化資助”“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資助”“知識產權保險資助”“服務機構成長性資助”4個項目,對開展專利運營轉化、獲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購買知識產權保險的中小微企業以及成長發展快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新增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資助,進一步推動本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提質增效。
四是知識產權保護資助。包括“維權資助”“調解機構資助”“海外維權服務資助”3個項目,重點支持在知識產權糾紛中依法維權成功的單位、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組織、海外維權服務組織,加強知識產權高標準保護。
(原標題:關于印發《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知識產權資助專項操作細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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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政府網站
編輯:IPRdaily趙甄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最高資助5萬/人!對新培養具有專利代理師資格或副高級以上知識產權專業職稱的單位(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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